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章 44節 注1
  按照44~46節,神的百姓可以從四圍的國中和寄居者中間買人作奴僕和婢女,將他們當作產業,但不可使以色列人作奴僕。這表徵我們不該對待作我們屬靈親屬的信徒(我們的弟兄,)像外人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