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
6章
16節
注1
素祭不是凡俗的食物,乃是單單為著祭司的,意即單單為著在召會生活中真正且實際上是祭司,在福音祭司的職分裡事奉神的信徒。(
羅一9
,
十五16
,
彼前二9
。)
利
6章
16節
注2
素祭中祭司的分,要在聖處不帶酵而吃,表徵我們是在分別、聖別的範圍裡,且是沒有罪(酵)的,為著我們的事奉享受基督作生命的供應。會幕既豫表召會,(見
一1注2
,)在會幕的院子裡吃素祭,就表徵我們該在召會生活的範圍裡,享受基督作我們生命的供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