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書生命讀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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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及註解:希伯來書 九15至23及注

第四十一篇 新約和新遺命

壹 新約
 一 更美之約
 二 憑更美的應許立定為法的
 三 用更美的祭物和講說更美之事的血所成立的
 四 有更超特職任的大祭司
貳 新遺命
 一 神的應許
 二 神的約
 三 主的新遺命



第四十一篇 新約和新遺命

 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來看新約和新遺命這兩件重要的事。在原文,約和遺命同字。究竟這個字該譯作約或譯作遺命,乃在於立約者還活著或已死亡。如果立約者還活著,那個約就仍然是約。但如果立約者死了,那個約就立即成為遺命。約是合同,帶著一些應許,要為受約的人成就一些事;遺命是遺書,帶著一些已成就的事物,遺贈給承受的人。基督的血所完成的新約,不僅是約,更是遺命,將基督的死所成就的一切,遺贈給我們。遺命這個辭,也就是現代所說的遺囑或遺書。許多作父母的,知道自己不久於人世,就立下遺囑,將各樣東西留給兒女。只有立遺囑的人死了,所立的遺囑才生效。簡單的說,約和遺命並無不同。只是立約者還活著的時候,那就是約;他若死了,就是遺命,遺書。聖經是由兩部遺書構成的:舊約,就是舊遺書;以及新約,就是新遺書。因此聖經主要還不是一本教訓的書,乃是一本遺書。

壹 新約

 一 更美之約

 新約是主耶穌所立的,比那藉著摩西所制定的舊約更美。在舊約,一切事物都是影兒;但在新約,一切都是實際。舊約裡的一切,都在新約中得著應驗和實化。因此,新約乃是更美之約。(來七22,八6。)

 二 憑更美的應許立定為法的

 新約是憑更美的應許立定為法的,(八6,)而這更美的應許是在耶利米三十一章三十一至三十四節所賜的。在前幾篇信息裡我們已經看過,這更美的應許包含四件主要的東西,就是內裡生命之律;神作我們的神,我們作祂的子民之福;裡面認識主的能力;以及罪得赦免。這四者中,內裡生命之律乃是中心。舊約是以外面字句的律法立的,而新約是憑這內裡生命之律立定為法的。舊約是屬字句的,新約是屬生命的。

 三 用更美的祭物和講說更美之事的血所成立的

 希伯來九章二十三節說,『所以,諸天上之物的樣本,必須用這些祭物去潔淨;但那天上之物的本身,必須用比這些更美的祭物去潔淨。』帳幕和一切相關的對象,都要灑上山羊和公牛的血,才得潔淨。(21~23。)這是個表徵,表明天上之物需要用更美祭物的血潔淨,這更美的祭物就是基督作祭物。(七27,九14,28,十10,12,14。)當撒但和跟隨他的墮落天使背叛神時,天和一切天上之物都受了玷污,因此一切天上之物都需要潔淨。當基督進入了天的本身,就用祂自己的血,成就了這潔淨的事。(九12。)

 新約是用更美的祭物和講說更美之事的血所成立的。基督把自己當作一個祭獻上。(九14,十12。)這一個祭,從不同的角度看,可視為多種的祭。基督原是活神永遠的兒子,成為肉體,作了人子,並且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獻給神,所以祂這祭物比那些祭牲更美。那些祭牲不過是影兒,永不能除罪;(十11;)但祂這祭物,卻是實際的,並且一次永遠的把罪除掉,(九26,)因此為我們得到了永遠的救贖。(12。)二十二節說,『沒有流血,就沒有赦罪。』沒有赦罪,就無法滿足神公義的要求,使約無法成立。但基督的血已經流出,使罪得赦;新約也憑祂的血得以立定。(太二六28。)希伯來十二章二十四節告訴我們,基督的血『所說的比亞伯的血所說的更美』。基督的血是說話的血,為著赦罪、稱義、和好並救贖,一直向神說話。希伯來書揭示,這寶血為我們向神說話,使新約得以立定。因此,這血稱為永約的血。(十29,十三20。)

 四 有更超特職任的大祭司

 在舊約裡,大祭司是必死的人;他的職任乃是要來美事的影兒。但新約有一位大祭司,乃是神永遠之子,祂所得的職任是更超特的。(八1~13。)在祂並沒有死的攔阻。祂的職任就是在天上君尊而神聖的祭司職分,藉著祂的代禱,將祂的神聖生命及其一切的豐富供應給我們,作我們每日的供應,好將我們帶進祂的完全和得榮裡。

貳 新遺命

 一 神的應許

 神的應許就是祂所說的話。神說了各種不同的話。祂可能吩咐我們去作某件事。那個吩咐雖是神的話,卻不是神的應許。當神說話時,應許要給我們什麼,為我們作什麼,或要為我們成為什麼,這樣的話就是應許。我們已看過,神新約的應許是在耶利米三十一章三十一至三十四節,其中包括四大點。神應許的話,是由祂的信實來堅立。(來十23,十一11。)神的信實就是祂所應許之言的保證。

