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
3章
10節
注1
神家的糧不是為著人,乃是為著神。神的糧,神聖的食物,乃是各種的祭,特別是燔祭、素祭和平安祭;(
民二八2
,
二九39
;)這些都豫表基督。(見
利一
~
七
注。)
瑪
3章
10節
注2
這裡與
12
節的蒙神賜福,乃是得醫治。(
四2
。)得醫治就是得拯救,得拯救就是得以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