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
5章
3節
注1
咒詛表徵神照著祂公義的律法審判罪時的懲罰。(
加三13上
。)神的審判乃是咒詛,指明這是非常嚴肅的事。
亞
5章
3節
注2
偷竊表徵向著人的罪,這樣的罪是貪婪和貪心的結果;指耶和華的名起假誓,表徵向著神的罪,這樣的罪是與神關係錯誤的結果。神給摩西的律法分為兩段:第一段論到人與神的關係,第二段論到人彼此的關係。(見
出二十2注1
。)與神與人都是對的,就是公義。那些與神與人都不對的人,就要受神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