貳 基督的超越 一4~十39
三 超越亞倫 四14~七28
1 照著麥基洗德等次的大祭司 四14~五10
第 五 章
5:1 凡從人間選取的大祭司,都是被設立替人辦理關於神的事,為要獻上1禮物和為著2罪的1祭物。
【注1】 禮物是為著神的喜悅,祭物是為著我們的罪。
【注2】 原文,複數。
5:2 他能1體諒那無知和失迷的,因為他自己也為軟弱所困;
【注1】 原文含示對無知和失迷者的感覺,不過於嚴厲,也不過於寬容,乃是對他們的情形,作適當、溫和的判斷。本節的思想是四15的延續。我們的大祭司基督,雖不像從人間選取的大祭司,為軟弱所困,卻在各方面受過試誘,與我們一樣;因此,祂能同情我們的軟弱,體諒我們這些無知和失迷的人。
5:3 因此,他怎樣為百姓為著1罪獻祭,也應當照樣為自己獻祭。
【注1】 原文,複數。
5:4 這大祭司的尊貴,不是人自取的,乃是人蒙神呼召所得的,像亞倫一樣。
5:5 這樣,基督也不是1自取2榮耀作大祭司,乃是那向祂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3生了你」的,榮耀了祂;
【注1】 自取榮耀,直譯,榮耀自己。
【注2】 本節榮耀這辭頂替前節的尊貴。從人間選取的大祭司,只有尊貴,乃是地位的事;但基督作大祭司,不僅有尊貴,更有榮耀;不僅有祂地位的寶貴,更有祂人位的榮美。見二9注1。
【注3】 這是指基督的復活,(徒十三33,)這使祂有資格作我們的大祭司。基督要作我們的大祭司,就必須有分於我們的人性,如二14~18所說的,並且必須帶著這人性進入復活。就祂的人性說,祂能同情我們,憐憫我們。(四15,二17。)就祂的神性說,祂在復活裡,能為我們作每一件事,並且對我們是忠信的。(七 24~25,二17。)
5:6 就如神在另一處又說,「1你是照著2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
【注1】 指基督的升天和登寶座。(詩一一○1~4。)這是在復活之外,進一步的資格,使祂能作我們的大祭司。(七26。)
【注2】 麥基洗德的等次比亞倫的更高。亞倫的等次僅僅是為著在人性裡的祭司職分,而麥基洗德的等次是為著在人性並神性裡的祭司職分。這一點在七章會有充分的說明。
5:7 基督在肉身的日子,強烈的哭號,流淚向那能救祂1出死的,獻上祈禱和懇求,因祂的虔誠,就蒙了垂聽;
【注1】 這裡的出死,不是說基督沒有進入死,沒有受死的苦,乃是說祂要復活從死裡出來。基督在死前為此禱告,神就應允了祂,叫祂從死人中復活。
5:8 祂雖然為兒子,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1順從;
【注1】 神命定基督受死,祂順從了;(腓二8;)祂是因受死的苦難,學了順從。
5:9 祂既得以1成全,就對凡順從祂的人,成了2永遠救恩的3根源,
【注1】 見二10注4。
【注2】 不是永久的救恩,乃是永遠的救恩;凡這救恩的效能、利益和結果,都有永遠的性質,超越時間的條件和限制。
【注3】 原文也含示創始者和源頭之意。
5:10 蒙神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1稱為大祭司。
【注1】 含標出、致賀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