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綱目 <上一章 下一章>
利未記 第 二十七 章

許願奉獻 二七1~34
1 把人奉獻給神 1~8
第 二七 章
27:1 耶和華對摩西說,
27:2 你要對以色列人說,人1還特許的願,所許的人要按你2所估的價值歸給耶和華。
27:3 你估定的,從1二十歲到六十歲的男人,要按聖所的捨客勒,估定價銀五十捨客勒。
27:4 若是1女人,你要估定三十捨客勒。
27:5 若是從1五歲到二十歲,男子你要估定二十捨客勒,女子估定十捨客勒。
27:6 若是從1一個月到五歲,男子你要估定價銀五捨客勒,女子估定價銀三捨客勒。
27:7 若是從1六十歲以上,男人你要估定十五捨客勒,女人估定十捨客勒。
27:8 他若貧窮,出不起你所估定的價,就要叫他站在祭司面前,祭司要按許願人的1力量估定他的價。
2 把牲畜奉獻給神 9~13
27:9 所許的若是牲畜,就是人獻給耶和華為供物的,凡這一類獻給耶和華的,都要1成為聖別。
27:10 人不可交換,也不可替換,或是好的換壞的,或是壞的換好的;若以牲畜替換牲畜,所許的與替換的都要成為聖別。
27:11 若牲畜是1不潔淨的,是不可獻給耶和華為供物的,就要把牲畜安置在祭司面前,
27:12 牲畜是好是壞,祭司要估定價值;你這祭司怎樣估定,就要以怎樣為是。
27:13 他若一定要贖回,就要在你所估定的價值以外加上1五分之一。
3 奉獻房屋 14~15
27:14 人若奉獻房屋,歸耶和華為聖,房屋是好是壞,1祭司要估定價值;祭司怎樣估定,就要以怎樣為定。
27:15 奉獻房屋的人,若要贖回房屋,就要在你所估定的價銀以外加上1五分之一,房屋仍舊歸他。
4 奉獻田地 16~25
27:16 人若將承受為業的幾分1田地奉獻給耶和華,你要按這田地2撒種多少估定價值,若撒大麥一賀梅珥,要估定價銀五十捨客勒。
27:17 他若從1禧年將田地奉獻,就要以你所估定的價為定。
27:18 倘若他在禧年以後將田地奉獻,祭司就要按著到下一個禧年所剩餘的年數1給他計算價銀,將你所估定的價減低。
27:19 將田地奉獻的人,若一定要贖回田地,就要在你所估的價銀以外加上五分之一,田地就定准歸他。
27:20 他若不贖回那田地,或是將田地賣給別人,就再不能贖回了。
27:21 但到了禧年,那1田地出買主手的時候,就要歸耶和華為聖,和永獻的田地一樣,要歸祭司為業。
27:22 他若將所買的一塊田地,不是承受為業的,奉獻給耶和華,
27:23 祭司就要將你所估的價值給他計算到禧年。當日,他要以你所估的價銀為聖,歸給耶和華。
27:24 到了禧年,那田地要歸給賣主,就是那承受為業的原主。
27:25 凡你所估定的價銀都要按著聖所的捨客勒,一捨客勒是二十季拉。
5 奉獻的條例 26~34
27:26 惟獨牲畜中1頭生的,無論是牛是羊,既屬於耶和華,誰也不可再奉獻,因為這是耶和華的。
27:27 若是從1不潔淨的牲畜中奉獻的,就要按你所估定的價值加上五分之一贖回;若不贖回,就要按你所估定的價值賣了。
27:28 但一切永獻的,就是人從他所有永獻給耶和華的,無論是人,是牲畜,或是他承受為業的田地,都不可賣,也不可贖。凡永獻的,都是歸耶和華為1至聖的。
27:29 凡從人中當滅的都不可贖,必要被處死。
27:30 地上所有的,無論是地上的種子或樹上的果子,十分之一是1耶和華的,是歸耶和華為聖的。
27:31 人若要贖這十分之一的什麼物,就要加上五分之一。
27:32 凡牛群羊群中,一切從牧人杖下經過的,每第十隻,就是十分之一,要歸耶和華為聖。
27:33 不可問是好是壞,也不可替換;若一定要替換,替換的與本來的都要成為聖別,不可贖回。
27:34 這些就是耶和華在西乃山,為以色列人所吩咐摩西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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