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書生命讀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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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及註解:希伯來書 十35至39及注

第四十六篇 國度的賞賜與得著魂

壹 永遠的救恩
 一 靠著恩典,藉著信
 二 不是出於行為
 三 得救的人永不滅亡
 四 得救的人可能得不著賞賜,反而受到虧損
貳 國度的賞賜
 一 憑公義
 二 按著我們的行為
 三 決定於基督的審判台
 四 在主回來時賜給我們的
 五 在要來的國度裡享受
 六 有分於要來安息日的安息
 七 保羅竭力要得這賞賜
 八 摩西望斷以至於這賞賜
 九 在永遠救恩之外另加的
 十 與永遠產業的應許不同之應許
三 得著魂
 一 為著我們全人享受要來安息日的安息
 二 我們因跟從基督而受苦所得的大賞賜
 三 以我們今世為主喪失魂為條件



第四十六篇 國度的賞賜與得著魂

 希伯來書的第四個警告中,(十19~39,)題到兩件重要的事─更重的刑罰,(29,)和大賞賜。(35。)這是兩個重大而富有深意的辭,也是第四個警告的鑰匙。本書信的作者並不為我們的救恩擔心,因為照他所寫的,我們所得的救恩是永遠穩妥的。他很清楚的指出,基督獻上自己,就一次永遠的除掉了罪,(七27,九26,28,)為我們得了永遠的救恩。(五9。)祂既一次永遠的進入至聖所,便為我們得到了永遠的救贖。(九12。)作者知道我們所得的救恩是完全、徹底、並全然穩固的,並且我們的得救是永遠的。然而,他極其關心,讀這書信的人將來是得大賞賜,或是受刑罰。

 歷世紀以來,大多數基督徒只看見賞賜,卻未看見刑罰。許多書籍論到賞賜說,我們若忠信的跟從主,遵行祂的旨意,就必得著冠冕為賞賜。但是難得有一本書說到另外的一面,就是刑罰。大多數的基督徒作者都不願意摸這個題目,怕為自己找麻煩。但是十章二十九節題到『更重的刑罰』,我們就不可以忽視。我們若不是受更重的刑罰,就是得大賞賜。

 我們的神是公平、公義和智慧的。祂知道如何處理一切事,也知道如何對待祂的兒女。祂是我們智慧的父,有公正的方法對待我們這些屬祂的兒女;祂會賞賜那些忠信的和順從的,懲罰那些不忠信和不順從的。從大部分的教訓看,似乎神祇賞賜那些忠信的,卻不懲罰那些不忠信的;這是不合邏輯的。我們的父更有智慧;說祂要賞賜忠信的,也要管教不忠信的,才是合邏輯的。我們的神是合邏輯的,也是有目的的,祂絕不作沒有意義的事。在祂的話語裡,清楚肯定的說,我們若是忠信,祂必賞賜我們,否則,祂就要懲罰我們。

 我們不必為我們的救恩擔心。根據神的聖言,我們可以確信,我們的救恩是永遠穩妥的。但問題乃在於:我們得救之後如何跟從主?我們照著生命之律行事為人嗎?我們是前來進入至聖所,還是退縮回到聖所,甚至到外院子?這全在乎我們。我們若前來,就要得賞賜。我們若退縮,就要受刑罰,因為我們干犯神的行政,違背祂的旨意。我們都必須進前來到第二個約,並深深進入神新約的經綸,忘掉我們的罪,而專注於生命的律;這律要使我們成為祂的複製。我們若留意這事,祂必會賞賜我們。我們若忽略這事,反而退縮,祂就要照著祂的警告懲罰我們。干犯神的行政是件嚴重的事。我們若這樣作,干犯了生命的律,就要受刑罰,比那些干犯字句律法之人所受的更重。我們對『更重的刑罰』和『大賞賜』這兩件事,必須有深刻的印象。也許我們該將聖經上這幾個字圈出來,題醒我們注意其重要性。這幾個字代表我們將來的定命。我們的定命是要受更重的刑罰,還是得大賞賜?

