腓立比書生命讀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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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及註解:腓立比書 四13

第四十二篇 被主的豐富浸透,以致凡所作的都在主的名裡

在主的名裡禱告
主觀的經歷基督
互相內在
被話浸透
與主是一
正常的基督徒生活



第四十二篇 被主的豐富浸透,以致凡所作的都在主的名裡

 讀經:歌羅西書三章十六節至四章二節,以弗所書五章十八至二十五節,六章十七至十八節上,腓立比書四章十三節。

 在歌羅西三章十七節保羅囑咐我們,凡所作的,都要在主耶穌的名裡。在腓立比四章十三節他見證:『我在那加我能力者的裡面,凡事都能作。』要領會在那加我們能力的主裡面,凡事都能作的意思,相當容易,但要領會凡所作的,都要在主的名裡,就相當困難。當然,名是指人位。我們叫某人的名,那人就回應。因此,名是指人位。沒有人位,名是虛空、無意義的。因為名是指人位,所以在主的名裡作事,意思必是在祂的人位裡作事。

在主的名裡禱告

 許多基督徒在禱告末了加上一句:『奉耶穌的名,阿們。』他們用主的名作印記、圖章或簽名,擔保他們的禱告。然而,照著聖經,這不是在主的名裡禱告的意思。在約翰十五章十六節主耶穌說,『你們在我的名裡,無論向父求什麼,祂就賜給你們。』這裡主說到在主的名裡求父。約翰十四章十三至十四節說,『你們在我的名裡無論求什麼,我必作成,叫父在子身上得榮耀。你們若在我的名裡求我什麼,我必作成。』我們若在子的名裡向父求什麼,我們的祈求很可能是用子的名作擔保的簽名。但我們直接向祂求什麼,當然不能這樣用主的名。照著約翰十四至十五章所啟示的基本真理,在主的名裡,意思是與主是一,憑主而活,並讓主活在我們裡面。主在父的名裡來,並在父的名裡行事。(五43,十25。)這就是說,祂與父是一,(十30,)憑父活著,(六57,)並且父在祂裡面作事。(十四10。)在福音書裡,主作父的彰顯,在父的名裡行事。在使徒行傳裡,門徒作主的彰顯,在祂的名裡作更大的事。(約十四12。)所以,在主的名裡,意思是在實際上與祂是一。

 在約翰五章四十三節主耶穌說,『我在我父的名裡來,你們並不接受我。』主耶穌在父的名裡來,意思不是祂用父的名作圖章。主在父的名裡來,這事實的意思是祂同著父並在父裡面來。祂來了,父也來了。不但如此,照著約翰十章二十五節,主耶穌說,『我已經告訴你們,你們不信;我在我父的名裡所行的事,為我作見證。』主在父的名裡行事,就是與父是一,並在父的人位裡行事。為這緣故,主耶穌能說,『我與父原是一。』(十30。)在約翰六章五十七節主耶穌說,活的父差祂來,祂又因父活著。這裡的思想是主耶穌與父是一,所以祂是在父的人位裡,並在父的名裡。這一切經文指明,照著聖經的用法,在一個人的名裡,意思是與那人是一。因此,名不僅僅是結束禱告時用作擔保的簽名、圖章或印記。

主觀的經歷基督

 許多基督徒不領悟,我們信徒該主觀的經歷基督。聖經啟示神的願望和心意,是要將基督作到我們裡面。還有什麼能比將基督作到我們這人裡面更主觀?保羅說到基督安家在我們心裡,(弗三17,)就是指這點。基督這延展無限、包羅萬有的一位,為神所膏的一位,不但要住在我們裡面,更要安家在我們裡面。這的確是一件主觀的事。以弗所三章十七節的『安家』,原文與家同字根。僅僅說到基督住在我們裡面並不充分,因這沒有表達原文完全的意思。我們必須說,基督要定居、安家在我們裡面。經歷基督安家在我們裡面,的確非常主觀。然而,這經歷多半為今天的基督徒所忽略。

