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貳 對奴僕和貪財者 六1~10
6:1 凡在軛下作奴僕的,當以自己的主人為配受十分尊敬的,免得神的名和1我們的教訓被2褻瀆。
【注1】 直譯,那教訓。指使徒的教訓。(徒二42。)
【注2】 即譭謗,辱罵。
6:2 奴僕若有信主的主人,不可因他們是弟兄就輕看他們,倒要越發1服事他們,因為受到你們善良事工之益,而要還報你們的,是相信並蒙愛的。這些事你要教導人,並勸勉人。
【注1】 直譯,作奴僕服事。
6:3 若有人教導的1不同,不贊同2健康的話,就是我們主耶穌基督的話,以及那合乎3敬虔的教訓,
【注1】 見一3注3。
【注2】 見一10注1。我們主耶穌基督的話是生命的話,(約六63,)因此是健康的話。
【注3】 見二2注1,三16注1,注3,四7注4。主健康的話是那合乎敬虔之教訓的源頭。當主生命的話,特別在某些方面,為人所教導時,這些話就成了合乎敬虔的教訓。主活的話總是產生敬虔,就是一種活基督並在基督裡彰顯神的生活。
6:4 他是1為高傲所蒙蔽,一無所知,卻2好問難,爭辯言辭,由此就生出嫉妒、爭競、3譭謗、惡意的猜疑,
【注1】 見三6注2。凡與主健康的話不同的教訓,總是出於人那蒙蔽自己的高傲與自大。
【注2】 直譯,患了問難和爭辯言辭的病。問難和爭辯言辭都是病。這裡的「病,」乃是與3節的「健康」相對。
【注3】 直譯,褻瀆。與西三8者同,是指譭謗、咒罵人,不是指褻瀆神。
6:5 以及那敗壞了心思,1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而2失喪了3真理之人4無止境的爭論。
【注1】 指把敬虔當作得利(物質利益)的途徑,賺錢的行業。
【注2】 或,失去,沒有。原文這裡含示,他們從前有過真理,現今真理卻從他們挪去了。因此,他們沒有真理。
【注3】 見三15注4。
【注4】 或,不住的爭吵。
6:6 然而敬虔又1知足,便是2大利了;
【注1】 一種「內裡的自足,與缺乏或渴求外在的事物相對。這是斯多亞派愛用的辭。」(Vincent,文生。)
【注2】 即得利的好途徑。這裡的利主要的是指今世的祝福─敬虔加上自足,和免除貪婪及今生憂慮的能力。
6:7 因為1我們沒有帶什麼到世界來,也不能帶什麼去;
【注1】 這是神智慧的命定,使我們可以為著自己的需要信靠祂,並憑祂活著,好彰顯祂,而沒有霸佔或分心的事。
6:8 只要有養生與1遮身之物,就當以此為2足。
【注1】 指衣物,可能包括住處。
【注2】 指得著充足的供備。
6:9 但那些1想要發財的人,就陷在試誘、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2私慾裡,叫人3沉溺在4敗壞和滅亡中。
【注1】 指有強烈的慾望要發財。貪財的人陷在試誘裡,不是因有錢財,乃是因貪愛錢財。有些人是實際上富有,有些人是渴望富有。這邪惡的渴望將人毀壞、敗壞。
【注2】 即情慾,慾望。
【注3】 或,淹沒,浸沉。
【注4】 敗壞含示滅亡;滅亡含示暫時和永遠的沉淪。
6:10 因為貪財是萬惡之1根,有人2貪戀錢財,就3迷惑,離棄了4信仰,用許多苦痛把自己刺透了。
【注1】 不是惟一的根。
【注2】 即渴望,切望。
【注3】 或,被引入歧途。
【注4】 見三9注2。後文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