 使徒保羅直到他一生的末了,才有把握說,他得了賞賜。當他寫哥林多前書時,還恐怕在屬天的賽程中不蒙稱許。(九24~27。)甚至在他寫腓立比書時,他仍然在向著標竿竭力追求,為要得著獎賞。(腓三14。)只有在他殉道前不久所寫的提後四章七至八節中,他才有把握說,有公義的冠冕為他存留。你不要確定的說,你已經得了賞賜。你還沒有跑完你的賽程。

 我們必須清楚的辨識以下四個辭:救恩、沉淪、賞賜、刑罰。賞賜並不是救恩,乃是在救恩之外另加的。得著救恩,是靠著恩典,藉著信;而得著賞賜,乃是根據我們得救之後的生活和工作。賞賜怎樣與救恩有別,刑罰也照樣與沉淪有別。我們曾經指出,沉淪是對未得救的人說的,而刑罰是對信徒說的。因此,這裡所說的刑罰,與沉淪截然不同。我們已經永遠得救,絕不會沉淪。不信的人面對兩個選擇─得救或是沉淪。我們這些得救的人,也必須考慮兩種可能─得賞賜或是受刑罰。在主恢復中所有的聖徒,都必須清楚的認識這件事,因為這是關乎神的經綸,關乎神對待祂子民的方式。

壹 永遠的救恩

 一 靠著恩典,藉著信

 以弗所二章八節清楚的啟示,永遠的救恩是靠著恩典,藉著信,與我們的行為無關。我們從前作的,現在作的,或是將來要作的,都不能影響我們的救恩。救恩完全是在於神的恩典,是藉著我們在主耶穌裡的信而得的。

 二 不是出於行為

 救恩不是出於我們的行為,(弗二9,羅十一6,)也不在於我們所作、所是,或我們行事為人的方式。救恩既是靠著恩典,藉著信,就不再是出於行為;不然,恩典就不再是恩典了。

 三 得救的人永不滅亡

 得救的人永不滅亡。不要聽有些教訓說,我們得救後還會一再反覆的得救又失喪。約翰十章二十八至二十九節的話強而有力的保證,得救的人永不滅亡。主耶穌說,『我又賜給他們永遠的生命,他們必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那把他們賜給我的父,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我們所得著的生命,是永遠的生命,無可銷滅。我們還有兩隻手握住我們,一隻是主大能的手,另一隻是父愛的手,誰也不能從主和父手裡把我們奪去。永遠的生命,以及兩隻神聖的手,使我們的救恩永遠穩妥。

 四 得救的人可能得不著賞賜,反而受到虧損

 林前三章十五節啟示,得救的人可能得不著賞賜,反而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只是這樣得救,要像從火裡經過的一樣』。我們仔細來看這處聖經的上下文。八節說,『栽種的和澆灌的都是一樣,但將來各人要照自己的勞苦,得自己的賞賜。』這處經節指明,這裡不是說到救恩,乃是說到賞賜。在十二節我們看見,我們可用兩類的材料建造,一類是那從生命之律產生的金、銀、寶石;另一類是從肉體產生的木、草、禾秸。十三至十四節繼續說,『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因為那日子要將它指明出來;它要在火中被揭露,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是那一種的。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賞賜。』這裡再次不是說到救恩,乃是說到賞賜。一個人的工程若被燒燬,他就要受虧損,但不會滅亡。『自己卻要得救;只是這樣得救,要像從火裡經過的一樣。』保羅寫這節經文非常謹慎。他說,我們可能受虧損,卻仍要得救。但為免我們以為既然仍要得救,就不再有任何問題,保羅就說,我們『要得救;只是這樣得救,要像從火裡經過的一樣』。我不需要解釋這一節,只要簡單的接受就好了。得救卻『要像從火裡經過的一樣』,必定不是件好事。我雖然不知道那火是什麼火,但我不願意從其中經過。

 我們在這裡所說的,都是神純正的話,絕不像一些人所誤講的,說這是天主教煉獄的道理。那個道理是屬鬼魔的。我們在這裡,只是將神純正的話擺出來。我們不該照著自己的口味,從聖經裡斷章取義。人人都喜歡約翰三章十六節,也有許多人將這經節寫成字畫,掛在家中牆上。但我從來沒見過有人將林前三章十五節寫成字畫。林前三章乃是說到召會的建造。今天神祇注意一件事,就是召會的建造。在這事上,我們若與神是對的,就必得著賞賜。否則我們要受虧損,但仍要得救,卻『像從火裡經過的一樣』。

