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生命讀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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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及註解:約翰福音 六16~71及注

第十六篇 飢餓人的需要生命的餵養(二)

貳 受困擾旳世界與賜平安的基督
 一 翻騰的海和吹起的大風象徵人生的困擾
 二 耶穌在海上行走,表徵祂克服人生一切的困擾
三 生命的糧
 一 必壞食物的追求者
 二 存到永遠生命的食物
  1 藉著成為肉體臨到人,賜人生命
  2 被殺好給人吃
  3 復活以內住
  4 升天
  5 成為賜生命的靈
  6 具體實化於生命的話



第十六篇 飢餓人的需要生命的餵養(二)

貳 受困擾旳世界與賜平安的基督

 我們活在受困擾的世界中。這世界完全是困擾人的。家庭生活、學校生活、以及各行各業-都是困擾人的。有誰是平安的-總統嗎?參議員嗎?眾議員嗎?沒有人是平安的。不論你是何人,你都是受困擾的。我們都有難處。不要誇口你的婚姻是最美滿的,我不相信有絕對美滿的婚姻,任何婚姻總有不太好的一面。因著神主宰的命定,我們都必須結婚,我們無法逃避,但是每個結了婚的人都發現自己在困擾中。

 基督是賜平安的基督,來到這受困擾的世界。(約六16~21。)約翰六章不僅描繪出飢餓的世界,也描繪出受困擾的世界。對於飢餓的世界,基督是餵養的基督;對於受困擾的世界,基督是賜平安的基督。這世界能困擾每一個人,卻不能困擾祂。

 一 翻騰的海和吹起的大風象徵人生的困擾

 翻騰的海和吹起的大風,象徵人生的困擾。海底下有鬼,空中有邪靈,這是我們受困擾的原因。我們怎能期望有平安的一天?我們渴望平安,然而,我們所在的地方錯了。

 二 耶穌在海上行走,表徵祂克服人生一切的困擾

 耶穌在海上行走。(約六19。)這表徵主能克服人生一切的困擾。祂能行走在人生困擾的波濤上,將一切的困擾踏在腳下。基督行走在一切波濤之上。似乎波濤越多,祂越喜歡行走其上。波濤驚駭了祂的門徒,祂卻踏在其上。祂似乎說,『鬼,掀起更大的波濤吧!我就更高興,我可以行走在你的波濤上。』這就是賜平安的基督。

 當門徒接祂上了船,船立刻到了他們所要去的地方。(約六21。)你要有平安的一生嗎?若要如此,你就必須將耶穌接到你的『船』上。你的『船』可能是你的婚姻生活、家庭或事業。祂若來到你的『船』上,你在人生的旅途中,就能與祂同享平安。你若將基督接到你的婚姻中,你的婚姻就平安。你若將祂接到你的家庭裡,你的家庭就平安。你若將祂接受到工作裡,你的工作就平安。沒有基督,世界是飢餓的;沒有基督,世界也是受困擾的。但有了祂,我們就有滿足和平安。祂是餵養的基督,也是賜平安的基督。讚美主!

三 生命的糧

 一 必壞食物的追求者

 在二十二至三十一節,我們看到必壞食物的追求者。他們在追求滿足。不管人追求何種食物,他們都是在追求滿足。這些人想要有所作為,來為神工作。他們也是在尋求神跡、奇事。墮落之人對神的觀念,總是要為神作事,為神作工。這是創世記二章善惡知識樹的原則。主認為人之於神,是要信入祂,就是接受祂作生命和生命的供應。這是創世記二章生命樹的原則。主對追求必壞食物者的答覆,就是藉信入主以接受主。(約六29。)

 二 存到永遠生命的食物

 在三十二至七十一節,我們看見那存到永遠生命的食物。我們若仔細讀這段話,就看見主成為肉體、被釘十架、復活以住在我們裡面、並且升天,我們也看見祂成了賜生命的靈,最終這靈具體實化於祂活的話中。現在我們來看這幾方面。

