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 基督徒的生活及其苦難 二11~四19
五 因有分於基督的苦難而歡樂 四12~19
4:17 因為時候到了,1審判要從神的2家起首。若是先從我們起首,那3不信從神福音的人,將有4何等的結局?
【注1】 本書特別在神對祂所揀選之人的對付上,指出神的行政。他們在火煉的逼迫中所經歷的苦難,是神審判他們的憑藉,使他們受管教、被煉淨,從不信的人中聖別出來,不和他們有一樣的定命。因此,這種管教的審判,要從神自己的家起首,不是一次兩次就作完的,乃是一直不斷的直到主來。見一17注2二段。
【注2】 或,家人。就是由信徒組成的召會。(二5,來三6,提前三15,弗二19。)神從這家,就是祂自己的家起首,藉著對自己兒女管教的審判,施行祂行政的管理,使祂有堅定的立場,在祂宇宙的國裡,審判那些不信從祂福音,以及背叛祂行政的人。這是為了建立祂的國,乃是後書所論到的。(彼後一11。)
【注3】 這主要的是指不信之猶太人的不信從,他們背叛、抗拒時代的轉變,就是從舊約摩西律法到新約耶穌基督之福音的轉變。本書信是寫給正在受逼迫的猶太信徒(那分散在各地蒙揀選的寄居者─一1)。他們所受的逼迫,主要的不是來自外邦人,多半是來自反對的猶太人,就是那些不信從福音,不信的猶太人。
【注4】 這指明不信從神福音的不信者,將來要受比信徒所受更嚴厲的審判。
4:18 若是1義人2得救尚且如此艱難,那不敬虔和犯罪的人,將有何地可3站?
【注1】 指信徒,他們因著本於信基督得稱義,(羅五1,)並在基督裡過義的生活,(腓三9,林後五21,啟十九8,)而成為義人。
【注2】 不是藉著主的死,得救脫離永遠的沉淪,乃是藉著逼迫的試煉作神管教的審判,得救脫離要來的毀滅。(帖前五3,8與注2。)信徒藉著逼迫的苦難受神管教,生命得了煉淨,就因著逼迫的艱難而得救,免得遭受神對世界,特別是對不信之猶太人的忿怒所帶來的毀滅,以及要來之耶路撒冷的毀滅。
【注3】 站,直譯,顯。早期的使徒堅信,主耶穌不久就要回來審判那些不信的罪人,就是那些不敬虔且不信從祂福音的人。(帖後一6~10。)彼得在這裡的話該是指這事說的。在神的行政裡,倘若那些信從祂福音,並在祂面前過義的生活的義人,得救尚且如此艱難,要遭受逼迫作神管教刑罰的憑藉,以煉淨他們的生命;當祂忿怒的毀滅來臨時,那些不信從祂福音,並過著犯罪生活,抵擋祂行政,不敬虔的人,將有何地可站?
4:19 所以那照1神旨意受苦的人,2也要在3善行上,將他們的4魂5交與那信實的6創造主。
【注1】 這裡神的旨意,乃是要我們,且已經派定我們,為基督的緣故受苦。(三17,二15,帖前三3。)
【注2】 那照神旨意受苦的人,也要像別人一樣信靠主。
【注3】 或,正當、良善、高尚的行為。
【注4】 逼迫只能傷害受苦信徒的身體,不能傷害他們的魂。(太十28。)他們的魂蒙那是信實創造主的主保守。他們該憑著他們信心的交託與主合作。
【注5】 交與,原文意交託;像存款一樣托人看管,與路十二48,徒二十32,提前一18,提後二2者同。信徒在身體上遭受逼迫,特別在殉道時,該將他們的魂像存款一樣交與神,就是那信實的創造主,正如主將祂的靈交與父一樣。(路二三46。)
【注6】 不是指新生中新造的創造主,乃是指舊造的創造主。逼迫是在舊造裡的苦難。神是我們的創造主,能保全祂為我們所造的魂。連我們的頭髮祂都數過了。(太十 30。)祂既慈愛又信實。祂慈愛信實的照顧,(五7,)隨同著祂在行政管理中的公平。當祂在行政上審判我們這些家人時,祂的愛仍然信實的照顧我們。我們在身體上遭受祂公平管教的審判時,該把自己的魂交與祂信實的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