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
5章
25節
注1
原文意,法律上的對頭,原告。
太
5章
25節
注2
在路上,表徵我們今生還活著的時候。
太
5章
25節
注3
「趕緊…和息,」免得你或你的對頭死了,或是主回來了,那時就沒有機會與你的對頭和好。
太
5章
25節
注4
這要在基督回來時,發生於祂的審判台前。(
林後五10
,
羅十四10
。)審判官是主,差役是天使,監是懲治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