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生命讀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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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及註解:羅馬書 羅一3至17及注

第二篇 神的福音

壹 在聖經上所應許的
貳 論到基督
 一 從大衛後裔生的
 二 從復活標出為神的兒子
三 為受差遣者所傳揚
 一 在靈裡
 二 藉著禱告
 三 熱切
肆 為蒙召的人所接受
 一 藉著順從信仰
 二 有恩典與平安
伍 神的大能
陸 神的義在福音上顯示出來
 一 本於信顯示與信
 二 義人本於信得生並活著



第二篇 神的福音

 神的福音是羅馬書的主題。(一1。)基督徒習慣說有四福音:馬太福音、馬可福音、路加福音、和約翰福音。然而,保羅也說到他寫給羅馬人的書信是福音。新約頭四卷裡的福音,論到在肉體裡的基督,祂在死而復活之前,生活在祂門徒中間。在祂成為肉體之後,死而復活之前,祂乃是在祂門徒中間,但還不在他們裡面。羅馬書裡的福音,論到基督是那靈,不是論到在肉體裡的基督。在羅馬八章我們看見,那住在我們裡面的生命之靈,就是基督自己。基督在我們裡面。四福音裡的基督是在門徒中間;羅馬書裡的基督乃是在我們裡面。四福音裡的基督是成為肉體之後,死而復活之前的基督;因此,祂是在我們外面的基督。羅馬書裡的基督是在祂復活之後的基督;因此,祂是在我們裡面的基督。這比福音書裡的基督更深、更主觀。要記住這一點:羅馬書裡的福音論到基督是復活之後在我們裡面的那靈。

 我們若只有新約頭四卷裡論到基督的福音,我們的福音就太客觀了。我們需要第五卷的福音,羅馬書,啟示基督主觀的福音。我們的基督不僅僅是在肉體裡、在成為肉體之後、復活之前、在祂門徒中間的基督;我們的基督更高、更主觀,祂是在我們裡面生命的靈。祂是這樣主觀的一位。雖然約翰十四至十五章啟示,基督要在祂的信徒裡面,但那在祂復活之前尚未成就。羅馬書是基督在祂復活之後的福音,表明祂現今也是在祂信徒裡面主觀的救主。所以,這福音更深、更主觀。

壹 在聖經上所應許的

 這福音是神藉著眾申言者在聖經上所應許的。這就是說,神的福音不是偶然加上的,乃是神所計劃、預備的。聖經給我們看見,這福音是神在已過的永遠裡所計劃的。神在創立世界以前,計劃要有這福音。所以,在聖經裡,從創世記到瑪拉基書,神多次藉著眾申言者用應許說到神的福音。

貳 論到基督

 神這福音論到一個人位,基督。當然,赦免、救恩等等都包括在這福音裡,但這些不是中心點。神的福音乃是論到神的兒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這位奇妙的人物,有屬神和屬人兩種性情,就是神性和人性。

 一 從大衛後裔生的

 保羅首先題到的是基督的人性,不是祂的神性;他說,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一3。)這是祂屬人的性情,祂的人性。

 二 從復活標出為神的兒子

 然後保羅說,『按聖別的靈說,是從死人的復活,以大能標出為神的兒子。』(一4。)這清楚說到基督的神性。為什麼先題祂的人性,後題祂的神性?

 保羅先題基督的人性,因為他持守基督之過程的次序。首先,基督經過成為肉體的過程,成了肉體。然後祂經過死而復活的過程。藉著祂過程的第二步,祂從復活成了神的兒子。基督經過了兩步:第一步─成為肉體;第二步─死而復活。基督藉著這兩步,成了兩種不同的所是。祂首先成了肉體,然後藉著死而復活,成了神的兒子。祂的第一步將神帶到人性裡。祂的第二步將人帶到神性裡。基督這神聖者,在成為肉體之前,已經是神的兒子。(約一18。)祂在成為肉體之前就是神的兒子,甚至羅馬八章三節說,『神…差來了自己的兒子。』既然基督在成為肉體之前就已經是神的兒子,為什麼祂還需要從復活標出為神的兒子?因為祂藉著成為肉體,穿上與神性毫無關係的素質,就是人的肉體。基督這神聖者,在祂成為肉體之前,已經是神的兒子;但祂那一部分,就是那帶著從馬利亞所生之肉體(屬人性情)的耶穌,不是神的兒子。祂那一部分是屬人的。基督藉著祂的復活,聖別並拔高了祂人性的那一部分;祂就從這復活,帶著祂的人性,被標出為神的兒子。所以,在這意義上,聖經說,祂在祂的復活裡生為神的兒子。(徒十三33,來一5。)