 基督徒中間的教訓,主要是強調基督是我們的救贖主和救主;強調基督是神,應當是我們敬拜的對象;強調基督徒應當改良自己的行為。我們完全相信基督是我們的救贖主和救主,祂是神,並且我們應當敬拜祂。然而,照著聖經,關於基督徒改良自己的行為,這點有待商榷。好行為是什麼意思?我們不贊同僅僅由人自己努力所產生的好行為。但我們的確贊同,我們需要有那憑基督而變化之基督徒生命所產生的好行為。聖經說到好行為,不是指天然生命的好行為;反之,乃是指變化的生命正確的生活或行為。這裡要緊的一點乃是:許多基督徒偏離了神經綸的目標、中心點。他們沒有從神的話看見,三一神渴望進到我們裡面,作我們的生命、我們生命的供應、和我們的一切、甚至我們的人位,使我們與祂是一。

互相內在

 我要再強調,在主的名裡,不僅僅是在禱告末了用祂的名作圖章或簽名。在主的名裡,意思是在主耶穌的人位裡。當子基督在父的名裡來,祂不是用父的名作簽名或圖章。祂乃是在父的人位裡來。我們不該以為主耶穌來的時候,只有子來,而父沒有來。不,當子來時,父就在祂裡面並同著祂來。約翰十四章二十三節證明這點:『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話,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裡去,同他安排住處。』一面,這裡主說到父愛我們;另一面,祂說到父與子到我們這裡來,同我們安排住處。照著這節,我們若愛子,父必愛我們。然後父與子要同我們安排住處。這指明子到我們這裡來時,父也來。然而,這不是說父伴隨子而來。父乃是在子裡,以互相內在、彼此內住的方式來。約翰十四章十一節說到子在父裡面,父在子裡面。『在…裡面』這小小的辭非常要緊,因為是指著互相內在的事。主在父裡面並同著在祂裡面的父而來。這就是子在父的名裡來的意思。

 關於在主的名裡禱告,並在祂的名裡行事的意思,我們的思想需要更新。我們不應當再把『在主耶穌的名裡』一辭當作擔保的圖章。我們要看見在主耶穌的名裡,意思就是我們與祂是一,我們在祂裡面,祂也在我們裡面,這是很要緊的。正如子在父裡面,父在子裡面,是互相內在的,我們也必須這樣與主是一。我們與主耶穌也該互相內在;就是我們需要在祂裡面,並有祂在我們裡面。這樣,我們就真正在主的名裡。

被話浸透

 在歌羅西三章十七節保羅說,『凡你們所作的,無論是什麼,或說話,或行事,都要在主耶穌的名裡,藉著祂感謝父神。』凡所作的都要在主耶穌的名裡,與讓基督的話浸透我們並飽和我們有關。我們藉著禱告、歌唱、頌詠主的話,並為著話感謝父神,就被話充滿、浸透並飽和。這樣我們就挑旺我們的全人─我們的心思、意志、情感與靈。

 然而,許多基督徒沒有被話挑旺,不熱中於主的話;他們與話的接觸是極其冷淡的。我們不該這樣讀聖經。反之,我們需要藉著歌唱、禱告、頌詠和感謝,讓基督的話住在我們裡面。我們越這樣操練,我們裡面的人就越被挑旺,基督的話不但會更多浸透我們,也更多與我們調和。這樣我們整個裡面的人就會被基督的話浸透。

 基督的話實際上就是基督的具體化。因此,話作為基督的具體化,與我們裡面的人調和時,我們裡面就與基督是一。這時候,我們自然就能在主的名裡行事。因為主已浸透我們,飽和我們,並使自己與我們調和,使我們與祂是一,所以凡我們所作的,就能在祂的名裡。在主的名裡行事,意思就是在祂裡面行事。

 歌羅西三章十七節與腓立比四章十三節互相呼應,那裡保羅告訴我們,他在那加他能力者的裡面,凡事都能作。我們若要使『在…裡面』對我們不僅是個辭,乃是實用與實際,就需要讓基督的話浸透我們全人。當基督的話進到我們裡面,並在裡面挑旺我們時,我們就真與基督是一;我們就在實際和經歷上在祂裡面。然後,就如我們憑我們所吃、所消化、所吸收的食物而活,照樣,凡我們所作的,也會在那將我們飽和、浸透,與我們調和,並且我們實際與其是一的那位的名裡。

與主是一

 歌羅西三章十八節至四章一節,是保羅對作妻子、丈夫、兒女、父親、奴僕、和主人者的囑咐。妻子要服從丈夫,丈夫要愛妻子;兒女要順從父母,父親不要惹兒女的氣;奴僕要順從主人,主人要公公平平的對待奴僕。但妻子怎樣服從丈夫,丈夫怎樣愛妻子?服從或愛惟一的路就是在主的名裡,與主是一。

