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 翰 一 書
主題:神聖生命的交通
壹 神聖生命的交通 一1~二11
一 神聖生命的顯現 一1~2
第 一 章
1:1 1論到那2從起初原有的3生命之4話,就是我們所聽見過的,我們親眼所看見過的,我們所5注視過,我們的手也6摸過的;
【注1】 保羅的職事是要完成神新約經綸的神聖啟示,(西一25~27,)就是三一神在基督裡成了賜生命的靈,產生基督的眾肢體,以構成並建造基督的身體,使三一神在宇宙中得著完滿的彰顯─神的豐滿。(弗一23,三19。)保羅的著作大約完成於主後六十七年。在他離世前後,他的完成職事就受到背道的損壞。過了四分之一世紀,約在主後九十年,約翰的著作出來了。他的職事不僅是要修補受了破損的保羅職事,更是要給舊約和新約、福音書和書信,全部的神聖啟示作一終結。這樣一個職事的中心點,乃是神聖生命的奧秘。約翰福音是福音書的終結,揭示主耶穌基督的身位和祂工作的奧秘。約翰的書信,特別是約翰一書,是書信的終結,揭開神聖生命交通的奧秘,就是神的兒女與父神,並神的兒女彼此之間交通的奧秘。然後,約翰的啟示錄是新舊兩約的總結,啟示基督是神兒女生命的供應,使祂得彰顯,以及祂是三一神宇宙行政的中心這個奧秘。這裡約翰用「那」開始他的書信,並揭開神聖生命裡交通的奧秘。他沒有用人稱代名詞說到主,含示他所要揭開的乃是奧秘的。
【注2】 這裡的從起初,與約翰福音的太初不同。(約一1。)太初,是追溯到創造之前已過的永遠;從起初,是從創造以來。這指明約翰的書信是接續他的福音書,論到信徒對神聖生命的經歷。在福音書裡,約翰指出罪人得著永遠生命的路,乃是相信神的兒子。在書信裡,他指出那些已經得著神聖生命的信徒,在神聖生命的交通裡享受這生命的路,乃是住在神的兒子裡面。在啟示錄裡,他揭示永遠生命的終結作信徒在永世裡完滿的享受。
「從起初」原文在約翰福音用了四次,在本書信用了八次,在約翰二書用了二次。在約八44,約壹一1,二13~14,三8,是用在絕對的意義上;在約六64,十五27,十六4,約壹二7、24(二次),三11,約貳5、6,是用在相對的意義上。
【注3】 約翰的著作乃是說到奧秘的書。在本書信,生命,就是神聖的生命,永遠的生命,那分賜到在基督裡的信徒、並住在他們裡面神的生命,是第一個奧秘。(2,二 25,三15,五11,13,20。)由這個奧秘產生另一個奧秘,就是神聖生命交通的奧秘。(3~7。)然後是三一神膏油塗抹的奧秘。(二20~27。)接著是住在主裡面的奧秘。(二27~28,三6,24。)第五是神聖出生的奧秘。(二29,三9,四7,五1,4,18。)第六是神聖種子的奧秘。(三 9。)最後是水、血與那靈的奧秘。(五6~12。)
【注4】 這就是約一1~4、14所說到的「話,」這話在創世以前在永遠裡就與神同在,並且就是神;祂在時間裡成為肉體,生命就在祂裡面。這話就是基督神聖的人位,是神一切所是的說明、解釋和彰顯。生命在祂裡面,並且祂就是生命。(約十一25,十四6。)「生命之話」這辭,在原文指明話就是生命。那人位就是神聖的生命,永遠的生命,是我們摸得著的。這裡題到「話,」指明本書信乃是約翰福音的延續和發展。(參約一1~2,14。)
【注5】 指有意的注視。
【注6】 先是聽見過,繼而看見過;看見過以後,又注視過,就是有意的注視過;並且摸過,就是用手觸摸過。這些辭句指明,生命的話不僅是奧秘的,並且因著成為肉體,也是摸得著的。這奧秘的生命之話,不僅在祂復活以前,在祂的人性裡被人摸過,(可三10,五31,)也在祂復活以後,在祂屬靈的身體裡(林前十五44)被人摸過。(約二十17,27。)當時有一種異端,否認神的兒子成為肉體,(四1~3,)因此需要這樣有力的辭句,指明主在祂可摸的人性裡實在的本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