  1 藉著成為肉體臨到人,賜人生命

 三十五至五十一節啟示,主已經藉著成為肉體臨到人,好賜人生命。我們如何能接受主作食物,作生命的糧?這一章用圖像啟示了接受的路,但多少世代以來一直為人所忽略。首先,主說祂『從天上降下來。』(約六33,38,41,42,50,51,58。)祂如何從天上降下來?祂是藉著成為肉體降下來的。祂藉著有分於血肉之體(來二14)而成為人。祂是在肉體裡來,並且祂來是作人。魔鬼和邪靈恨惡這事。要試驗人有沒有邪靈,惟一的方法就是問那鬼或邪靈,承認不承認耶穌基督是在肉體裡來的。(約壹四2。)成為肉體是主成為我們的生命所採取的第一個步驟。

 三十五節說,『耶穌對他們說,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裡來的,必永遠不餓;信入我的,必永遠不渴。』生命的糧是以食物的形態作人生命的供應,就像生命樹一樣『好作食物,』(創二9,)作人生命的供應。到主這裡來的,必永遠不餓,信入祂的,必永遠不渴。照二章所立定的原則,這也是變死亡為生命。死亡的源頭是知識樹,生命的源頭是生命樹。

 四十六節說,『這不是說,有人看見過父,惟獨從神來的,祂看見過父。』在希臘文裡,這裡的介係詞『從』意『在旁邊,』含『同』意。主不只從神而來,並且同神而來,祂一面從神而來,一面仍與神同在。(約八16,29,十六32。)

 在四十七節,主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信的人有永遠的生命。』這節所說永遠的生命,就是神聖的生命,神非受造的生命,不只就時間說是永久的,就性質說也是永遠而神聖的。

  2 被殺好給人吃

 主的死是祂所採取的第二個步驟,使我們能便於享受祂自己作我們的食物。祂為我們死,不是平常的死,乃是特別的死。祂是被釘在十字架上被殺的,這死使祂的血與肉分開。你若是活在那時代的猶太人,你對於這事會非常熟悉。我曾讀過一篇文章,描寫猶太人在逾越節如何宰殺羊羔。那篇文章說,猶太人將羊羔放在一個十字架上。當然,我們都知道,羅馬帝國用十字架的死刑釘死罪犯,但猶太人早在羅馬帝國以前,就用這方法在逾越節宰殺羊羔。他們取兩根木頭作成一個十字架,將羊的兩腿綁在架腳上,將另兩條伸開的腿綁在橫木上,然後就宰殺羊羔,使羊血全部流出。他們需要全部的血,灑在他們的門框上,因此血完全與肉分開。

 主也是同樣的死法。事實上,祂的死就發生在猶太人的逾越節。我們已看見,約翰六章正好在猶太人逾越節的背景之下。因此百姓的心思充滿了關於逾越節的思想。根據這個背景,主告訴他們說,他們必須吃祂的肉,喝祂的血。他們現在不是要取逾越節羊羔所流的血,吃羊羔的肉,乃是要領會主是神真正的逾越節羊羔。他們從前所有的逾越節羊羔,乃是基督的預表。如今祂是為他們被殺的真正羊羔。祂的血將為他們的罪而流,祂的肉將為他們所吃,好作他們真正的生命。一面,祂的血要救贖他們脫離他們的罪;另一面,祂的肉要供應他們生命。

 猶太人不領會這個,甚至忽略主是神的羔羊。但今天我們知道,主是神的羔羊,為我們死了,為救贖我們的罪流血,並且將祂的肉供我們吃,好作我們的生命。我們憑信接受祂的血,也憑信吃祂的肉,然後我們就得著祂作我們的生命。

 為著叫人吃祂,主必須被殺。任何東西要給人吃,總得先被殺。因此廚房是宰殺的地方。比方說,我們不可能吃活牛或活雞,它們必須先被殺。連洋蔥也必須先切好,我們才能吃。若不用刀切,就要用我們的牙齒切。照樣,主必須被殺,才能給我們吃。

