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 1章 14節 注1 |
下監,直譯,被交出。 |
可 1章 14節 注2 |
約翰下監表明福音被棄絕,特別是在尊榮的地區。因此,奴僕救主為著福音的服事,離開那地區,回到被藐視的地區。見太四12注2與15注1。 福音的服事是由奴僕救主之先鋒的職事,(1~11,)在尊榮的猶太地區所引進的,卻由奴僕救主的職事,在被藐視的加利利地所接續,(14~九50,)為期約有三年。馬可沒有記載奴僕救主這段期間在耶路撒冷和猶太地的職事,如約翰在他的福音書中所記載的;(約一29~42,二13~三36,五1~47,七10~十一57;)馬可只記載主末次離開加利利往耶路撒冷,(十1,)去成就祂救贖的工作。然後,這福音的服事就由祂往耶路撒冷的途中,和在耶路撒冷及其近郊的職事(十1~十四42)所接續;而結束於祂救贖的死,分賜生命的復活,得高舉的升天,以及祂福音服事的繼續,就是藉著門徒對一切受造之物的傳揚。(十四43~十六20。) |
可 1章 14節 注3 |
奴僕救主的傳揚,是將神的喜信報給受轄制悲慘的人;祂的教訓(21~22)是以真理神聖的光,照亮黑暗中無知的人。祂的傳揚包含教訓,祂的教訓也包含傳揚。(太四23。)這是祂盡職時所行的頭一件事,也是祂福音服事包羅一切的結構。(38~39,三14,六12,十四9,十六15,20。) |
可 1章 14節 注4 |
有些古卷作,神國的福音。耶穌基督的福音(1)是神的福音,(羅一1,)也是神國的福音。(參太四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