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章 11節 注1
  在舊約裡約伯所經歷神的銷毀和剝奪,遠不如在新約裡保羅所經歷的。神首先剝奪約伯的家產,(一13~19,)然後藉著他身體上所遭受的災病銷毀他這個人。(二7。)在新約裡,神的銷毀和剝奪成為可喜悅的事。自保羅信主那天起,他就是一個在神的銷毀和神的剝奪之下的人。(林後四8~18腓三7~8。)然而,當保羅為基督的緣故受困苦時,他是喜悅快樂的,(林後十二10,)甚至為著他的經歷而在主裡喜樂。(西一24腓四4。)相反的,約伯沒有喜樂,乃是一直煩惱。

 保羅在經歷神的銷毀和剝奪時,四面受壓,卻不被困住;打倒了,卻不至滅亡。(林後四8~9。)他不喪膽,反而期望被治死,好顯明基督的生命,也期望天天被銷毀,好得著更新;並藉著短暫輕微的苦楚,加添他在要來時代中所分享永遠重大的榮耀。(林後四10~1216~17,參羅八18。)保羅不像約伯,他沒有咒詛自己的生日,也沒有說寧願死,不願生。相反的,經過許多考量後,保羅說,他寧願活著,不願離世,因為在他活著就是基督。(腓一21~25。)保羅活基督,乃是為著讓他藉著耶穌基督之靈全備的供應,無論是生,是死,都顯大基督。(腓一19~20。)他不在乎生或死;他只在乎活基督以顯大基督。當神造人時,祂要人過的就是這種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