貳 使徒福音的啟示 一6~四31
三 靠信基督的那靈與靠行律法的肉體相對 三1~四31
1 那靈是因信基督所得應許之福 三1~14
3:7 所以你們要知道,那以1信為本的人,就是2亞伯拉罕的子孫。
【注1】 即信仰。
【注2】 行律法使人成為摩西的門徒,(約九28,)這與生命無關;信基督使新約的信徒成為神的兒子,這完全是生命的關係。我們新約的信徒,生來就是墮落亞當的子孫,且在亞當裡因著過犯,都在摩西的律法之下。但我們因信基督,已經重生為亞伯拉罕的子孫,並從摩西的律法得了釋放。
2 律法是承受應許者的監護人 三15~29
3:18 因為1承受產業若是本於律法,就不再本於應許;但神已經藉著應許,將產業恩賜亞伯拉罕。
【注1】 律法沒有供應,只有要求。承受產業不是本於律法,乃是本於應許。因此,產業是藉著應許恩賜亞伯拉罕的。
3:19 這樣,律法是為什麼有的?乃是1因過犯添上的,直等那蒙應許的後裔來到;並且是2藉天使經3中保之手設立的。
【注1】 律法不在神經綸的起點,乃在神經綸的過程中,是因人的過犯添上的,直等那蒙應許的後裔基督來到。律法既是因人的過犯添上的,所以等到過犯除去,律法也當減去。並且因基督這後裔已經來到,律法就必須了結。
【注2】 律法是藉天使經中保之手設立的,不像應許是神直接賜給人的;所以在神的經綸裡,律法不是主要的,乃是次要的。
【注3】 指摩西這人。
3:20 但1中保不是一面的,神卻是一位。
【注1】 律法在神和以色列人兩造之間有一位中保;應許只有與接受者直接關聯的神,沒有中間人。律法的責任不在一方,乃在雙方;但應許的責任只在賜應許者,就是神。因此,律法次於應許。加拉太人丟棄那上好的,回到那次好的。
3:29 你們既屬於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著應許為後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