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章 14節 注1
  那是神的話成了肉體,就是神有了人的生命和性情。
1章 14節 注2
  羅八3指出,這肉體是罪的肉體,但只有肉體的樣式,沒有肉體的罪。成為這肉體的,乃是話,這話就是神,就是完整的三一神。(1。)這話成為肉體,乃是三一神成為肉體的人,就是有罪的人,使神進入有罪的人,與有罪的人聯結為一;但只有這有罪之人的樣式,沒有這有罪之人的罪。如此,祂成了一位無罪的神而人者─神人,是完整的神,又是完全的人,兼有神、人二性。祂這二性雖調和為一位神人,二性各自的特質卻仍分別存在,並沒有混合成為第三性,乃是神性在人性裡生存,並藉著人性而顯出,豐豐滿滿的有恩典,有實際。這恩典乃是神來給人享受,這實際乃是神來給人得著。這樣,那看不見的神就得以顯出,給人得著並享受作他們的生命,以完成祂新約的經綸。

 神成為肉體這一事實,與當時智慧派(Gnostics)的學說相反。他們說,肉體是屬邪惡之物質的,清潔的神怎能和邪惡的肉體聯合?多西特派(Docetists)根據智慧派的學說,否認基督是在肉體裡來的。(約壹四2。)約翰寫這福音就是為著駁倒多西特派這異端,有力的證明神而人者的基督,確是神成了肉體,不過只有其形,而無其罪,為要藉著這肉體一面廢除魔鬼,(來二14,)併除掉人的罪,(來九26,)一面使神與人聯結,藉著人性得著彰顯,以成全祂榮耀的定旨,就是祂在永遠裡,為著將來的永世所計劃的。

 約翰福音深處的構想,是神成肉體的基督,來作神具體的化身,猶如帳幕(14)和聖殿,(二21,)給人接觸並進入,而得享神裡面的豐富。這帳幕或聖殿,有外院子、聖所及至聖所。所以約翰首先指出,基督乃是帳幕外院子裡,豫表十字架的祭壇上除罪的羔羊,(29,)又像豫表十字架的桿子上所舉,使人得生的銅蛇。(三14。)這指出基督如何在祂的救贖裡,給信祂的人得著,使他們脫罪而得生,以進入祂作帳幕所豫表之神的具體化身裡,得享神裡面的一切豐富。十三章的洗腳,可看為帳幕外院子裡的洗濯盆,洗去親近神者所受地上的污穢,以維持他們與神的交通,和他們彼此的交通。到十四章,基督就把接受祂的人帶進聖所,經歷祂作陳設餅所表徵生命的糧,(六35,)和祂作金燈台所表徵生命的光。(八12九5。)最後,在十七章,基督最高最奧的禱告,就是金香壇上焚燒之香所表徵的,更把享受祂作生命、作光的人,帶進至聖所,與祂一同進入對神最深的享受裡,得享神所賜給祂的榮耀。(十七22~24。)
1章 14節 注3
  話藉著成為肉體,不僅把神帶進人性,也成為神的帳幕,作神在地上人間的居所。
1章 14節 注4
  恩典是神在子裡作我們的享受,實際是神在子裡給我們實化。實際,原文與五33八32十七1719等處的真理同字。
1章 14節 注5
  這是指基督在山上變化形像。(太十七1~25路九32彼後一16~18。)
1章 14節 注6
  「從,」希臘文,para,帕拉,意「在旁邊,」含「同」意,所以直譯應為「從…同…。」子不只從父而來,並且同父而來,祂一面從父而來,一面仍與父同在。(八16下29十六32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