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 對付信徒間的訴訟 六1~11
一 召會的審判 1~8
第 六 章
6:1 你們中間有人與別人起了1相爭的事,怎敢在2不義的人面前,而不在聖徒面前求審?
【注1】 本書信所對付的第三個難處,是弟兄彼此告狀的事。(1~11。)這不是罪,像魂所引起的分裂;也不是粗鄙的罪,像情慾的肉體所行出的亂倫。這是人要求合法的權益,不願意吃虧,不願意學十字架的功課。
【注2】 指不信者,他們在神面前是不義、不公正的人。
6:2 豈不知聖徒要1審判世界嗎?若世界為你們所審判,難道你們不配2審判這最小的事嗎?
【注1】 在要來的國度時代裡,得勝的聖徒要治理世上的列國。(來二5~6,啟二26~27。)
【注2】 審判這最小的事,直譯,作最小的法庭。指由一些聖徒執行的審判,審判他們中間的案件。審判這些案件比起治理世界,是微不足道的。
6:3 豈不知我們要1審判天使嗎?何況1今生的事?
【注1】 今生的事,指明聖徒審判天使是在將來,不在今世。這可能是指彼後二4,猶6所啟示對天使的審判。這兩節所題的天使,以及弗二2,六12,太二五41所指的天使,必是惡的天使。因此,我們信基督的人,將來不僅要審判人類的世界,也要審判天使的世界。
6:4 既是這樣,你們若有今生的事當上法庭,是派召會1所不看為什麼的人審判嗎?
【注1】 指不信的人,他們是召會所不看為什麼的。
6:5 我說這話,是要叫你們羞愧。難道你們中間竟沒有一個智慧人,能在他弟兄中間審斷嗎?
6:6 你們竟是弟兄與弟兄1告狀,而且告在不信的人面前。
【注1】 原文與1節求審同字。
6:7 你們彼此1爭訟,這已全然是你們的2失敗了。為什麼不3寧願受冤枉?為什麼不3寧願4被虧負?
【注1】 原文與前節告狀同字根。
【注2】 含示在承受神國的事上,(9,)有了缺欠、過失、虧損、短缺。
【注3】 寧願受冤枉、被虧負,就是情願忍受損失,學十字架的功課,出代價持守基督的美德。
【注4】 或,受搾取。
6:8 你們倒是冤枉人,虧負人,況且這又是對弟兄。
二 沒有資格承受神國的人 9~11
6:9 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不能1承受神的國嗎?不要受迷惑,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同性戀的、
【注1】 在來世承受國度,乃是追求義之聖徒的賞賜。(太五10,20,六33。)見太五10注2,加五21注2,弗五5注3,來十二28注1。
6:10 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
6:11 你們中間有人從前也是這樣,但在主耶穌基督的名裡,並在我們神的靈裡,你們已經1洗淨了自己,已經1聖別了,已經1稱義了。
【注1】 這裡的洗淨、聖別與稱義,不是在客觀方面藉血得著的,如在約壹一7,來十29和羅三24~25者。這些是主觀方面重生的洗滌,(多三5,)聖靈的聖別,(羅十五16,)以及像這裡在那靈裡的稱義。神救恩的這些項目,都是在主耶穌基督的名裡,並在神的靈裡,發生在我們裡面的。在主耶穌基督的名裡,就是在主的人位裡,在因信而與主生機的聯結裡。在神的靈裡,就是在聖靈的大能和實化裡,首先是洗淨,除去有罪的事物;其次是聖別,分別歸神,由神變化;第三是稱義,蒙神悅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