 希伯來十章三十五節用『賞賜』一辭,二十七節卻說到『烈火』。再者,十二章二十九節說,『我們的神乃是烈火。』這烈火不是對付忠信的人,乃是對付不忠信的人;不是為賞賜,乃是為刑罰。我們曾看過,這樣的刑罰與永遠的沉淪無關。我們必須分辨刑罰與沉淪的不同,正如分辨賞賜與救恩不同一樣。

貳 國度的賞賜

 十章三十五節所題的賞賜,乃是國度的賞賜,因為這賞賜不是今世賜給我們,乃是在要來的國度裡賜給我們,作我們的享受。今天在召會生活裡,國度是一個操練。今天在召會生活中,國度乃是一種操練。今天我們在國度的操練上若是忠信,就要在來世得享國度為賞賜;那就是國度的賞賜。

 一 憑公義

 永遠的救恩是靠著恩典,但國度的賞賜是憑公義。保羅在提後四章八節說,為他存留的不是恩典的冠冕,乃是公義的冠冕,作這賞賜的象徵。因此在同章十八節中,他有確切的把握,知道主必救他進入祂屬天的國。這是根據他的忠信跟隨主和事奉主。主這位『公義的審判者』,將這國度的賞賜賞給保羅,乃是照著祂的公義,而不是照著祂的恩典。

 二 按著我們的行為

 國度的賞賜乃是按著我們的行為。主耶穌在馬太十六章二十七節說,當祂回來時,祂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祂在啟示錄二十二章十二節說,『看哪,我必快來!賞罰在我,我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我們也看過,林前三章八節說到我們要照自己的勞苦,得自己的賞賜。永遠的救恩與我們的行為無關,但國度的賞賜,卻是完全照我們得救以後憑主生命而有的行為。

 三 決定於基督的審判台

 這個賞賜要決定於基督的審判台。林後五章十節說,『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的審判台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到應得的報應。』基督的審判台,要在祂回來時設立。主耶穌要在審判台,審判所有信祂的人。但未得救的人那時還不會受審判,因為他們要在一千年以後,在白色大寶座前受審判。(啟二十11~15。)在基督審判台前,要斷定我們該受的報應是什麼─在國度裡享受,或是受某些刑罰。

 四 在主回來時賜給我們的

 這個賞賜乃是在主回來時賜給我們的。保羅在林前四章五節說,『所以在那時以前,什麼都不要論斷,直等主來,祂要照出暗中的隱情,也要顯明人心的意圖,那時各人要從神那裡得著稱讚。』當主回來時,祂要審判一切,並要對祂的每一位信徒給與賞罰。我們必須注重這一節裡的警告。當主回來時,祂要『照出暗中的隱情,也要顯明人心的意圖』。今天我們可以將暗中的隱情和心中的意圖隱藏起來。但在主回來時,這一切都要被帶到光中而顯明出來。那時我們每一個人,都要照所行的受報應。

 五 在要來的國度裡享受

 國度的賞賜,乃是在要來的國度裡享受的。馬太二十五章二十一和二十三節都說,『好,良善又忠信的奴僕,你在不多的事上既是忠信的,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根據馬太福音的內容,進來享受主人的快樂,就是進入要來的國度。忠信的奴僕將要在國度裡有分於主人的快樂,作為正面的賞賜。

 六 有分於要來安息日的安息

 國度的賞賜,也是有分於要來安息日的安息。我們在前面的信息中已經看過,這要來安息日的安息,就是千年國裡基督的快樂和掌權。(來四9,啟二十4,6。)在千年國那裡,我們要有分於基督的快樂,並要與祂一同作王。

 七 保羅竭力要得這賞賜

 保羅竭力要得這賞賜。他在林前九章二十四至二十七節告訴我們,他奔跑賽程,是要得這賞賜。然後在腓立比三章十三至十四節,他仍然在奔跑賽程。直到他在殉道之前不久,才確實的知道,賞賜已經為他預備,並且有公義的冠冕為他、並為凡愛主顯現的人存留。(提後四7~8。)

 八 摩西望斷以至於這賞賜

 因為甘願忍受基督的凌辱,摩西要得著國度的賞賜。(來十一26。)他因著在米利巴的失敗,不得進入美地的安息,(民二十12~13,申四21~22,三二50~52,)但他要與基督一同在國度裡。(太十六28~十七3。)作者題起這事,必是要鼓勵他那些因基督的緣故正在忍受逼迫的讀者,跟隨摩西,算為基督所受的凌辱比他們所失去的財物更寶貴,並且望斷以及於那賞賜。

