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章 22節 注1
  原文指差遣(擔任使命)為權柄的代表。巴拿巴受差遣從耶路撒冷出去,訪問其他地方的信徒,不是帶著從召會來的權柄,乃是帶著從使徒來的權柄,因為使徒在那裡。
11章 22節 注2
  掃羅是主直接拯救的,未經任何傳福音的管道,(九3~6,)而後藉著基督身體的一個肢體,亞拿尼亞,把他帶進與基督身體的聯合裡。(九10~19。)然而,他與耶路撒冷的門徒有實際的交通,乃是藉著巴拿巴的引見。(九26~28。)現今巴拿巴受差遣從耶路撒冷出去,遠至安提阿,鼓勵信徒,又去大數把掃羅帶到安提阿,(25~26,)這是邁進了一大步,將掃羅引進主的行動裡,將神國的福音開展到外邦世界。(十三1~3,見十二25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