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 召會生活中的美德 十三1~19
一 六件實行的事 1~7
第 十三 章
13:1 1弟兄相愛要2持久。
【注1】 照內容看,本章是為著正當的召會生活而寫的。這裡題起的每一件事,就如弟兄相愛,接待客旅等等,幾乎都是為著召會生活,而不僅是為著基督徒生活。
【注2】 或,常存。
13:2 不可忘記用愛接待客旅;因為有人藉此不知不覺的款待了天使。
13:3 你們要1顧念被捆綁的人,好像與他們同受捆綁;也要顧念遭苦害的人,因為自己也在肉身之內。
【注1】 這就是與基督身體(召會)受苦的肢體一同受苦。(林前十二26。)
13:4 1婚姻當2在眾人中間受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淫亂和姦淫的人,神必3審判。
【注1】 在召會生活中,弟兄姊妹之間的接觸是無法避免的;因此,為著保護自己不受玷污,我們必須尊重婚姻,行為也不可放肆。這件事嚴重的影響我們在神經綸中的長子名分。流便就是因他的污穢,失去長子名分;(創四九3~4,代上五1;)約瑟就是因他的純潔,得著長子名分。(代上五1,創三九7~12,見來十二16注 1。)淫亂、姦淫的人,神必審判,召會也必須審判,(林前五1~2,11~13,)因為沒有什麼比這種污穢,更破壞聖徒和召會生活。
【注2】 或,在各方面。
【注3】 本書是說到神的聖別。聖別的神絕不容忍我們中間任何的污穢,祂必審判祂的百姓。(十30,十二23。)
13:5 你們生活為人不可1貪愛錢財,要以現有的為足;因為主曾說,「我絕不撇下你,也絕不丟棄你。」
【注1】 貪愛錢財的人,必不能進入召會生活的實際。我們總該以現有的為足,使我們不受瑪門的迷惑而離開召會生活。主既是幫助我們的,我們就當滿足、安心,使我們完全蒙保守在召會生活的享受中。
13:6 所以我們放膽說,「主是幫助我的,我必不懼怕;人能把我怎麼樣?」
13:7 要1記念那些帶領你們,對你們講過神話語的人,要傚法他們的信心,留心看他們為人的結局。
【注1】 這在召會生活中是必要的。神話語的執事們該有一種為人,可以成為信心的榜樣,給召會的眾肢體,就是接受神話語的人傚法。這樣,召會的眾肢體就不僅接受他們所供應的話,也傚法他們為人所顯出的信心。
本節是5~6節的延續。他們的為人,必是指神話語的執事們所追求的生活為人─不貪愛錢財,且以現有的為足。(5上。)他們的信心,必是指他們為生活信靠那作他們幫助者的主。(5下~6。)他們所供應的話和所過的生活,都該是基督;他們的信心,也該是在基督裡的信心,基督就是他們這信心的創始者與成終者。(十二2。)這樣的為人和信心,對那些接受他們所供應之神的話,並留心看他們為人結局的信徒,當然是值得傚法的。
三 另外四件必需的事 16~19
13:16 只是不可忘記行善和1供輸,因為這樣的祭物是神所喜悅的。
【注1】 直譯,交通。行善指施與,交通指供輸,就是在聖徒的需要上有交通。這樣的行善和交通,也是信徒當獻給神的祭物。這些也是正當召會生活中所需要的。倘若在召會中一些缺乏的聖徒得不著妥善的照顧和供輸,這的確是不適當的。這是表明沒有交通或交通不足。
13:17 你們要1信從那些帶領你們的,且要服從;因他們為你們的魂儆醒,好像要交賬的人;你們要使他們歡樂的作這事,不至歎息;若歎息,就與你們無益了。
【注1】 這是召會生活中極其需要的。
13:18 請你們1為我們禱告,因我們深信自己良心無虧,願意凡事都行得好。
【注1】 為使徒禱告,也是召會生活的一面。
13:19 我更加求你們為我禱告,使我能快些回到你們那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