賽 42章 1節 注1 |
本章啟示基督(太十二15~21)這位耶和華的僕人,(可十45,腓二5~11,)是神選民以色列的約,並外邦人的光。(見6注2與注3。)基督作耶和華的僕人,其源頭乃是祂的神性,祂的神格;(1,6,四九5,7~8;)其資格乃是在於祂的人性,在於祂人性的美德。(2~4。)基督的使命是要使雅各眾支派復興;使雅各歸向耶和華,使以色列聚集到祂那裡;(四九5下,6上;)作以色列眾民的約;(6下,四九8下;)復興遍地;(四九8下;)作外邦人的光;(6下,四九6下;)憑真實將公理宣佈與外邦,使他們得救;(1,3下,四九6下;)開瞎子的眼,使他們能看見關於神永遠經綸的神聖屬靈事物;(7上,路四18下,徒二六18上;)領被囚的出牢獄,領住在黑暗中的出監牢,使他們從撒但黑暗的國得釋放,進入神愛子的國。(7,西一12~13。) |
賽 42章 1節 注2 |
耶和華的靈就是耶和華自己。因此,耶和華將祂的靈放在耶穌身上,(太三16,路四18上,約一33,)意思就是祂將自己給了耶穌,並且耶和華與祂的僕人耶穌乃是一。 |
賽 42章 1節 注3 |
見4注3。3節者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