貳 召會在基督裡所得的福分與地位 一3~三21
一 神給召會的福分 一3~14
1 父的揀選和預定,說出神永遠的定旨 3~6
1:5 按著祂1意願所喜悅的,2預定了我們,3藉著耶穌基督得4兒子的名分,歸於祂自己,
【注1】 這啟示我們,神有一個意願,在其中有祂的喜悅。神按著這喜悅,照著祂心所喜愛的,預定我們作祂的兒子。以弗所書不像羅馬書以人有罪的光景為立足點,乃是以神心中的喜悅為立足點;因此,以弗所書更深且更高。
【注2】 或,預先標出了我們。預先標出是過程,預定是預先決定定命的目的。神在創立世界以前,揀選了我們,預先標出了我們歸於某種定命。
【注3】 藉著耶穌基督,意即藉著神的兒子,就是救贖者。藉著祂,我們得蒙救贖,成為神的眾子,有神兒子的生命和地位。
【注4】 神預先標出我們,乃是命定我們得兒子的名分。我們甚至在被造以前,就被預定為神的兒子。因此,我們這些神的造物,需要由祂重生,好有分於祂的生命,成為祂的兒子。兒子的名分,不僅含示兒子的生命,也含示兒子的地位。神所標出的人,有生命成為祂的兒子,也有地位承受祂。成為聖別,是神將祂自己放進我們裡面,使我們與祂的性情相調,藉此聖別我們。這是過程,程序;成為神的兒子,才是目的,目標。這是聯於神的兒子,而模成一特定的樣式或形狀,就是神長子的形像,(羅八29,西一15,)使我們全人,包括身體,(羅八23,)得以被神「子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