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生命讀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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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及註解:羅馬書 羅八1至6及注(讀1~3節的註解)

第十四篇 在我們靈裡那靈的釋放(一)

壹 生命之靈的律
 一 生命之靈
 二 四重生命
 三 生命之靈的律
 四 三個生命同三個律
 五 神在我們靈裡
 六 享受基督這賜生命的靈



第十四篇 在我們靈裡那靈的釋放(一)

壹 生命之靈的律

 在羅馬五章我們看見,在基督裡的恩賜遠超過在亞當裡的承受;六章給我們看見我們與基督的聯合;在七章我們看見,在我們肉體中律法的捆綁。羅馬八章與羅馬七章相對。羅馬七章有捆綁;羅馬八章有釋放。羅馬七章有律法;羅馬八章有聖靈。羅馬七章有我們的肉體;羅馬八章有我們的靈。因此,羅馬七章啟示在我們肉體中律法的捆綁,而羅馬八章揭示在我們靈裡那靈的釋放。

 我們需要仔細並留意的讀羅馬八章一至六節。『如此,現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沒有定罪了。因為生命之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已經釋放了我,使我脫離了罪與死的律。』(1~2。)『生命之靈的律』非常有意義。在這辭裡我們看見構成一個實體的三個元素:生命、靈和律;這三項乃是一。

 『律法因肉體而軟弱,有所不能的,神,既在罪之肉體的樣式裡,並為著罪,差來了自己的兒子,就在肉體中定罪了罪。』(3。)神是這句的主詞。祂『在罪之肉體的樣式裡,並為著罪,差來了自己的兒子』,就在基督的肉體中定罪了罪。

 『使律法義的要求,成就在我們這不照著肉體,只照著靈而行的人身上。因為照著肉體的人,思念肉體的事;照著靈的人,思念那靈的事。』(4~5。)神在肉體中定罪了罪,使律法義的要求,成就在我們這照著靈而行的人身上。照著靈的人,思念那靈的事。請注意:五節第一次題起的靈指我們人的靈,第二次題起的靈指聖靈;這意思是說,照著人的靈的人,思念聖靈的事。

 『因為心思置於肉體,就是死;心思置於靈,乃是生命平安。』(6。)心思置於人的靈,乃是生命平安。羅馬八章一至六節的每一個字都是寶貴的。我們甚至不該越過這些經文裡的任何一個字。由於時間的限制,我只能陳明羅馬八章的概略。

 一 生命之靈

 在我們論到羅馬八章本身以前,我們需要看八章二節裡一個榮耀且奇妙的辭─『生命之靈』。這辭在全本聖經裡只用過一次。羅馬書直到八章二節才啟示『生命之靈』這辭。然而,在八章以前,的確有好幾次說到神聖、永遠、非受造的生命。生命這辭在羅馬書裡首次出現在一章十七節;這節說,義人必本於信得生(生命)並活著。這裡義人本於信所得的生命,是指神聖的生命。生命這辭在羅馬書裡第二次出現在二章七節,那裡告訴我們:『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朽壞的,就以永遠的生命報應他們。』我們若不斷尋求神,祂就會賜給我們永遠的生命。五章十節說,我們要在祂的生命裡得救;五章十七節告訴我們,我們受洋溢之恩,並洋溢之義的恩賜以後,就要在生命中作王。五章十八節題起稱義得生命;五章二十一節說,恩典作王,叫人得永遠的生命。六章四節告訴我們,要在生命的新樣中生活行動。六章二十二至二十三節說,永遠的生命是聖別的結局,並且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遠的生命。因此,羅馬書前六章多次說到神聖的生命。生命是神救恩的目標。神救贖了我們,稱義了我們,並使我們和好了,使我們有分於這生命。一旦我們接受這生命,我們就應當在生命裡得救,在生命中作王,在生命的新樣中生活行動,並在生命裡被聖別。

