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綱目 <上一章 下一章>
申命記 第 十八 章

6 關於祭司利未人和利未全支派的供應 十八1~8
第 十八 章
18:1 1祭司利未人和1利未全支派,必在以色列中無分無業;他們要吃用獻給耶和華的火祭和祂的2產業。
18:2 他們在弟兄中必沒有產業;1耶和華是他們的產業,正如耶和華所應許他們的。
18:3 1祭司從百姓所當得的分乃是這樣:凡獻牛或羊為祭的,要把前腿和兩腮並胃臟給祭司。
18:4 初收的五穀、新酒和新油,並初剪的羊毛,也要給他;
18:5 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從你眾支派中將他和他的子孫揀選出來,使他們常在耶和華的名裡侍立供職。
18:6 1利未人無論寄居在以色列中的那一座城,若從那裡出來,2一心願意到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
18:7 就要在耶和華他神的名裡供職,像他眾弟兄利未人在那裡侍立在耶和華面前一樣。
18:8 除了他賣祖產1所得的以外,他還可以與弟兄們吃同等份量的祭物。
7 關於禁止交鬼或過陰 十八9~14
18:9 你進了耶和華你神所賜之地,那些國民所行可憎惡的事,你不可學著行。
18:10 你們中間不可有人使兒女經火,也不可有占卜的、觀兆的、用法術的、行邪術的、
18:11 唸咒的、交鬼的、行巫術的、過陰的;
18:12 凡行這些事的,都為耶和華所憎惡;因那些國民行這些可憎惡的事,所以耶和華你的神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
18:13 你要向著耶和華你的神作完全人。
18:14 因你所要趕出的那些國民,都聽信觀兆的和占卜的;但耶和華你的神從來不許你這樣行。
8 關於耶和華神為以色列人興起一位像摩西的申言者(要來的基督) 十八15~19
18:15 耶和華你的神要從你們弟兄們中間,給你興起一位1申言者像我,你們要聽從祂。
18:16 正如你在何烈山大會的日子,向耶和華你神所求一切的話,說,求你不要叫我再聽見耶和華我神的聲音,也不要叫我再看見這大火,免得我死亡。
18:17 耶和華就對我說,他們所說的很好。
18:18 我必從他們弟兄們中間,給他們1興起一位申言者像你;我要將我的話放在祂口中,祂要將我一切所吩咐的,都告訴他們。
18:19 誰不聽祂在我名裡所說的話,我必親自向誰討罪。
9 關於假申言者 十八20~22
18:20 若有申言者擅自托我的名,說我所未曾吩咐他說的話,或是奉別神的名說話,那申言者必要治死。
18:21 你心裡若說,我們怎能知道那是耶和華沒有說過的話呢?
18:22 申言者托耶和華的名說話,所說的若不成就,也無效驗,那就是耶和華沒有說過的話,是那申言者擅自說的,你不要怕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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