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 12章 6節 注1 |
逾越節的羊羔在當月初十日被選取,(3,)受察驗四天,以證實沒有殘疾;(5;)然後在十四日被殺。同樣的,主耶穌作為真正的逾越節羊羔,也受察驗了四天,顯為完美無瑕;(約八46,十八38,十九4,6;)然後在逾越節那天被殺。(路二二7~8,14~15,約十八28。)見可十1注1,十二37注1與十四12注2。 在聖經裡,七日表徵一段完整的時期,七日之末是指生命的結束。逾越節的羊羔在當月十四日,在完整的兩個七日之末被殺,這表徵基督的死了結我們老舊生命的整個歷史。 |
出 12章 6節 注2 |
直譯,兩晚之間;大概指日落和黑夜之間的時間。十六12,二九39、41,三十8者同。 |
出 12章 6節 注3 |
基督作為逾越節的羊羔,乃是被神所有的子民所殺。參約十九20注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