 雖然羅馬書前幾章說,我們應當在生命中得救、作王、生活行動、並被聖別,但保羅還沒有告訴我們,我們如何能作這一切事?我們如何能在生命裡得救,並在生命中作王?我們如何能在生命的新樣中生活行動?我們如何能經歷在生命裡聖別?保羅沒有告訴我們。他也沒有明確的告訴我們,義人如何得生並活著。雖然他說這生命是本於信,但他沒有清楚的解釋這事。在羅馬一至六章,保羅九次說到生命。如今,在八章二節,他忽然在『生命之靈』這辭裡,將生命與那靈聯在一起。

 得生命的路是那靈,在祂的生命裡得救的路是那靈,在生命中作王的路是那靈,在生命的新樣中生活行動的路是那靈;在生命裡聖別的路是那靈。那靈就是路。生命屬於那靈,那靈是生命的,二者實際上乃是一。我們絕不能將生命與那靈分開,也不能將那靈與生命分開。主耶穌自己說,『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六63。)在這話裡,主耶穌將靈與生命聯在一起。我們若有那靈,就有生命;我們若沒有那靈,就沒有生命。我們若在那靈裡生活行動,就在生命裡生活行動;但我們若不在那靈裡生活行動,就不在生命的新樣中生活行動。因此,經歷神聖、永遠、非受造之生命的路乃是那靈。藉此我們可以看見,羅馬八章與前幾章的關係。前七章將我們引到生命,並總結於生命。如今在八章二節,我們是在生命的點上。我們必須特別留意羅馬八章的生命這辭。

 二 四重生命

 生命這辭在羅馬八章用了四次。二節題到生命之靈的律。六節說,心思置於靈,乃是生命。九至十節告訴我們,基督若在我們裡面,我們的靈就因義是生命。十一節說,內住的靈必賜生命給我們必死的身體。本章第一次題起生命與聖靈有關,第二次與我們的心思有關,第三次與我們的靈相聯,第四次是我們身體的事。羅馬八章揭示四重生命。首先生命是那靈。然後那靈進入我們靈裡,使我們的靈成為生命。再後那靈又從我們的靈擴展到我們的心思裡,使我們的心思成為生命。那靈甚至將這生命分賜到我們必死的身體,使罪的身體成為生命的身體。我們有四重生命。這一切的中心是住在我們靈裡的聖靈。這生命要從我們的靈擴展到我們的心思,遍及我們的全魂,甚至達到我們身體所有的肢體。至終,我們的全人要被生命充滿,我們就會成為生命的人。你看見了這個嗎?我們可稱此為四重生命。那靈是生命,我們的靈是生命,我們的心思是生命,甚至我們的身體也是生命的。因此,在羅馬八章和前面各章之間的關聯是生命加上那靈。

 三 生命之靈的律

 羅馬八章不但有生命之靈,也有生命之靈的律。生命這辭指明八章是六章的繼續,因為六章結束於生命。律這字指明八章也是七章的繼續,因為七章討論律的事。在羅馬八章保羅繼續談到律。在七章他題起三個律:神的律、善的律、和罪的律。我們若只有這三個律,我們都必須宣告:『我是個苦惱的人!』神的律是義的、聖的、善的、並屬靈的。然而,這律越是義的、聖的,就越要求我們。為什麼神的律如此要求人?因為這律是聖的、義的並善的。律法若是壞的,要求就非常低。然而,神的律是聖的、義的。這律只要求人;它不供應人。加拉太三章二十一節指明,律法不能賜人生命。神賜律法不是作供應,乃是要求人。因為我們自以為是善的,所以需要律法暴露我們不是善的。

