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章 1節 注1
  見二二5注1
23章 1節 注2
  見一16注1
23章 1節 注3
  人墮落並被神打發出伊甸園後,(創三23,)神在祂經綸的安排裡,要人向自己的良心負責。但人沒有照著他的良心生活行動,而進一步落到惡行裡。(創六5。)洪水審判以後,神命定人要受人的管治。(創九6。)在這點上,人又失敗了。然後,神應許亞伯拉罕,萬國要在他的後裔基督裡得福。(創十二3加三8。)在這應許成就之前,神先把人擺在律法的試驗之下。(羅三20五20。)人在這試驗中,也完全失敗了。這一切失敗,指明人已經從神墮落到良心,從良心墮落到人治,又從人治墮落到不法;這就是說,人已經墮落到了極點。因此,像保羅那樣,在神面前行事為人都是憑著無虧的良心,乃是極大的回轉,從人的墮落轉向神。保羅說這話,是要在那些控告他是不法和妄為的人面前,表白他自己。他在二四16辯護時,再次說到他的良心。這表明他那高標準的道德,與猶太宗教徒的假冒為善、並羅馬(外邦)政客的彎曲,成為對比。見12注1二四3注124注126注127注3二五9注113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