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章 1節 注1
  我的使者,希伯來文, malachi, 瑪拉基。關於耶和華使者之來臨的這個豫言,首先應驗於申言者瑪拉基(基督這要來者的豫表)來的時候。其次,這豫言應驗於基督第一次來臨時,有施浸者約翰來作祂的先鋒。(賽四十3~5太十一7~13。)基督第一次來臨時,祂是神所差來的使者,甚至就是從神差來的信息。作為神的使者,基督不僅把從神來的話或信息帶給神的子民;祂自己就是活的信息。四福音證明這事;四福音是基督完整並完全的記載,說到基督是神給祂所揀選之人活的信息。(見來一2注2。)作為神的使者,基督來調整、煉淨、並潔淨祭司。在福音書裡,主耶穌常常責備祭司。第三,這豫言應驗於基督第二次來臨時,有以利亞作祂的先鋒。(四5。)
3章 1節 注2
  基督這立約的使者必忽然來到,要在以色列人身上執行祂藉著死所立的約。(太二六28。)基督第一次來臨,是作使者、服事者(參來一14)而來,服事神以成立新約。(可十45。)當祂在被賣的那一夜設立祂的筵席時,祂立了新約;(路二二20;)在這約裡,神有義務赦免我們的罪,將祂自己分賜到我們裡面作我們的生命、生命的律和一切,好作我們裡面的內容,使我們能活祂。(耶三一31~34來八8~12。)基督作為立約的使者,在復活中執行新約,作新約的保證,(來七22,)藉著保證我們的罪已得赦免,並藉著將立約之三一神的豐富分賜到我們裡面,就使這約對我們成為實際。見耶三一31注133注1注3

 雖然主耶穌在近二千年前立了新約,但大體而言,猶太人並未得到這約的益處。相反的,益處卻臨到外邦人。然而,當基督回來時,祂要作為立約的使者而來,在悔改並相信的猶太人身上執行這約。那時,他們就要成為新約的受益者。
3章 1節 注3
  參該二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