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 1章 26節 注1 |
『我們要…』啟示,神格的三者之間,為著人的創造,舉行了會議。在已過的永遠,三一神決定要創造人,這指明人的創造乃是為著三一神永遠的定旨。(弗三9~11。)神造人的心意是要完成祂神聖的經綸,將祂自己分賜到人裡面。(提前一4與注4一段。)這在聖經以後各卷書中完全揭示出來。 |
創 1章 26節 注2 |
神的形像,指神裡面的所是,是神屬性內裡素質的彰顯,這些屬性最顯著的是愛、(約壹四8、)光、(約壹一5、)聖、(啟四8、)義。(耶二三6。)神的樣式,指神的形狀,(腓二6,)乃是神身位之素質與性質的彰顯。因此,神的形像和神的樣式不當視為兩個分開的東西。人內裡的美德受造於人的靈裡,乃是神屬性的翻版,也是人彰顯神屬性的憑藉。人外面的形狀受造為人的身體,乃是神形狀的翻版。因此,神造人成為祂自己的復本,使人有盛裝神並彰顯神的性能。其他一切活物都是『各從其類』造的,(11~12,21,24~25,)人卻是從神類造的。(參徒十七28~29上。)既然神與人同類,人就有可能與神聯合,而在生機的聯結裡與祂同活。(約十五5,羅六5,十一17~24,林前六17。) 子基督是神的具體化身,(西二9,)是那不能看見之神的像,是神屬性之素質的彰顯。(西一15,林後四4,來一3。)人是照著基督創造的,目的是要基督進到人裡面,並藉著人得彰顯。(西一27,腓一20~21上。)受造的人是活的器皿,容器,以盛裝基督。(羅九21,23,林後四7。)至終,基督成為肉體,穿上人性,成為人的樣式,(腓二6~8,)好叫人藉著祂的死與復活,可以得著神永遠、神聖的生命,(彼前一3,約壹五11~12,)並且在裡面憑這生命得以變化,並模成基督的形像,(林後三18,羅八29,)在外面得以改變形狀,同形於基督榮耀的身體,(腓三21,)使人與基督一樣一式,(約壹三2下,)與基督一同向著宇宙彰顯神。(弗三21。) 受造的人雖然是神的復本,有神的形像和樣式,但還沒有神的實際和神的生命。因此,人還需要藉著吃生命樹,接受神作人的生命,使人得著神的實際而彰顯神。(二9與注2。) |
創 1章 26節 注3 |
或,人類;希伯來文, adam, 亞當。下節者同。人的生命是最高的受造生命,這生命有神的形像和樣式,可以彰顯神,並能為神執掌管治權。亞當,頭一個人,豫表基督(羅五14,林前十五45,47,詩八4~8,來二6~9)是神創造的中心,(西一16~17,)是一切受造之物和眾人的元首,(西一15,林前十一3,)在神的形像和樣式上是神的彰顯,(來一3,林後四4,西一15,)也是神的代表,管理神一切的造物。(詩八6~8,太二八18。) |
創 1章 26節 注4 |
這裡和27~28節的代名詞『他們,』以及五2『他們的,』指明亞當是一個團體人,集體人,包括全人類。神沒有創造許多人;祂在一個人亞當裡面,集體的創造了人類。神按著祂的形像並照著祂的樣式造了這樣一個團體人,使人類能團體的彰顯神。 |
創 1章 26節 注5 |
神創造了一個團體人,不僅有祂的形像以彰顯祂,也運用祂的管治權管理萬有以代表祂。神給人管治權,目的是:(一)征服神的仇敵,那背叛神的撒但;(二)恢復被撒但所篡竊的地;以及(三)運用神管理地的權柄,使神的國得以臨到地上,神的旨意得以行在地上,神的榮耀得以顯在地上。(太六10,13下。) 神的目的是要人有祂的形像彰顯祂,有祂的管治權代表祂,這不是在亞當這頭一個人(林前十五45上)—舊人(羅六6)—身上得著完成,乃是在基督這第二個人(林前十五47下與注5)—新人(弗二15與注8)—身上得著完成。這新人是由基督自己作頭,以及召會作祂的身體(弗一22~23,林前十二12與注2,西三10~11與11注9)所組成的。這要完全在得勝的信徒身上得著完成,他們活基督,作祂團體的彰顯,(腓一19~26,)並要得著權柄制伏列國,在千年國裡與基督一同作王。(啟二26~27,二十4,6。)這要終極完成於新耶路撒冷,彰顯神的形像,有祂的榮耀和祂顯出的樣子,(啟四3上,二一11,18上,)並且運用神的神聖權柄,維持神對全宇宙的管治權,直到永遠。(啟二一24,二二5。) |
創 1章 26節 注6 |
豫表那蛇撒但,(三1,14,啟十二9,)和他的使者,(太二五41,啟十二4上,7下,)以及跟隨撒但的鬼。(參路十19。)見啟四6注2一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