 你記得頒賜律法的情形嗎?神因著祂的恩典,將祂的子民領出埃及。百姓得以出埃及,不是因為他們遵守律法,乃是因為神有恩典,藉著祂的救贖拯救他們。神將以色列人領到西乃山,祂的心意是要使他們成為祭司的國度。(出十九3~6。)雖然百姓贊同這點,但神知道他們不領悟自己何等敗壞。所以,神透過摩西約定與百姓相會,目的是要將律法賜給他們。氣氛立刻改變,成為極其恐怖的。百姓受到驚嚇。在這恐怖的情形裡,神將祂的律法賜給以色列人。然而,律法還在山上頒賜的時候,百姓卻造了偶像,就是金牛犢。因此,在律法頒賜以前,百姓已經干犯了律法。所以,摩西看見那情形,就將兩塊石版摔碎了。

 我們無法遵守律法。我們絕不該以為律法是賜給我們遵守的。反之,我們必須俯伏在滿有憐憫和恩典的神面前,並且說,『主,我無法遵守你的律法,或作什麼善事討你喜悅。』保羅要將我們帶到這結論,就寫羅馬七章解釋律法的事。保羅是優秀的著者。他非常深。他寫羅馬書的每一章都想到舊約。他是在舊約的亮光和認識中寫羅馬書。

 在羅馬七章保羅說到律。保羅給我們看見,我們外面有神的律同其要求,我們魂中有響應神的律之善的律,我們身體的肢體中有另一個律,與我們魂中善的律交戰。保羅曾告訴我們,我們心思中的律是軟弱、無能的,但我們肢體中的律是有能、滿了力量的。我信保羅是剛強的人,有剛強的意志。他的個性很剛強,只有主耶穌能征服他,就如主在保羅往大馬色的路上時所作的。無論他得救以前多剛強,他也無法勝過他肢體中罪的律。他說,『因為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七19。)然後保羅繼續說,『若我去作所不願意的,就不是我行出來的,乃是住在我裡面的罪行出來的。』(20。)這罪是誰?就是撒但。罪的律實際上就是撒但自己那自然的能力。撒但比任何人都更有能力。沒有人能擊敗他,甚至保羅也不能。你的意志力對有能力的撒但算不得什麼。因此,你若試著要遵守神的律,結果將是:『我是個苦惱的人!誰要救我脫離那屬這死的身體?』保羅用『這死』一辭。死是什麼?死是撒但邪惡能力的結果。我們看見羅馬七章用兩個同義辭描述撒但:『那惡』與『住在我裡面的罪』。撒但是罪與惡。他自動的能力就是罪的律。他是這樣有能力,以致沒有人能擊敗他。甚至所有的人加起來,也無法勝過他。阿利路亞,有一位比這巨大的惡霸更有能力!

 在羅馬七章以後有羅馬八章,這章題起生命之靈的律。這律不是神的律,也不是我們心思中善的律,乃是生命之靈的律。

 羅馬八章二節啟示,神成了生命之靈。可以說,本節的生命之靈是指經過過程的神。神在基督裡經過了漫長的過程─成為肉體、釘十字架、復活、和升天的過程。創世記一章的神經過了這樣的過程。因此,祂不再是『生的』神。雖然在創世記一章祂是『生的』神,但在羅馬八章祂是經過過程的神。

 你從商店裡帶回家的食品雜貨都是生的東西,需要經過切、燒、煮,才適於食用。沒有經過這樣的過程,生的食物就不適於食用。我不喜歡吃任何沒有經過過程的東西。冰箱裡所有的食物都是生的食品,但餐桌上的一切都是經過過程的食物。

 我們讚美主,羅馬八章不是冰箱,乃是我們的餐桌。每當你飢餓的時候,就到羅馬八章這裡來吃。在羅馬八章這餐桌上,有經過過程的神,因為在這裡祂的名稱不是耶和華,也不是全能的神,乃是生命之靈。讚美主!我妻子常用牛肉或雞燉湯。她看見我累了,就盛一碗湯給我。這湯香甜、美味、且容易入口。我喝了一碗湯以後,全人就有精神了。生命之靈就像湯一樣。生命之靈是從那裡來的?是從神來的;神曾像一隻大的牛或雞,經過過程成為湯。在羅馬八章,祂不再像牛或雞;祂乃是生命之靈,很容易接受。我們只需要說,『哦,主耶穌,生命之靈,阿們。基督在你們裡面,靈就是生命。阿們。心思置於靈,乃是生命。阿們。內住的靈必賜生命給你們必死的身體。阿們。』我們若喝羅馬八章的靈,就會發現這就像湯一樣。