 請注意三章十八節至四章一節是直接繼續保羅在三章十六至十七節的話。這就是說,我們若不藉著讓基督的話豐豐富富的住在我們裡面,而在主耶穌的名裡,與祂是一,我們就無法服從或愛。要履行保羅在歌羅西這段所給的一切囑咐,就要『在主耶穌的名裡』。姊妹若與主調和,並與祂是一,自然會服從丈夫。同樣,丈夫若與主調和,自然會愛妻子。照樣,兒女會孝敬父母,父親會避免惹兒女的氣,奴僕會順從主人,主人也會公公平平的對待奴僕。這就是說,妻子必須在主的名裡服從丈夫,丈夫必須在主的名裡愛妻子。不但如此,兒女孝敬父母,父母照顧兒女,奴僕順從主人,主人公平的對待奴僕,這一切都該在主的名裡。

 在四章二節保羅繼續說,『你們要堅定持續的禱告,在此儆醒感恩。』我們既已藉著歌唱、頌詠、禱告、和感謝與主成為一,就需要藉著堅定持續的禱告,保守這一。我們藉著禱告保守一,保守與主的調和。堅定持續的禱告就是不斷、不住的禱告。我們若要活基督,這是必需的。

正常的基督徒生活

 在以弗所五章十八節保羅告訴我們,要在我們的靈裡被充滿。我們的靈該被什麼充滿?我們需要在靈裡被基督豐富的話充滿。我們讓基督的話豐豐富富的住在我們裡面,這話就會浸透我們,在裡面充滿我們。我們該被那包含在話裡之基督的豐富所充滿,甚至被充滿成為神一切的豐滿。當弟兄這樣被充滿時,神就會藉著他來愛妻子。同樣,兒女這樣被充滿時,他們的孝敬父母就會帶著神的豐滿。

 今天許多基督徒受教導要照著倫理而活。他們忽略了三一神將自己分賜到信徒裡面,並使自己與他們調和,使他們活祂。有些人甚至反對這啟示。他們指控我們貶低神,高舉人,並教導泛神論和進化成神。何等瞎眼、無知!聖經教導說,神成為肉體;祂甚至降卑到生在馬槽裡。至終,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然後被埋在墳墓裡,甚至降到陰間,好預備道路進到我們裡面。不是我們高舉了人,乃是基督高舉了我們。照著新約,祂升天時,我們也升天。不然,我們怎能與祂一同坐在諸天界裡?(弗二6。)

 真可悲,今天許多神聖的真理被基督徒忽略了。但主在祂的憐憫裡,已給我們看見這些事。我們已從聖經看見,三一神要進到我們裡面,使祂自己與我們調和,並將我們高舉到諸天之上,使我們與祂同活,並與祂是一。倘若這是我們的經歷,那麼凡我們所作的,都會在主耶穌的名裡。看見這奇妙的真理,是何等的祝福!我們需要到永世才完全明白,我們看見的這點是蒙了主多少的祝福。哦,何等的福分,凡我們所作的,都能在三一神的名裡!姊妹若在三一神的名裡服從丈夫,她的服從就會是美妙、神聖的,全然不同於照著孔子倫理的服從。她的服從不會憑著人天然的生命,乃會憑著那作到她裡面神聖的生命。

 我們信徒有神聖的性情,這是奇妙的事實。彼後一章四節說,我們有分於神的性情。擴大我們裡面神聖性情範圍的路,就是接受基督的話,不但藉著誦讀,也藉著禱告、歌唱、頌詠和感謝。基督的話若要豐豐富富的住在我們裡面,我們就需要敞開我們的全人,並運用我們的靈。然後話就會進到我們裡面,挑旺我們,並與我們調和,使我們真正、實際的與主成為一。結果,凡我們所作的,都會在主耶穌的名裡。我們自然會活基督。我們會在行為和言語上與基督是一。

 所以,在主的名裡作一切事,就是與主是一來作一切事,這是藉著誦讀、禱告、歌唱、並頌詠主的話,運用我們的靈與話調和,因而在經歷上與基督成為一。這樣,我們就會活基督,在祂的名裡作一切事。這就是正常的基督徒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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