 我們來看小小的康乃馨種子的例子。這粒種子撒在地裡,就生長並開花;我們可稱這過程為種子的標出。小小的康乃馨種子撒在地裡之前,我們看它,也許無法斷定是怎樣的種子。然而,一旦它被播下去、長大、並開花,就標出了。它的花朵就是它的標出。所以,每個人都能說,『這是康乃馨。』種子和花朵都是康乃馨,但花朵與種子在形狀上大不相同。種子若仍是種子,沒有開花,大多數人就很難知道它是康乃馨。但它長大並開花了,就標出為康乃馨,給眾人觀賞。

 基督在地上三十三年半是在肉體裡,就像康乃馨的種子。雖然神的兒子在祂裡面,但人不容易認出這點。祂藉著撒在死裡,並在復活裡生長,就開花了。祂藉著這過程,就標出為神的兒子;祂也藉著這過程,拔高肉體,屬人的性情。祂沒有脫去肉體,祂沒有脫去人性;祂乃是聖別、拔高、變化這人性,並以神聖的大能,將祂自己帶著這變化的人性,標出為神的兒子。祂在成為肉體之前是神的兒子,沒有屬人的性情。祂在復活之後是神的兒子,帶著從復活被拔高、聖別、並變化的人性。祂現在兼有人性和神性。祂是大衛的後裔和神的兒子。祂是奇妙的人位!

 基督成為肉體,來完成救贖的工作。救贖需要血。神性沒有血,這是確定的;只有人性才有血。然而,救贖要求血,因為沒有流血,就沒有赦罪。(來九22。)因此,基督為著救贖的工作成為肉體。然而,救贖不是神的目標;救贖乃是為賜生命開路。在約翰福音裡,基督首先被介紹為神的羔羊,除去世人之罪的;(一29;)那是為著救贖。接著,約翰陳明祂帶著賜生命的鴿子。(32~33。)首先,基督為我們完成救贖;然後祂成了我們的生命。基督成了肉體,為我們完成救贖的工作;而祂從復活標出為神的兒子,使祂能將自己分賜給我們作我們的生命。祂過程的第一步是為著救贖,第二步是為著分賜生命。現今我們裡面有復活的基督作我們的生命。復活的基督是神的兒子,對我們是生命。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約壹五12。)

 羅馬書前段論到基督在肉體裡所完成的救贖。羅馬八章三節說,神在罪之肉體的樣式裡,差來了自己的兒子,並在肉體中定罪了罪。羅馬書後段論到分賜生命。羅馬書首先啟示基督是在肉體裡的救贖主,然後啟示祂是賜生命的靈。在八章二節我們看見『生命之靈』一辭,這是內住的靈。內住的靈就是基督的靈,而基督的靈實際上就是在我們裡面的基督自己。(9~10。)

 為什麼羅馬書這樣開頭?聖經每卷書都以特別的方式開頭,每卷都與別卷不同。保羅這樣開始羅馬書,因為羅馬書有一個目標,見於八章二十九至三十節。這目標是要產生神的眾子。產生神的眾子這個目標,需要救贖、生命的分賜、以及憑這生命所過的生活。身為墮落的人和罪人,我們需要救贖,我們需要神聖的生命,我們也需要憑神聖的生命活著,使我們得著重生、變化,並完全得榮作神的眾子。至終,我們都要完全成為神的眾子。

 神原來只有一個兒子,就是祂的獨生子。然而,神不滿意只有一個兒子;祂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裡去。所以,神就用祂的獨生子作模型,作樣本,以產生許多的兒子。你領悟基督經過了過程,標出為神的兒子,而我們也在經過同樣的過程,要標出為神的眾子嗎?原來基督是神的獨生子。到一個時候,神這兒子進入名叫耶穌的肉體裡。神在肉體裡的兒子名叫耶穌。三十三年半之後,耶穌從復活標出為神的兒子。到這時候,神就得著一個兼有神性和人性的兒子。神的兒子在成為肉體之前只有神性;神這兒子在復活之後兼有神性和人性。阿利路亞!現今人性在神的兒子裡有一分。今天神的兒子兼有人性和神性。