 二 神的約

 神的約是憑祂的應許立定為法的。(八6。)應許是普通、平常的話,尚未經過確立。在聖經裡,神應許之後,還以起誓為印證。祂憑祂的神格起誓,祂的應許就確立。祂的應許一經起誓確立,就立即成為神蓋上印的約。六章十六節說,起誓乃是人各樣爭論的了結,作為保證。你若仔細讀舊約,就會發現,神一切的應許,都是祂憑起誓蓋上印的。應許一成為約,意即不能更改。應許一經神起誓確立,就無法更改,不能後悔,也不可改換。應許已經蓋上印,就不再是應許,乃是由神起誓確立的約。

 在舊約,神應許之後,都以起誓確立祂的應許。(創二二16~18,詩一一○4。)主耶穌來了,就成就神一切的應許。因著主在地上的工作,神應許中的每一項,都成為完成的事實。比如,在耶利米三十一章,神應許要赦免我們的罪。主耶穌來了,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的罪成就了平息,就應驗了神的應許。主耶穌在十字架上受死之前,那還是個應許。祂死在十字架上之後,那項應許就成了完成的事實。因此,赦罪就不再只是應許,更是已成就的歷史事實。神所應許的約,藉著主的死並祂所流的血,立定成為新約。(來九18~23,太二六28,路二二20。)藉著祂的死,所有的應許都成為已成就的事實。

 主死而復活之後,就升到諸天之上,將祂藉死所成就的約留給我們。當祂將這約留給我們時,這約立即成為遺命,就是遺贈給我們的新遺命。(來九16~17。)在這遺命裡,一切已成就的事實不再只是事實,更都成了遺贈。首先,我們有應許;其次,這些應許成了事實;第三,這些事實成了遺贈。藉著主的死與復活,一切應許都應驗了,成為已成就的事實。主將這新約留給我們,這約立即成為遺命,遺書,其中包括一切已成就的事實,作為給我們的遺贈。主成就了一切,就登上天上的寶座,如今在那裡安息的坐下。主在諸天之上作我們的大祭司,乃是這更美之約的保證。(七21~22。)

 這新遺命的成立,需要經過四個階段:第一,神的話;第二,神的應許;第三,新約;最後,新遺命。我們不僅有神的話、神的應許和新約;我們也有新遺命,遺書。聖經是一部遺書,其中的一切不僅說了,應許了,完成了,也已經遺贈給我們。不僅如此,復活的主現今正在執行祂所遺贈給我們的一切。我們只需要感謝祂的遺贈。我們若是這樣行,向著祂完全敞開,讓祂執行祂所要執行的,就會有神長子這標準模型的大量複製,作神團體的彰顯。這是我們都必須看見的屬天異象。

 三 主的新遺命

 我們已經看過,主將祂的約留給我們以後,那約就成為包含一切已成就事實的新遺命,作為賜給我們的遺贈。主的新遺命,是由復活的基督這位在諸天之上的中保來執行。(九15,十二24。)當主安息的坐在諸天之上的寶座上,祂關心所有承受新遺命的人。祂關心那些承受者是否有足夠的智慧,慇勤取用這些遺贈,或者仗著自己的聰明去作別的事。因為祂非常關心,所以祂為我們代求,好叫我們全然認識祂在遺命中所給我們的一切遺贈。如果我們的眼睛被開啟,看見主的遺命這件事,我們會激動的說,『過去這一千九百多年的光景何等可憐。太少基督徒看見這些遺贈。』所有的基督徒都不照著所給的遺贈,只照著天然的觀念,低淺的認識神的救恩。你曾聽說過,赦罪是一個遺贈嗎?有人教導過你,神生命的分賜、重生、與基督同釘十字架,也都是遺贈嗎?我們還沒有出生,就釘了十字架。這是基督在十字架上完成的,也是列在遺書裡的許多遺贈之一。我們得以完全和得榮耀,也都是遺贈。在新遺命裡,就是在新遺書裡,一切都是已成就的遺贈。在這新遺書的最後一部分,就是啟示錄,使徒約翰極其頻繁的使用過去式。比如,約翰在啟示錄二十章十節說,『那迷惑他們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火湖裡,』在二十一章二節又說,『我又看見聖城新耶路撒冷由神那裡從天而降,預備好了,就如新婦妝飾整齊,等候丈夫。』這兩處經節都是用過去式,因為在遺書裡的每一項都是遺贈,而不是應許。

