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章 2節 注1
  本章主要是啟示神的子民與神是一的實際生活,為著成就神永遠的定旨。以撒的婚姻不是僅僅為著他自己的生活,乃是完全為著產生一班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以完成神的定旨。(二二17。)因此,在為以撒娶妻的事上,每件事都是照著神的經綸而行,好生出基督,產生神的國。

 本章也陳明一個內涵豐富的豫表,描繪基督(由以撒所豫表)與召會(由利百加所豫表)的婚配。
24章 2節 注2
  在這段以撒婚娶的記載裡,亞伯拉罕豫表父神,僕人豫表靈神,以撒豫表子神,利百加豫表神所揀選的人,要嫁給子,成為祂的配偶。整個新約乃是記載三一神一同作工,要得著一部分人類成為子的新婦,配偶。(約三29林後十一2弗五25~32啟十九7~9二一29~10。)在已過的永遠裡,父神有永遠的定旨,定了永遠的計劃,要從人類中為祂兒子得著召會作新婦。(弗三8~11。)然後在時間裡,父神任命靈神執行祂的計劃,去接觸蒙揀選的新婦,把她帶到子神那裡,作祂的配偶,祂的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