 在這生命之靈裡有個律。這律不是『生的』神的律連同其要求,乃是經過過程之神的律,生命之靈的律,連同其供應。我妻子盛一碗雞湯給我時,她對我沒有要求。有時候我甚至不知道她給我的是什麼,只知道是適於飲用的湯。讚美主,經過過程的神有生命之靈的律!這律是經過過程之神的原則、能力和力量。我們都必須呼喊:『阿利路亞!』因為這律,就是自然、神聖的能力,不在我們外面,乃在我們靈裡。經過過程之神的律在我們靈裡。

 在這律裡有什麼?這律的素質是什麼?其元素是什麼?生命之靈的律的元素,是神聖的靈和永遠的生命。神聖的靈和永遠的生命是這律的元素。所以這律是有能力的,是大能的,其能力是自然的。這樣的律就在我們靈裡。

 四 三個生命同三個律

 我們是複雜的人,因為有四個律與我們有關。在我們上面有神的律同其要求。在我們心思中有響應神的律之善的律。在我們身體中有與善的律交戰之罪的律。這一切都記在羅馬七章。但羅馬八章告訴我們,在我們靈裡有生命之靈的律。因此有四個律:外面的律要求,心思中的律響應,身體中的律交戰,我們靈中的律供應、加能力並得勝。

 為什麼我們這麼複雜?我們之所以複雜,是因為我們經過了三個站口─受造、墮落、和神的拯救。我們受造,我們墮落,我們也得救了;這是我們的歷史,我們的傳記。我們的傳記就是我們受造、墮落、並且蒙神拯救。在神的創造裡,我們得著人的生命,就是使我們成為人的那個生命。在墮落裡,另一個生命注射到我們裡面,就是進到我們身體中撒但邪惡的生命。我們得救以後,經過過程的神這生命之靈進到我們靈裡。因此,有三個人位在我們裡面:在我們魂中的我們自己,在我們身體中的撒但,以及在我們靈中經過過程之神這生命之靈。我們這人有三部分,每一部分都有一個人位:在我們的身體中,有罪(就是撒但)住著;在我們的魂中,有我們的己住著;在我們的靈中,有經過過程的三一神這生命之靈住著。

 這三個人位各有一個生命連同一個律。撒但有他撒但的生命同其惡的律,罪的律。我們天然的人有受造的生命同善的律。經過過程的神這賜生命的靈,有神聖的生命同生命之靈的律。所以,我們有惡的律、善的律、和生命之靈的律,簡單的說,就是生命之律。這生命之律與好、壞都敵對;它與好、壞無關,因為好、壞都屬於善惡知識樹。(創二9,17。)生命之律當然屬於生命樹。(9。)我們裡面有知識樹和生命樹。所以,我們每個人都是小型的伊甸園。人在這裡,撒但這知識樹在這裡,神這生命樹也在這裡。從前在伊甸園的這三方,現今都在我們裡面。在伊甸園裡撒但與神之間猛烈進行的爭戰,現今在我們裡面猛烈進行。這爭戰與三個人位、三個生命、及三個律有關。

