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章 6節 注1
  贖愆祭表徵基督作為供物,解決我們行為上諸罪的難處。對贖愆祭的經歷,乃是我們在與三一神的交通中並在神聖的光中,享受基督作燔祭、素祭、平安祭和贖罪祭的結果。(約壹一3~9。)見四3注4一段與二段。基督在祂完美的人性裡作素祭,使祂彀資格成為贖愆祭。(見可十二37注1。)
5章 6節 注2
  贖愆祭可以是羊群中的母羊,或綿羊或山羊,兩隻斑鳩或兩隻雛鴿,或是細面一伊法的十分之一。(5~711。)這表徵為著我們外面諸罪的贖愆祭,甚至只要一點細面就足彀了;這比贖罪祭輕,那需要一隻公牛,或至少一隻綿羊羔。(四432。)
5章 6節 注3
  這裡的贖愆祭最終成了贖罪祭。(6~811~12。)這題醒我們,我們的諸罪(複數)是從那住在我們裡面的罪(單數)所產生的。基督為我們的罪所完成的救贖,解決了罪兩方面的難處—裡面性情上的罪,和外面行為上的諸罪。見四3注4一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