 九 在永遠救恩之外另加的

 國度的賞賜,是在希伯來五章九節所說永遠救恩之外另加的。永遠的救恩是根據基督永遠的救贖,(九12,)照著神對我們永遠的揀選,白白而永遠賜給我們的。這是永遠穩妥的。然而,我們得著這永遠的救恩之後如何行事為人,乃是一個問題。因此,神按著祂的智慧,在這永遠的救恩之外,加上一個賞罰的應許,來激勵我們,使我們能忠信憑祂而活,為祂工作。

 永遠的救恩是藉著信,與我們的行為無關,(弗二8~9,)而國度的賞賜乃是為著我們得救之後的行為(工作)。(林前三8,14。)我們即使得救了,仍有可能因沒有主所稱許的行為(工作),而得不著國度的賞賜。(15。)希伯來的信徒在此受囑咐不要失去國度的賞賜─要來安息日的安息,就是在來世享受基督,並與祂一同作王。

 十 與永遠產業的應許不同之應許

 國度的賞賜是在希伯來十章三十六節所題的應許,與九章十五節中永遠產業的應許不同。十章三十六節的應許,就是四章九節所說安息日之安息的應許;在那安息裡,我們要在要來的國度裡,與基督一同作王。這應許也是十章三十五節所說的大賞賜,就是三十九節所說的得著魂。這應許的條件就是要我們忍耐,並行神的旨意。九章十五節所應許永遠的產業,是基於基督永遠的救贖,不是基於我們的行為。九章十五節所應許永遠的產業,是藉著基督永遠的救贖;而十章三十六節之應許的大賞賜,(35,)乃是為著我們行完神的旨意。

 對希伯來的信徒而言,十章三十六節所說神的旨意就是走新約的路,(19~23,)並留在召會中,(25,)不退縮回到猶太教,(38~39,)倒要忍受猶太教的逼迫。(32~34。)這樣,當主回來時,(37,)他們就要得著所應許的大賞賜。(35。)永遠產業的應許,包括在神永遠的救恩之內。十章三十六節的應許,是給得勝者的賞賜;而永遠的產業,是給所有得著永遠救恩之信徒的。

 三十四節說到『更美長存的家業』。這更美長存的家業,就是永遠的產業,(九15,)也就是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存留在諸天之上的基業。(彼前一4。)猶太人在舊約之下,承受屬地的事物為業;但信徒在新約之下,承受屬天的豐富為業。這更美長存的家業,乃是希伯來信徒的一大激勵,使他們能忍受屬地事物的損失。

 希伯來十章三十九節說到『退縮以致遭毀壞』。希伯來的信徒退縮回到猶太教,就是退縮以致遭毀壞;這並不是永遠的沉淪,乃是受到活神的刑罰。(29~31。)這裡所說的遭毀壞,就是二十七至三十一節所說的刑罰,要臨到那些離棄新約,回到猶太教,因而踐踏神的兒子,將基督的寶血當作俗物,如同祭牲的血,又褻慢恩典之靈的人。國度的賞賜怎樣是正面的,刑罰也就怎樣是反面的。

三 得著魂

 十章三十九節說到『得著魂』。『得著』的原文也可譯為,拯救、保全、據有。很少基督徒明白這個辭的意思。有些人以為是指得救不下地獄,這是不正確的。得著魂和靈得救不同。林前五章五節題到一個因犯罪而該從召會中挪開的弟兄,保羅說,『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使他的肉體受敗壞,好叫他的靈在主的日子可以得救。』甚至像這樣一個墮落、犯罪的弟兄,他的靈還可以得救,因為靈的得救是永遠的。然而,得著魂是有條件的。我們不必犯罪才喪失魂;只要我們從神的經綸中退縮,便會喪失我們的魂。大多數的基督徒只有一個想法,以為不是上天堂便是下地獄,不是得救便是滅亡。但不論是聖經,或我們智慧的父,都不是那麼簡單。我們的父對付我們有許多辦法。我們會看見,得著魂這件事多少與國度的賞賜有關。