 你傳講的時候,曾告訴人他們有這些遺贈嗎?大多數傳道人只是說,『你若相信,神要赦免你的罪,也要叫你得重生。』我們需要告訴人:『我有一分神的遺書要給你。這分遺書清楚的說,早在你犯罪之前,你的罪已經赦免了。這分遺書也聲明,你的重生、稱義、聖別、完全、得榮,祂都為你作成了。這一切項目都是遺贈,在這遺書裡向你陳明瞭。你願不願意接受?你若願意,只要感謝主,接受就好了。』人只要願意這樣接受,立刻得著赦罪、重生、稱義、聖別、完全、得榮,甚至得著新耶路撒冷!從今以後,我們必須享受並取用主這新遺書中的每一項遺贈。我們若有這樣的看見,就會有徹底的大改變。你若看見新遺命這件事,你禱告時就不需要再哀求了。

 許多基督徒,是這樣領會以弗所五章十九至二十節:『不住的向神禱告,向主切切的哀求、禁食,在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裡,向父神祈求。』但這兩節經文是說,『用詩章、頌辭、靈歌,彼此對說,從心中向主歌唱、頌詠,凡事要在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裡,時常感謝神與父。』這裡沒有哀求,只有讚美和感謝,因為主已經成就了一切。父應許了一切,主耶穌成就了一切。這一切已成就的事實,都列在新遺書裡,成為我們的遺贈。我們不必哀求,只要為著我們所得的遺贈,感謝讚美主,盡情的享用。我們若認識神的經綸,就要讚美並感謝主為我們所完成、並遺贈給我們的一切。假若你有一位親戚,在遺書中遺贈給你一棟房子,你就不必再去求要那棟房子。當你知道這房子已經給你了,你只要說聲謝謝,接受就可以了。這才是正確的基督徒生活。我們不必哀求,只要感謝主,取用這個以特殊方式,就是新遺書的方式,所已經賜給我們的一切就好了。

 沒有什麼像遺書那樣具有束縛力並堅固的立定。無人能改動遺書。遺書中所遺贈的,是最終定准的,遺贈給誰就必須給誰。我們的眼睛若被開啟,看見我們竟得了這樣的遺書,我們就會癲狂的讚美主。人不必等候重生,因為那是遺書中的一項。他們只要簡單的接受重生這項遺贈,說,『主阿,為著這奇妙的重生,我感謝你。為著你在復活時所完成之神聖生命的分賜,我感謝你。』神的揀選也是這遺書裡的另一項遺贈,這事在創世以前就已經完成。這在以弗所一章四節,清楚的列為一項遺贈,所以我們不必跪下禱告說,『神阿,憐憫我。我是個可憐的罪人,該下地獄。哦,神阿,求你揀選我。』這樣禱告何等愚昧!你只要說,『父阿,謝謝你,你的揀選早已成就,並且已經遺贈給我。』神的揀選和預定都是新遺書中已經成就的遺贈。羅馬八章三十節甚至說,我們已經得榮耀。我們將來所要進入的榮耀,也是這新遺書中的一項遺贈。按照神的算法,這也是已經成就的事。

 我們必須有屬天的異象,看見神一切的祝福都是遺贈。你需要平安嗎?平安是一項遺贈,是父所應許,子所成就,並且列在新遺書中,作為給你的遺贈。你只要感謝神,接受就好了。這是有分於神祝福的新方式。不要作個可憐的乞丐─你乃是榮耀的承受人。承受人用不著哀求;他只要感謝著接受一切的遺贈。當我的眼睛得開啟,看見在新遺命裡的遺贈這件事的時候,我整個觀念改變了。每當我禱告時,我確知在十九個半世紀以前,這一切都已在神聖的遺書中遺贈給我了;我可以取用我所需要的一切。我能放膽說,『讚美主!這是我的,我接受。』

 主的新遺命,乃是由復活的基督這位諸天之上的中保(執行者)來執行。今天這位復活的基督,全然安息的為我們代求,好執行這遺書所說的。這遺命,遺書,因基督的死已得確定並生效,且由復活的基督執行並實施。神這約的應許是由神的信實來堅立,神的約是由神的義來保證,而新遺命是由基督復活的能力來執行。現今基督在寶座上為我們代求,好叫我們認識這遺命,遺書。全地所有尋求的基督徒又饑又渴。你若把這遺書及其遺贈告訴他們,他們必會歡然接受,也必樂意為此獻上自己,擺上一切。早在十九個世紀多以前,神就已經把這遺書賜給祂的子民,但是知道的人太少了。因著主的憐憫,主使我們對祂的遺書有了完全的認識。今日主正加速祂的恢復。這位在天上的代求者,天天以祂屬天的『砰、砰、砰』,在我們裡面發動、加力,使我們有分於祂遺書的一切豐富。這就是為什麼主恢復中的基督徒,都是那麼積極進取。

 在新約裡,神的應許都是已成就的事實,而這新約已經遺贈給我們,成為新遺命。現今在復活裡,基督這位升天者坐在諸天之上的寶座上,正在執行祂所遺贈給我們的。這件事的重點,乃是神聖生命之律那自動自發的功能。讚美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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