 我們如何?我們生來是人的兒子,但我們已重生為神的兒子。無論我們是男是女,我們都是神的兒子。就一面說,神沒有女兒。雖然主耶穌有許多弟兄,但祂沒有姊妹。就這面說,每位姊妹都是弟兄。我們都是弟兄,我們都是神的兒子。我們是神的兒子,因為神兒子的靈進入了我們的心。(加四6。)神的兒子怎樣藉著成為肉體進到肉體裡,如今神兒子的靈照樣進到我們許多是肉體的人裡面。所以,就一面說,我們每個人都與耶穌一樣。耶穌是在肉體裡的人,有神的兒子在祂裡面。我們也是肉體的人,有神的兒子在我們裡面。你不是肉體的人,有神的兒子在你裡面嗎?當然是。但我們不該依然故我,對不對?我們乃是等著被標出來。哦,這肉體的人要藉著聖別、變化、和得榮而被標出。阿利路亞!這有神兒子在他裡面的肉體之人正在聖別、變化、和得榮的過程中。時候將到,我們都要宣告:『我們從復活標出為神的眾子!』你若告訴馬路上的人你是神的兒子,他們會以為你瘋了。要記得主耶穌承認祂是神的兒子時,他們如何對待祂─他們把祂置於死地。但祂藉著死而復活,標出為神的兒子。耶穌復活之後,就不需要宣稱是神的兒子,因祂已經標出了。今天我們若告訴人我們是神的兒子,他們會以為我們精神錯亂。然而,日子將到─羅馬書說到這日是神眾子之榮耀的顯示或顯明─我們要在榮耀裡標出為神的眾子。我們將不需要宣告;自然而然,我們會標出為神的眾子。

 羅馬一章三至四節給我們看見耶穌是原型,八章二十九至三十節有眾子作大量產品。在本篇信息中,我們是看原型。就原型而言,有聖別的靈、肉體、以及標出為神的兒子。讚美主!我們裡面也有聖別的靈,外面也有屬人的肉體,我們也要完全標出為神的眾子。

三 為受差遣者所傳揚

 現在我們需要再往前,來看神的福音如何被傳揚。這福音為受差遣者所傳揚。受差遣者是為這目的分別出來的使徒。(一5。)並非所有的信徒都是使徒,但就一面說,所有的信徒都是為著傳福音受主差遣的。

 一 在靈裡

 這福音是在靈裡被傳揚。(一9。)請注意英文這裡的靈字用小寫字母開始,因此指明這不是說到聖靈。所有的基督徒都相信,我們要傳福音必須在聖靈裡。然而,我從來沒有聽過任何人說,我們必須在我們的靈裡。但保羅說,我們需要在我們的靈裡。傳福音在於我們的靈。保羅說,他在神兒子的福音上,在靈裡事奉神。我們傳福音時,不該耍花樣;我們該運用我們的靈。

 為什麼保羅只在羅馬書裡說,他在他的靈裡事奉神?因為在這卷書裡,他與熱心宗教的人辯論;這些人必然是在靈以外的事物裡─在字句、形式或道理裡。保羅在羅馬書裡辯論說,我們向神所作的一切,都必須在我們的靈裡;我們所是的一切,都必須在靈裡;我們所有的一切,都必須在靈裡。在二章二十九節他說,神的真子民必須在靈裡;真割禮不是在外面肉體上,乃是在靈裡。在七章六節他說,我們必須在靈的新樣裡服事神。保羅在羅馬書裡十一次說到我們人的靈。最後一次見於十二章十一節,那裡說我們必須靈裡火熱。傳神的福音完全是我們靈的事。

 二 藉著禱告

 我們為著傳福音,需要許多禱告。(一9。)我們需要為靈魂禱告,為福音禱告。在傳福音上,禱告比任何一種努力都更需要。我們若沒有禱告,在傳福音上就不會有果子。

 三 熱切

 第三,我們必須熱切的傳福音。(一13~15。)我們若在傳福音這件事上對主認真,就必須操練這三件事:在靈裡、藉著禱告、以及熱切。花樣和技巧不會有功效。我們都需要運用我們的靈接觸人、禱告、並熱切的預備好。福音若沒有感動你,就絕不會感動別人。福音若不能說服你,就絕不會說服別人。你自己若不因福音流淚,就沒有人會悔改。你若流淚,別人就會悔改流淚。我讀過一位在福音上很有果效的弟兄的傳記。他傳講得不多;然而,他一站起來,就在眾人面前哭。他在人前哭了一段時間,人就流下悔改的眼淚。那是熱切的傳福音。

