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章 13節 注1
  在兩職之間,意即在祭司職分和君王職分之間。在舊約,君王不能作祭司;但在千年國裡,基督與得勝者都要作王掌權,並作祭司事奉神。在基督與得勝者的身上,這兩個責任合而為一。在千年國時,得勝者要作祭司,親近神和基督;他們也要作王,與基督一同治理列國。(啟二26~27二十46。)這將是給得勝者的賞賜。在今世失敗的信徒將喪失這賞賜。然而,這些失敗者在千年國受過對付之後,也要有分於這賞賜的福分,就是在新天新地裡以祭司職分事奉神,並以君王職分代表神,直到永遠。(啟二二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