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
23章
36節
注1
七日之久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表徵天天將基督當作食物獻給神,使神與人同得滿足。按照這豫表,在千年國裡每天都要獻祭給神,表徵在我們的經歷中,基督乃是神的食物,獻給神使神滿足,我們也可以與神彼此享受安息。
利
23章
36節
注2
這表徵神的子民乃是聖會眾,將復活(由第八日所表徵—
約二十1
)的基督當作食物獻給神,使神與人同得滿足;他們不需要作什麼,只要安息。這指明整個千年國的一千年,將是神與祂贖民的安息。見
來四9注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