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章 3節 注1
  作平安祭的基督乃是為著五方的交通和享受:神、供職的祭司、所有的祭司(祭司體系、)獻祭者、以及潔淨的會眾。供物的脂油和內臟是神的分;(3~5;)作為舉祭的四種餅和右腿是供職之祭司的分;(七1432~34;)作為搖祭的胸是為著所有的祭司;(七30~3134;)供物的肉是獻祭者的分;(七15~18;)祭牲剩下的肉在潔淨的條件下,是為著所有的會眾。(七19~21。)在新約裡,沒有聖品階級,也沒有平信徒。(見啟二6注1。)因此,所有在基督裡的信徒都該是供職的祭司、祭司團、獻祭者和會眾。
3章 3節 注2
  脂油表徵基督內裡的豐富,就是生命的豐盛,照祂的榮耀使神滿足;內臟表徵基督向著神之內裡所是的柔順、微小與寶貴,(參腓一8約七3~18與注,)使神滿足;這只能給神領略並鑒賞。(太十一27上。)平安祭的脂油和內臟要焚燒作為獻給耶和華的火祭,(3~59~1114~16,)表徵神應當是首先的享受者,享受平安祭第一、上好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