肆 為蒙召的人所接受

 神的福音為蒙召的人所接受。(一6~7。)這些蒙召的人作什麼?他們信。所以,福音為蒙召的人和信的人所接受。我們就是蒙召的人和信的人。蒙召就是被召出來;信就是信入。

 羅馬書給我們亞伯拉罕的表樣。亞伯拉罕蒙神從受造族類中呼召出來。受造族類已墮落到神以外的許多事物裡,並且就神而論,已成了沒有指望的。神放棄了那族類,從其中呼召一個名叫亞伯拉罕的人。所以,亞伯拉罕成了蒙召族類的父;這族類不是神創造的,乃是神呼召出來的。我們已從神以外的一切被呼召出來:從舊造、世界、人類、和我們自己被呼召出來。我們已從好的事物、從壞的事物、從不是神自己的一切被呼召出來。所以,蒙召就是從不是神自己的任何事物中出來。

 我們蒙召之後,就相信了。信的意思是信入。信耶穌的意思不僅是信有耶穌。信耶穌的意思是信入耶穌;信神就是信入神。信要求我們承認我們無望、無助,我們不能作什麼討神喜悅。我們需要忘記自己,了結自己,了結我們所是、所有、並所作的一切。這就是信。在消極一面,信的意思是了結我們所是的一切、我們所有的一切、並我們所能作的一切。在積極一面,信的意思是接受神作我們的一切,將我們自己放在神裡面,信靠祂為我們所作成的、祂為我們所能作的、以及祂為我們所要作的。換句話說,信就是了結我們自己,並使我們自己完全信靠神。這信在神面前被算為義,並使神非拯救我們不可。

 所以接受福音的人,乃是從神以外的一切被呼召出來,並且信入三一神,了結他們的所是、所有並所作,且信靠神所作成的、所能作的、並所要作的。你若是這樣的人,接受神的福音,你就要承認:『我了了。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我不需要作什麼,因祂作了一切,並且祂要為我作一切。凡我所有的,凡我所是的,以及凡我所能作的,因著我信入祂,都被了結了。現在,祂是我的一切。』這就是接受神福音的那種人。

 一 藉著順從信仰

 蒙召的人藉著順從信仰接受神的福音。(一5。)這是什麼?在摩西的律法之下,神給人十條誡命來順從。那種順從是順從律法,順從誡命。在這恩典時代,神已給我們一條惟一的誡命─信入耶穌。此外神沒有要求我們遵守任何誡命。無論我們是誰,我們都必須順從神的誡命,信入耶穌。凡信入基督的人,就必得救;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約三18。)我們順從神惟一的誡命時,就順從了信仰。這就是為什麼主耶穌在約翰十六章八至九節說,聖靈要為罪,使世人知罪自責,因為他們不信入祂。今天有一條惟一的誡命─信入耶穌,也有一個惟一的罪─不信入祂。你若信,就順從信仰,並藉著這樣的順從接受神的福音。在神眼中,最順從的人就是信入耶穌的人;最不順從的人就是不信入祂的人。沒有一件事比不信入耶穌更得罪神;反之,沒有一件事比信入祂更討神喜悅。倘若任何罪人,任何浪子說,『神阿,感謝你差遣耶穌基督,我信入祂,』父就會喜悅。你順從信仰,神就喜歡你。

 二 有恩典與平安

 藉著順從信仰接受福音,就帶進恩典與平安。恩典是神在基督裡作我們的一切,給我們享受;平安是享受神恩典的結果。這平安是裡面的安息、安慰和滿足,不是外面的東西。

伍 神的大能

 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信的人。(一16。)在羅馬書裡,救恩的意義很豐富。救恩的意思不僅是拯救我們脫離神的定罪和永遠的滅亡;救恩的意思也是拯救我們脫離我們的天然、己的樣式、個人主義、與分裂。這救恩要拯救我們到底,使我們能聖別、模成、得榮、變化、並與別人同被建造成為一個身體,在召會生活中不分裂。神的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達到這樣完全、完整、並終極的救恩。這對所有信的人本是神的大能。讚美主!我們信。

陸 神的義在福音上顯示出來

 為什麼福音這麼有大能?福音有大能,因為神的義在其上顯示出來。(一17。)照著約翰三章十六節,救恩是出於神的愛。照著以弗所二章五節、八節,救恩是藉著神的恩。但這裡保羅不是說,救恩是出於神的愛,或藉著神的恩;他說,救恩藉著神的義而來。