 五 神在我們靈裡

 我曾在別處指出,在羅馬書裡神漸進的啟示出來。在羅馬一章,祂是在創造裡的神;在羅馬三章,祂是在救贖裡的神;在羅馬四章,祂是在稱義裡的神;在羅馬五章,祂是在和好裡的神;在羅馬六章,祂是在聯合裡的神。我們能看見神從創造到救贖,從救贖到稱義,從稱義到和好,從和好到聯合的過程或進展。神已從創造往前到聯合。在祂的創造裡,神在祂的造物以外;在聯合裡,祂藉著將我們放在祂自己裡面,使我們與祂自己成為一。我們凡受浸的,都已浸入了基督。(羅六3,加三27。)神已經將我們放在基督裡,使我們與祂自己完全聯合。

 在羅馬八章,神成為在我們靈裡的神。祂不但是在聯合裡的神,更是在我們靈裡的神。祂不但使我們與祂成為一,更使祂自己與我們成為一。現今我們的神乃是在我們靈裡。祂是怎樣的神?祂是經過過程、在我們靈裡的神。在創造裡的神經過了救贖、稱義、和好、聯合,現今就在我們靈裡。在我們靈裡的神不僅僅是神;祂經過了過程成為生命之靈,因生命之靈就是經過過程的神。照著我們的經歷,沒有一事比這個更可悅。我們可筵宴於這樣一位神。

 六 享受基督這賜生命的靈

 到餐桌來享受神作食物,不是我的觀念。在福音書裡,主耶穌說福音是筵席。主耶穌說,樣樣都齊備,我們當來赴席。(路十四16~17。)祂吩咐我們來吃。我們甚至在浪子的比喻裡也看見這思想。(十五11~32。)兒子回家時,父親將上好的袍子穿在他身上;這袍子表徵基督作我們的義,使我們得稱義。兒子回來時,好像貧窮的乞丐站在富有的父親面前。他們之間似乎不相稱:父親是富有的,兒子是貧窮的。因此父親吩咐僕人,把那上好的袍子拿出來給兒子穿。這袍子穿在兒子身上以後,他在父親面前就得稱義,並與他相稱。現今兒子像父親,得稱義並蒙稱許。基督作義遮蓋了回家的兒子。雖然這使父親滿足,但兒子可能說,『我關切這袍子,遠不如關切我的空腹。父親,我餓了。你滿足了,但我不滿足。』這就是為什麼父親吩咐僕人預備肥牛犢,把它處理好,並擺在桌子上。父親說,『讓我們吃喝快樂。』那肥牛犢是誰?牛犢就是一千九百多年前在十字架上經過過程的基督。祂在十字架上經過過程以後,在復活裡成了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

 今天基督在那裡?祂經過過程,就是祂死而復活以後,往那裡去了?毫無疑問,祂升到諸天之上。然而,祂若只在諸天之上,人就不可能吃祂。諸天太遙遠了。但基督不但在諸天之上,(羅八34,)也在我們裡面,(9,)甚至在我們靈裡。(提後四22。)餐桌乃是我們的靈。基督經過過程以後,成了賜生命的靈。經過過程的基督就是那靈。(林後三17。)祂進到我們靈裡作生命,並作生命的供應,給我們享受。

 這不是我的觀念。雖然基督是生命,但基督很難賜你生命。誰賜人生命?賜人生命的乃是靈。(約六63,林後三6。)基督是生命,但將基督這生命賜給我們的乃是那靈。沒有那靈,基督仍可以作生命,但基督這生命無法賜給我們。因著基督是那靈,祂就分賜到我們裡面作生命。今天,基督經過過程以後,乃是賜生命的靈。現今在我們靈裡,我們可享受這奇妙的靈。絕不要忘了基督就是神,是耶和華救主,神與我們同在。基督就是神。這位基督,經過了過程以後,現今就是賜生命的靈。我們必須在祂的豐滿裡享受祂這樣一位靈。我們重生的靈乃是餐桌,經過過程的基督就是我們的食物;祂不是在物質的形態裡,乃是在那靈的形態裡作食物。我們的食物就是那靈。這是何等豐富的靈!神性、人性、愛、光、生命、能力、公義、聖別、恩典─我們所需要的一切都在那靈裡。羅馬八章的確是這張餐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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