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 翰 三 書
主題:鼓勵在真理上的同工
壹 引言 1~4
一 真實的愛 1
第 一 章
1:1 作1長老的寫信給親愛的2該猶,就是我3真實所愛的。
【注1】 見約貳1注1。
【注2】 不是徒十九29的馬其頓人該猶,不是徒二十4的特庇人該猶,也不是林前一14與羅十六23哥林多的該猶,乃是另一個名叫該猶的;當時該猶是一個非常普通的名字。照本書信的內容看,他必定是召會中一位特出的弟兄。
【注3】 見約貳1注3。
二 凡事興盛,身體健康 2
1:2 親愛的,我1願你2凡事3興盛,身體4健康,正如你的5魂3興盛一樣。
【注1】 也許有禱告的意思。
【注2】 照本節上下文看,這是指外面和物質的事物。
【注3】 原文意順利,(如旅程上之順利─羅一10,)即順利達到所想望的目的,因此是興盛。
【注4】 指身體的健康,如在路五31,七10,十五27者。
【注5】 人有三部分:靈、魂、體。(帖前五23與注5。)魂是介於體與靈之間的器官,有自覺,使人有其個格。魂包含在體裡,且是盛裝靈的器皿。對信徒而言,是靈的神居住在他重生的靈裡,(羅八9,16,)並從他的靈裡擴展,浸透他的魂,使魂得著變化,以彰顯神。(羅十二2,林後三18。)這就是信徒的魂興盛。當我們的魂藉著我們的靈被神的靈佔有並支配,好為著神的定旨支配並使用我們的體時,魂就興盛。使徒盼望他的受信者,這位魂格外興盛的親愛弟兄,能凡事興盛,身體健康,正如他的魂在神的生命裡興盛一樣。
三 在真理中行事 3~4工
1:3 有弟兄來見證1你持守真理,就是你在2真理中3行事為人,我就4大大歡樂。
【注1】 你持守真理,直譯,你的真理。這是關於基督,特別是關於祂神格的真理,(見約貳1注5,)這真理的啟示定規受信者的生活方式,並成為受信者持守的基本信仰。這乃是客觀的真理,在受信者日常行事為人中,成了主觀的真理。
【注2】 見約貳4注2。
【注3】 受信者不僅持守真理,也在真理中行事為人。關於基督身位的真理不僅該是我們的信仰,也該是我們的生活,就是一種見證我們信仰的生活。
【注4】 見約貳4注3。
1:4 我聽見我的兒女們在1真理中行事為人,我的喜樂就沒有比這個更大的。
【注1】 見約貳4注2。
貳 接待作客旅的工人 5~8
一 忠信、憑愛、配得過神 5~6
1:5 親愛的,1凡你向2作客旅之弟兄所行的,都是忠信的;
【注1】 指對作客旅之弟兄的款待,(如保羅在羅十二13與來十三2所教導的,)也就是給那為著福音和話語的職事作客旅之弟兄的接待。(7~8。)
【注2】 受款待者多半是作客旅的,與該猶並不相識。
1:6 他們在1召會面前見證了你的2愛;你照著3與神相配的,4送他們往前行,就作得好;
【注1】 指使徒所在的召會。
【注2】 指已往的愛。
【注3】 送行應當以一種與慷慨的神相配的作法,指明送行必須是慷慨的。
【注4】 指將來的送行。使徒一面稱讚該猶已往在接待作客旅之弟兄的事上所行的,一面鼓勵他將來要送他們往前行。
二 成為在真理上的同工 7~8
1:7 因他們是為那1名出外,對於2外邦人一無所取。
【注1】 指奇妙的基督那被高舉且榮耀的名。(腓二9與注3,徒五41,雅二7。)
【注2】 指與神在地上完成祂經綸的行動無分無關的異教徒。任何為著神新約經綸作工的人,若從不信的人接受幫助,特別是經濟的支助,來為著神的工作,這對神乃是羞恥,甚至是侮辱。在使徒的時候,為神作工的弟兄們,對於異教徒一無所取。
1:8 所以我們應該1款待、供應這樣的人,使我們能成為在2真理上的同工。
【注1】 款待、供應,原文由「在下」和「拿起」二辭所構成;因此是(從下面)拿起,即承擔、支持、款待、供應。我們這些信徒,包括使徒在內,應當款待、供應並承擔那些在神聖真理上為神作工,對於外邦人一無所取之弟兄們的需要。
【注2】 指照著使徒為著神的經綸,關於神聖三一的教導,特別是關於主耶穌身位的教導,所啟示出來那作新約內容的神聖實際。所有的使徒和忠信的弟兄都為此作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