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番雅書 第 三 章
三
對以色列的審判(續) 三1~7
第 三 章
3:
1
這
1
悖逆、污穢、欺壓的城有禍了!
3:
2
她不聽從
1
命令,不領受管教,不信靠耶和華,不親近她的神。
3:
3
她中間的首領是吼叫的獅子。她的審判官是晚上的豺狼,一點食物也不留到早晨。
3:
4
她的申言者是虛浮詭詐的人。她的祭司褻瀆聖所,強解律法。
3:
5
耶和華在她中間是公義的,斷不作不義的事,每早晨顯明祂的公平,從無失誤;只是不義的人不知羞恥。
3:
6
我耶和華已經剪除列國;他們的角樓毀壞;我使他們的街道荒涼,以致無人經過;他們的城邑毀滅,以致無人,也無居民。
3:
7
我說,你只要敬畏我,領受管教;如此,她的住處就不致照我所擬定的被除滅;只是他們從早起來,在一切所行的事上敗壞自己。
四
對萬國的審判 三8
3:
8
耶和華說,因此你們要等候我,直到我興起擄掠的日子,因為我裁定要招聚列國,聚集列邦,將我的惱怒,就是我的烈怒,都傾倒在他們身上;因為在我嫉憤的火中,全地必被燒滅。
參
耶和華的拯救 三9~20
一
對外邦的拯救 9
3:
9
那時,我必使萬民改用
1
純潔的語言,好叫他們都呼求我耶和華的名,
2
同心合意的事奉我。
二
對以色列的拯救 10~20
3:
10
向我祈求的,就是我所分散的女子,必從
1
古實河外將素祭帶來給我。
3:
11
當那日,你必不因所行一切得罪我的事,自覺羞愧;因為那時我必從你中間除掉那些高傲矜誇的人,在我的聖山上,你必不再狂傲。
3:
12
我卻要在你中間,留下困苦貧寒的民;他們必投靠我耶和華的名。
3:
13
以色列所餘剩的人,必不作罪孽,不說謊言,口中也沒有詭詐的舌頭;因為他們必得草場躺臥,無人驚嚇。
3:
14
錫安的女子阿,應當歡呼!以色列阿,應當誇勝呼喊!耶路撒冷的女子阿,應當滿心歡喜快樂!
3:
15
耶和華已經除去你的刑罰,趕走你的
1
仇敵;
2
以色列的王耶和華在你中間,你必不再
3
看見災禍。
3:
16
當那日,必有話向耶路撒冷說,不要懼怕;錫安哪,手不要下垂。
3:
17
耶和華你的神在你中間,是施行拯救的大能者;祂必因你歡欣喜樂,默然愛你,且因你喜樂而歡呼。
3:
18
我必聚集那些屬你,為所定的大會愁煩的人,
1
他們擔負了羞辱。
3:
19
那時,我必懲辦一切苦待你的人,又拯救瘸腿的,聚集被趕出的。我必使他們在各地,就是在他們受羞辱之地,得稱讚,有名聲。
3:
20
那時我必領你們進來,那時我必聚集你們;因為我在你們眼前使你們被擄之人歸回的時候,必使你們在地上的萬民中有名聲,得稱讚。這是耶和華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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