 一 為著我們全人享受要來安息日的安息

 得著魂是為著我們全人享受要來安息日的安息,也就是在要來的國度裡,有分於基督的快樂和榮耀。(來四9。)我們人有三部分,靈、魂和身體。(帖前五23。)我們的魂與我們的靈不同。當我們相信主耶穌而得救時,我們的靈就為神的靈所重生。(約三6。)但我們的身體必須等到主耶穌回來時,才能得贖、得救、並且改變形狀。(羅八23~25,腓三21。)至於拯救或得著我們的魂,乃在於我們得救重生之後,在跟從主的事上,如何對付我們的魂。我們現今若肯為主的緣故喪失魂,就必得著魂,(太十六25,路九24,十七33,約十二25,彼前一9,)在主回來時,(來十37,)就要拯救或得著我們的魂。這是所要給跟從主的得勝者(太十六22~28)國度的賞賜。(來十35。)

 二 我們因跟從基督而受苦所得的大賞賜

 來世得著魂,(35,)乃是我們因著在今世跟從基督而受苦所得的大賞賜。我們在今生若只顧魂的享受,追求精神的快樂,卻不忠信的跟從基督,就要在來世,在我們的魂裡受主的管教。我們今天若願意為著主的緣故,失去魂的享受,到來世時,我們的全人,特別是我們的魂,就要完滿的享受主。那將是我們今天受苦的賞賜。

 三 以我們今世為主喪失魂為條件

 得著魂乃是以我們為主喪失魂為條件。主在四福音裡多次告訴我們,若肯在今世為祂和福音的緣故喪失魂,在來世當祂回來時,我們就必得著魂。(太十六25,路九24,十七33。)雖然很多聖徒非常熟悉這些經節,但很少人知道其真實的意義。我們這些人都有靈,但我們卻是一個魂。人乃是魂。今世喪失魂的意思,就是今世為主和福音的緣故受苦。當我們受苦時,乃是整個人受苦。這意思是說,我們喪失我們的魂。凡在今生豐足舒適,享受物質生活的人,就是叫魂得著享受。不是太多的基督徒肯付代價,嚴格的跟從主,因為他們不願意自己的魂受苦,只願意今生多有享受,買豪華汽車,住大洋房,得到許多屬世的東西,不願意喪失自己的魂。

 今世喪失魂,就是在屬人的一面為主受苦。我們今天若跟從主,就必定會為祂的緣故受苦。因著你忠信正直的跟從耶穌基督,你的老師也許不給你高分數,你在職業上也許得不著陞遷。許多這樣的事,都與喪失我們的魂有關。我們今世的定命,乃是要喪失魂和一切屬人的享受。我們今天喪失魂,乃是來世得著魂的條件。來世得著魂,就是進去享受主的快樂,並與祂一同作王。根據馬太二十五章的比喻,主對那些忠信的奴僕說,『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進來享受主的快樂,就是在要來的國度裡與主一同作王。今世是叫我們受苦的,來世才是給我們享受的。

 在這兩篇信息中我們清楚的看見,時代的刑罰、國度的賞賜、和得著魂這些事。失敗的基督徒所要受的刑罰,乃是喪失魂。你若在今世得著魂,不肯付代價跟從主,到主回來時,你就必喪失魂。那是真正的刑罰。當得勝者進去享受主的快樂,並與主一同作王時,你要被擺在一邊。來世喪失魂,意思不是說我們要失喪,乃是說在千年國裡,當主管轄列國時,我們要無分於基督的享受和掌權。那些今世得著魂,而來世喪失魂的人,在要來的國度時代裡,不能與基督一同作王。我們若在今世為主的緣故喪失魂,在來世就必得著魂,且能進去享受主的快樂和掌權,並在與主一同管轄列國時,得著人生最完滿的享受。這乃是大賞賜。

 我在這裡願意多說一點關於賞賜的事。聖經在這事上,是非常一致的。得賞賜並不僅僅是作好事,榮耀神,而在主回來時得著獎賞而已。就一面說,這些不過是我們對於賞賜的天然觀念。現在我們需要從另一面來看這件事。

 得著魂等於得完全,而得完全等於得榮耀。得榮耀、達到完全、來世得著魂,都是指一件事,就是得賞賜。那麼賞賜是什麼?賞賜乃是神救恩的目標。神的救恩有一個目標。這目標不是使我們上天堂,乃是使我們與祂的長子一樣一式。羅馬八章二十九節說,我們是被預定『模成神兒子的形像,使祂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這裡我們看見,神的目標就是要把祂的眾子,基督的眾弟兄,模成祂長子的形像。今天神所作的,是要帶許多兒子進榮耀裡去,也就是說,要帶所有得救的人進神長子所得的榮耀裡去。神救我們的目標,不是要我們上天堂,乃是要我們被變化,模成祂兒子的形像,使神在永世裡得著一個團體的彰顯。這就是神救恩的目標。

