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章 46節 注1
  說方言並不是在經綸一面受了聖靈所產生的惟一結果,因為在這事例中,尊神為大,就是讚美神,也是其中的一個結果,正如在以弗所十二個信徒的事例中,說豫言也是一個結果。(十九6。)因此,說方言不是在經綸一面受了聖靈的惟一證明,也不是必需的證明,因為在經綸一面受了聖靈的事例中,至少有一件,就是撒瑪利亞信徒的事例,沒有題到說方言。(八15~17。)在大數掃羅的事例中,(九17,)關於這事也沒有題到說方言,雖然後來他在林前十四18告訴我們,他也說過方言。
10章 46節 注2
  同路一46者。直譯,顯神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