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章 16節 注1
  基督,直譯,那基督。乃指神在舊約中,藉著眾申言者所豫言,並祂歷代的聖民所指望的那一位,(約一4145路二25~26三15,)也就是要前來完成神旨意的那一位。(來十5~7。)基督,意即神的受膏者,是說到主的使命;活神的兒子,指三一神的第二者,是說到主的身位。主的使命是要藉著祂的釘死、復活、升天和再臨,完成神永遠的定旨;祂的身位具體的表現父,並終結於那靈,使三一神得著完滿的彰顯。
16章 16節 注2
  活神與死宗教相對。主是活神的具體表現,與死宗教無分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