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
5章
4節
注1
大衛大大高舉並尊崇律法,且知道神不喜悅邪惡,乃恨惡罪孽。但他謀害烏利亞,竊取他的妻子,(
撒下十一
,)因而把律法中後五條誡命全都干犯了。這表明律法和對律法的知識,沒有任何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