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綱目 <上一章 下一章>
民數記 第 十八 章

利未人的事奉與亞倫的祭司職任,以及他們的賞賜 十八1~32
1 利未人的事奉與亞倫的祭司職任 1~7
第 十八 章
18:1 耶和華1對亞倫說,你和你的兒子,並你宗族的人,要一同擔當干犯聖所的罪孽;你和你的兒子,也要一同擔當2干犯祭司職任的罪孽。
18:2 你要帶你弟兄1利未支派,就是你祖宗支派的人前來,使他們與你聯合,服事你;只是你和你的兒子,要一同在見證的會幕前供職。
18:3 他們要守所吩咐你的,並看守全帳幕,只是不可挨近聖所的物件和壇,免得他們和你們都死亡。
18:4 他們要與你聯合,也要看守會幕,辦理帳幕一切的事,只是外人不可挨近你們。
18:5 你們要看守1聖所和1壇,免得忿怒再臨到以色列人。
18:6 我已將你們的弟兄利未人從以色列人中選取出來,當作1禮物給你們,歸與耶和華,為要辦理會幕的事。
18:7 你和你的兒子們要為一切屬壇和幔內的事,一同守祭司的職任;你們要這樣供職。我將祭司的職任當作1禮物給你們,使你們事奉我。凡挨近的外人要被處死。
2 賞賜 8~32
a 給作祭司的亞倫和他的子孫 8~20
18:8 耶和華對亞倫說,我已將我的舉祭,就是以色列人一切分別為聖的物,交給你經管;因你受過膏,我把這些都賜給了你和你的子孫;這要作永遠的定例。
18:9 至聖之物中1不經過火的,都是你的;以色列人給我的一切供物,就是一切的素2祭、贖罪祭、贖愆祭,都是3至聖的,要歸給你和你的子孫。
18:10 你要拿這些當至聖物吃;凡1男丁都可以吃;你當以此物為聖。
18:11 以色列人禮物中的舉祭,並一切的搖祭,也都是你的,我已賜給你和你的1兒女;這要作永遠的定例;凡在你家中潔淨的人都可以吃。
18:12 凡油中1至好的,凡新酒和五穀中1至好的,就是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的初熟之物,我都賜給你。
18:13 凡從他們地上所帶來給耶和華的初熟之物,也都要歸與你;凡在你家中潔淨的人都可以吃。
18:14 以色列中一切永獻的都必歸與你。
18:15 他們所奉給耶和華的,連人帶牲畜,一切血肉所生,凡頭胎的,都要歸給你;只是人中頭生的,總要1贖出來;不潔淨牲畜頭生的,也要贖出來。
18:16 其中從一個月以上所當贖的,要照你所估定的價,按聖所的捨客勒,(一捨客勒是二十季拉,)用銀子五捨客勒贖出來。
18:17 只是頭生的牛、頭生的綿羊、或頭生的山羊,必不可贖;它們都是聖的。你要把它們的血灑在壇上,把它們的脂油焚燒,當作怡爽香氣的火祭獻給耶和華。
18:18 它們的肉必歸與你,像搖祭的胸、舉祭的右腿歸與你一樣。
18:19 凡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聖物中的舉祭,我都賜給你和你的兒子並女兒;這要作永遠的定例。這是給你和你的後裔,在耶和華面前作為永遠的1鹽約。
18:20 耶和華對亞倫說,你在以色列人的地上1不可有產業,在他們中間也不可有分;在他們中間,我就是你的分,是你的產業。
b 給在會幕中服事的利未人 21~32
18:21 凡以色列中出產的1十分之一,我已賜給利未的子孫為業,為他們所辦理的事,就是會幕的事,酬報他們。
18:22 從今以後,以色列人不可挨近會幕,免得他們擔罪而死。
18:23 惟獨利未人要辦理會幕的事,擔當罪孽;這要作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他們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產業;
18:24 因為以色列人中出產的十分之一,就是獻給耶和華為舉祭的,我已賜給利未人為業;所以我對他們說,在以色列人中他們不可有產業。
18:25 耶和華對摩西說,
18:26 你要對利未人說,當你們從以色列人取十分之一,就是我從他們所取來給你們為業的,你們就要從那十分之一中,再取十分之一作為1舉祭獻給耶和華。
18:27 這舉祭要算為你們禾場上的谷,又如滿酒醡的酒。
18:28 這樣,你們從以色列人所得的十分之一,其中也要取一分作舉祭獻給耶和華;從這十分之一中,你們要將所獻給耶和華的舉祭歸給1祭司亞倫。
18:29 所奉給你們的一切禮物,要從其中將至好的,就是分別為聖的部分,獻給耶和華為舉祭。
18:30 所以你要對利未人說,你們從其中將至好的舉起,這就算為你們禾場上的出產,又如酒醡的出產。
18:31 你們和你們的家屬隨處可以吃,因為這是你們的1賞賜,作你們在會幕裡辦事的報酬。
18:32 你們從其中將至好的舉起,就不至因這物擔罪。你們不可褻瀆以色列人的聖物,免得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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