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 敗落的蔓衍─像毒瘡一樣 二16~26
2:16 但要遠避1世俗的空談,因為這些空談必進而成為更2不敬虔。
【注1】 見提前四7注2。
【注2】 與敬虔相對。見提前二2注1。
2:17 他們的話必像1毒瘡2蔓衍;其中有許米乃和腓理徒,
【注1】 一種腐蝕的潰爛,癌。
【注2】 或,得餵養,腐蝕。直譯,得著草場。參約十9。在原文裡,草場是醫學名詞,說到潰爛性疾病消耗的發展,(Alford,阿福德,)因此譯為蔓衍。
2:18 他們在1真理上2偏離了目標,說復活的事3已過,就傾覆一些人的4信心。
【注1】 見提前三15注4。
【注2】 即失去目標、轉離正路。
【注3】 意即不會有復活。這是嚴重的異端,否定在生命裡神聖的能力。(林前十五52,帖前四16,啟二十4,6。)
【注4】 指主觀的信心,即信的行動;與基督的復活有密切關係。(羅十9。)
2:19 然而,神堅固的1根基立住了,上面有這2印記說,主認識屬於祂的人。又說,凡稱呼主名的人,總要離開不義。
【注1】 14~18節教導我們在消極方面如何對付異端,並在積極方面如何持定真理。照15、18、25節看,這裡的根基並非指基督是召會的根基,(林前三11,)乃指召會是真理的根基。這與「真理的根基」相符,這根基托住真理,(提前三15,)特別是基督復活的真理。(徒四33。)
召會乃是在基督裡用神聖的生命建造的。這生命是不能毀壞、不能征服的,(來七16,徒二24,)並能抵擋來自任何源頭的致死敗落。因此,召會是神堅固的根基,永遠立住,抵擋一切的異端。
【注2】 印記有兩面。在主的一面是:「主認識屬於祂的人。」這是基於主神聖的生命;主已將這生命賜給祂所有的信徒,並且這生命已將他們帶進與祂生機的聯結裡,使他們與祂成為一,成為屬於祂的人。在我們的一面是:「凡稱呼主名的人,總要離開不義。」這是神聖生命的結果:這生命使我們能離開不義,並在祂聖別的名裡保守我們無可指摘。召會乃是在神聖生命裡堅固的根基,帶有這樣兩面的印記,見證主神聖的生命已經使我們成為屬於祂的人,並使我們脫離與祂公義法則相反的事物。
本節明確的指出,16~18節所揭露的那些人,不是屬於主的,他們邪惡的作為就是有力的證明。
2:20 1但在2大戶人家,不但有3金器銀器,也有4木器瓦器;有作為貴重的,也有作為卑賤的;
【注1】 「但,」指明與前節關於真信徒的定義相對。
【注2】 提前三15~16所說明神的家,就其神聖的性質和素質的特性而言,乃是真實的召會,作了真理的根基;而這裡的大戶人家,就其攙雜的特性而言,乃指墮落的召會,如太十三31~32反常的大樹所例證的。(見太十三32注1。)在這大戶人家,不但有貴重的器皿,也有卑賤的器皿。
【注3】 貴重的器皿是由神性(金),以及蒙救贖得重生的人性(銀)所構成。這些器皿,就像提摩太和別的真信徒,構成了托住真理的確定根基。
【注4】 卑賤的器皿是由墮落的人性(木與土)所構成。許米乃、腓理徒和別的假信徒都屬於這類。
2:21 所以人若1潔淨自己,脫離這些2卑賤的,就必成為3貴重的器皿,分別為聖,合乎主人使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注1】 指「離開不義,」(19,)這是內在神聖性質的外在證據。
【注2】 指卑賤的器皿,包括16~18節所說的那些人。
【注3】 貴重是性質的問題,分別為聖是地位的問題,合乎使用是功用的問題,預備是訓練的問題。
2:22 你要逃避青年人的1私慾,同那2清心3呼求主的人,竭力追求4公義、信、愛、和平。
【注1】 提摩太不僅該提防眾召會中外在的敗壞,也該提防自己裡面內在的私慾。他必須避開外在的敗壞,並要逃避內在的私慾。
【注2】 直譯,出於清潔的心。見提前一5注3。
【注3】 即在向主禱告讚美時,稱呼主的名。(19。)追求主的人,必是呼求主的人。
【注4】 公義是對自己,信是對神,愛是對別人;和平是這三樣美德的結果。
2:23 至於1愚拙2無學問的辯論,總要棄絕,知道這些事是產生爭競的。
【注1】 或,愚蠢。
【注2】 意未受教育的、無修養的、未經訓練的;即不服從神,只隨從自己的心思和意志。(Darby,達秘。)
2:24 但主的奴僕不該爭競,總要溫溫和和的待眾人,善於教導,忍受苦害,
2:25 用溫柔規勸那些抵擋的人;或許神給他們1悔改的心,得以2認識真理;
【注1】 這指明在抵擋真理的人,乃是心和良心有了問題。真理乃是活神及其經綸(祂心頭之願望)的啟示。要接受神聖的啟示,需要操練心和良心向著神是對的。心應當轉向神,單單向著祂,良心必須在神面前清潔無虧。不然,人就會被魔鬼擄去,陷入他的網羅裡。(26。)
【注2】 見提前二4注2。這話證明,那些抵擋的人對於神聖的啟示缺少充分的認識。
2:26 他們這些已被1魔鬼活捉了去的,也可以2醒悟過來,脫離他的3網羅,4歸於神的旨意。
【注1】 見啟二10注1。
【注2】 指再清醒,從昏醉中醒過來。(Vincent,文生。)
【注3】 指明抵擋真理的人已經被魔鬼捉去,陷在他的網羅裡。神的仇敵用錯謬充滿他們可棄絕的心思,將神拒絕於外,正如他對法利賽人所行的。(約八42~45。)他們需要心轉向神,也需要徹底對付良心。
【注4】 即為著神的旨意,實行神的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