 愛或恩都與律法無關。沒有一條律法強迫人愛,也沒有一條律法勉強人施恩。無論我愛不愛你,我都是合法的;無論我有沒有向你施恩,我也是合法的。就一面說,神不是非愛我們不可。祂若喜歡,祂可以愛我們;祂若不喜歡,祂可以忘記我們。不但如此,神沒有受律法約束要向我們施恩。每當祂覺得高興的時候,祂可以說,『這裡有恩典;』祂覺得不高興,就可以遠離我們。神不是非愛不可;祂也沒有受法律約束要施恩。相反的,義與律法息息相關。基督既成就了一切律法義的要求,神就非拯救我們不可。你若說,『主耶穌,你是我的救主,』你就能轉向神說,『神,你必須赦免我。無論你喜不喜歡,你都必須赦免我。你若赦免我,你就是義的;但你若不赦免我,你就是不義的。』我們要這樣剛強的向神說。因著基督成就了律法一切義的要求,神就被祂的義約束,要拯救我們。義乃是有力的約束。神在這樣的約束之下,要拯救我們。神不能逃避─祂必須拯救我們,因為祂是義的。約壹一章九節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因為基督為我們死了,並為我們流了祂的血。所以,神必須洗淨我們。保羅所傳的福音有大能,因為神的義在其上顯示出來。我們來到三章,就會看見神的義。

 一 本於信顯示與信

 神的義在這福音上,本於信顯示與信,(一17,)這意思是只要我們有信,我們就有神的義。神的義本於我們的信顯示與我們的信。不要說你沒有信。只要你呼求主耶穌的名,祂對你就是豐富的。你呼喊:『哦,主耶穌,』祂就是你的信。可能你會說,你不覺得你信。對於這點,我要告訴你四十年前我讀到一本關於得救證實的書時,在我身上所發生的事。這本書有力的說,只要我們信,我們就得救。我立刻問自己:『你信了嗎?你有信嗎?』我開始懷疑。數日之久,我被這事困擾,不能好好的吃、好好的睡。我不覺得我信。我苦惱了數日之後,主憐憫我,並幫助我。主說,『愚昧的人哪,你從另一個角度看這問題,問問自己:「你不信嗎?」盡你所能的不要信。』我試著不相信耶穌,但我作不到。我就是無法不信祂。這就證明我有信。你若覺得你沒有信,請你試試看不要信。只要你不能不信,就證明你有信。讚美主!我們都有信。倘若我們有這信,神的義就本於這信顯示與這信。雖然你想盡辦法要把信趕走,你卻作不到,因為信已進到你裡面。在你裡面有個東西,聖經稱為『信』。只要你有信,你就有神的義。

 說神的義顯示出來,意思不是它先前不存在。這不過是說,雖然它先前已存在,但它沒有顯示出來或成為可見的。任何能顯示的東西,必定已經存在。神這義乃是本於信顯示與信。

 讓我拿一分可愛的月曆,放在你眼前來說明。這月曆已存在一段時間,但現在才顯示與你。它如何顯示?它是本於你的視覺顯示與你的視覺。你若瞎眼,月曆就無法顯示與你,因月曆是本於你的視覺顯示與你的視覺。神的義存在,並且存在了許多世代。既然我們相信耶穌,我們就有信,這信就是我們屬靈的視覺。神的義本於這信顯示與這信。所以,神的義在福音上,乃是本於信顯示與信。讚美主!

 二 義人本於信得生並活著

 神的義在福音上顯示出來,使義人本於信得生並活著。(一17。)本節原文的意思是『得生』並『活著』。國語和合本譯為『得生』。楊格氏彙編也告訴我們,原文的意思是得生並活著。這節引自哈巴谷二章四節,在新約裡引用了三次。在希伯來十章三十八節,照著上下文,意思是義人必本於信活著。在加拉太三章十一節,意思重在義人必本於信得生,因為加拉太三章的上下文說,律法不能賜人生命,(21,)人只能本於信得生。羅馬一章十七節包括這兩個意義─得生並活著。所以,我們可以這樣翻譯本節:『義人必本於信得生並活著。』

 這短短的一句是整卷羅馬書簡要的精粹。羅馬書有三段。第一段說到稱義這件事,給我們看見如何在神眼中成為義的,如何成為對的。第二段告訴我們如何藉著被稱義得生命,而有了生命。(五18。)得死亡的路是被神定罪;得生命的路是被祂稱義。然後第三段告訴我們如何活著。我們接受了這生命之後,需要將這生命活出,主要是藉著實行身體生活。羅馬書最後一段,從十二章至十六章末了,論到我們的生活。我們主要的就是需要過召會生活。眾地方召會是十六章所啟示,我們生活的主要部分。所以,整卷羅馬書包括三件事:稱義、得生命、並正確的活著。讚美主!我們都被稱義了,我們都得著了神聖的生命。現今我們主要的是在基督的身體裡,在地方召會中活出這生命。這是憑神聖生命活著的路。義人必本於信得生並活著。

羅馬書生命讀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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