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
12章
6節
注1
不潔受試驗的日子滿了,就需要獻上燔祭和贖罪祭,(
6~8
,)表徵我們與生俱來的不潔,藉著基督的死與復活完全受了對付之後,(
3
與
注
,)我們進一步需要基督作我們的燔祭,因為我們沒有為著神;也需要基督為著我們的罪作我們的贖罪祭,(
來十5~7
,)使基督可以作我們的生命和我們絕對為著神的生活,也使祂可以對付我們活在地上時還在肉體裡的罪。(
約壹一7
~
二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