 神憑祂的先見,預知許多祂所揀選的人,不肯與祂合作,不給祂機會達成祂救恩的目標。因此,神以祂的智慧,決定把救恩的目標作為賞賜,賜給那些蒙揀選和得救的人。如果得救的人沒有軟弱、缺欠或失敗,神就無須把祂救恩的目標作成賞賜,因為凡得救的,都能達到那個目標。但是惟有與祂合作的人會達到目標,而這目標就成了他們的賞賜。

 我們來看以色列人的例子。神呼召、拯救、並帶他們脫離埃及的目的,是要使他們成為祭司的國度。(出十九4~6。)每一個以色列人都該成為祭司。但是當他們來到西乃山時,因為拜金牛犢,達不到神的目標。祭司體系這個目標,立即成了與神站在一起的利未支派這一個支派的賞賜。雖然其它十一個支派沒有滅亡,但是他們都未達到神救恩的目標。祭司體系本來是所有支派的目標,現在成了一個支派的賞賜。

 今天對我們的原則也是一樣。神的目標是要使我們與祂的長子一模一樣。我們若與神合作,祂就要天天在我們裡面工作,我們也就要天天盡情享受基督。這是最高的享受。我們今天若這樣享受基督,當祂來掌權時,我們也要與祂一同作王,並作祂的同夥,執掌王權。這就是神的目標。但今天許多神所揀選的人,不肯與祂合作到這樣一種地步。他們今天本來可以對基督有完滿的享受,但他們失去了這樣的享受。他們雖然得救了,卻沒有享受基督,每天過著與沒有基督之人一樣的生活。他們雖然屬於基督,也有基督作他們的生命和救主,卻不給基督機會在他們裡面活著。結果,他們今天失去了對基督的享受,將來在千年國裡也必要失去與基督一同作王的享受。因著他們今天的輕忽,他們在來世也要失去神救恩的目標。

 那些蒙神揀選,卻拒絕與祂合作的人,今天失去對基督的最高享受,來世也不能與基督一同作王;不僅如此,因著他們違背了神的旨意,不跟從祂的經綸,所以他們還要受神的管教。那個管教和刑罰,對他們該是個警告,要他們尋求神的目標。不要對自己說,『我若是懶惰,達不到神的目標,我就準備好忍受祂的管教。管教結束以後,一切就都好了。』這話不對。你受過神的處罰以後,仍必須達到祂的目標。所有蒙神揀選的人,早晚都必須達到祂的目標。假設我有兩個孩子在學校讀書,一個成績優異畢業;另一個則不及格,不能畢業。因此,他受了管救,關在黑房間裡一天。你想,他吃過一點苦之後,就不必再讀書了嗎?不!他還要補課。管教的目的是要逼他讀書。受過處罰以後,他還得再讀再學,學會他的課程;否則他永遠不能畢業。學校是有耐性的,若是他第二個學期也不及格,他就必須再讀一個學期。父母的心意是要所有的兒女都勤奮讀書,學期完畢時,得著賞賜,與他們一同享受快樂,好使他們的魂得著滿足。但是不聽話的孩子,會失去這賞賜,並要受管教,以後還要學好他的課程。除非孩子把課程讀完畢業,父母永不會放鬆他們。天上學校的校長,是很有忍耐的。祂會等待,直到每一個學生都畢業,並且被建造在新耶路撒冷裡。每一個信徒,都要到達新耶路撒冷,就是神終極的目標。

 現在我們對有關賞罰的事,應該都很清楚。神的救恩有一個目標,是我們都必須達到的。大多數基督徒並不認識神救恩的目標是什麼。但因著神的憐憫,神救恩目標的異象和啟示,已經非常清楚的顯示出來。我們都必須達到這個最高的目標,就是神為祂的忠信者所給的賞賜。我們對神若不忠信,就會在來世失去祂的目標,並要受一些刑罰和管教,使我們能達到目標。對那些必須這樣才達到目標的人,就不是賞賜。我們該何等感謝主的智慧,把祂救恩的目標作成賞賜。這是我們跟從主的莫大激勵。但願我們都跟從主到一個地步,使我們被帶進神的目標,並且讓祂的目標成為我們的賞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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