26章 18節 注1
  這是要實現神的禧年,主悅納人的禧年,就是主耶穌在路四18~21照著神新約的經綸所宣揚的。(見路四19注1。)新約禧年屬靈和神聖的福分,也就是神福音的福分,其中第一項是叫墮落的人眼睛得開,從黑暗轉入光中,使他們能在屬靈的範圍裡看見神聖的事。要看見這些事,需要屬靈的視力和神聖的光。
26章 18節 注2
  黑暗是罪和死的標記;光是義和生命的標記。(約一4八12。)
26章 18節 注3
  撒但的權勢就是撒但的國,這國屬於黑暗。(太十二26注1。)
26章 18節 注4
  即轉向神的權柄,就是神屬於光的國。
26章 18節 注5
  赦罪是新約禧年一切福分的基礎。
26章 18節 注6
  原文,複數。
26章 18節 注7
  不僅在地位一面,也在性質一面。(羅六19注222。)地位一面的聖別,只是在地位和用途上有改變;性質一面的聖別,乃是在性情上,為神的聖別性情所變化,也是用神的聖別性情所完成的變化。(林後三18。)聖別就是給神浸透;祂是我們的產業,作我們今天的享受。這要完成於我們在神生命裡成熟,得以像神,並有資格在來世和永世,完滿得著並享受神作我們的基業。
26章 18節 注8
  直譯,一分。指基業的一分。這基業是三一神自己並祂所有的、所作成的、以及為祂贖民所要作的一切。這位三一神化身在包羅萬有的基督裡面;(西二9;)這基督是分給眾聖徒的分,作他們的基業。(西一12。)而賜給眾聖徒的聖靈,乃是這神聖基業的豫嘗、憑質和保證。(羅八23弗一14。)我們今天在神新約的禧年裡,就有分於並享受這基業作為豫嘗;到來世和永遠裡還要完滿的享受這基業。(彼前一4。)在利二五8~13禧年的豫表裡,主要的福分乃是宣告自由,以及各人歸回自己的產業。這裡,在禧年的應驗裡,從黑暗的權勢得著釋放,以及得著神聖的基業,也是主要的福分。參二十32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