 在五十一節下半,主說,『我所要賜的糧,就是我的肉,為世人的生命所賜的。』到了這裡,糧變成了肉。我們已經看見,糧屬於植物生命,只為著餵養;肉屬於動物生命,不僅為著餵養,也為著救贖。人墮落以前,主是生命樹,(創二9,)只為著餵養人。人墮落到罪中之後,主就成了羔羊,(約一29,)不僅為著餵養人,也為著救贖人。(出十二4,7~8。)主捨了祂的身體,就是祂的肉,為我們死,好叫我們得著生命。血是在五十三節加進來的,在那裡主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裡面。』到這裡,加上了血,因為這是救贖所必需的。(約十九34,來九22,太二六28,彼前一18~19,羅三25。)

 在五十四節主說,『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遠的生命,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這裡肉和血是分開題起的。血和肉分開是指明死。因此,主在這裡清楚指明祂的死,也就是祂的被殺。祂為我們捨了身體,流了血,使我們得著永遠的生命。吃祂的肉,就是憑信接受祂為我們捨了身體所作成的一切。喝祂的血,就是憑信接受祂為我們流血所完成的一切。這樣吃祂的肉喝祂的血,就是相信祂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所作成的,好在祂的救贖裡,接受祂作生命和生命的供應。我們把這節與四十七節相比,就能看見,吃主的肉,喝主的血,等於相信祂,因為信或信入,就是接受。(約一12。)

  3 復活以內住

 我們已經看見,成為肉體是頭一步驟,釘十字架是第二步驟,復活是第三步驟,藉此主就使自己便於作我們的生命。在約翰六章,主幾次題到關於『生命、』 『活的』事物。一面,祂說祂是生命的糧;另一面,祂說祂是活糧。(約六35,51。)你領會生命的糧和活糧之間的不同嗎?也許你會覺得,兩個辭意思相同。然而,讀聖經正確的路,乃是查究二辭,斷定二者為什麼不同。生命的糧指糧的性質是生命;活糧,指糧的情形是活的。祂是活糧;雖然祂被釘死,被殺了,但祂仍是活的。惟獨祂是在復活裡活著的一位。五十六節含示復活的事。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住在我裡面,我也住在他裡面。』這指明主必須復活,才能住在我們裡面,作我們的生命和生命的供應。主在復活以前無法住在我們裡面,只有復活以後才能住在我們裡面。因此,五十六節指明祂要復活,並要成為內住的靈。

 在五十七節主說,『活的父怎樣差我來,我又因父活著,照樣,那吃我的人,也要因我活著。』吃就是把食物接受到我們裡面,並生機的吸收到我們體內。因此,吃主耶穌就是將祂接受到我們裡面,為重生的新人以生命的方式所吸收;然後,我們就憑著所接受的主而活。藉此,祂這位復活者就活在我們裡面。(約十四19~20。)原則上,這也是變死亡為生命。

  4 升天

 接著復活就是升天。主的升天是在六十二節題起的。門徒為著主的話唧咕議論,主就對他們說,『若是你們看見人子升到祂先前所在的地方,怎麼樣呢?』這節明言祂的升天。升天是祂救贖工作已經完成的明證。(來一3。)主升到父那裡,父接納了祂,這證明祂在十字架上救贖我們的工作已經被父所悅納。因此,主坐在父的右邊。祂在十字架上的工作滿足了父神。

  5 成為賜生命的靈

 六十三節說,『賜人生命的乃是靈,肉是無益的。』到這裡,帶進了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章四十五節說得很清楚,那成了肉體的主耶穌,(約一14,)在復活之後,藉著復活成了賜生命的靈。因著祂是賜生命的靈,祂才能成為我們的生命和生命的供應。我們接受祂這位釘死並復活的救主時,賜生命的靈就進到我們裡面,將永遠的生命分賜給我們。

 很多人對六十三節的領會不正確,以為肉表徵人性同人的性情。按上下文,這裡的肉是指物質身體的肉,與前幾節所說主的肉是可吃的一樣。猶太人無法明白主怎能把祂的肉給他們吃。他們以為,主要把祂物質身體的肉給他們吃。(約六52。)他們沒有正確領會主的話。對他們而言,這話甚難。(約六60。)到了這時,主說,賜人生命的乃是靈,肉是無益的。換句話說,主告訴他們,祂要成為靈。祂不會實際的在肉體裡,乃要從肉體變化形像成為靈。因此,主在六十三節加以解釋,祂不是要把祂物質身體的肉給他們吃;這肉,就是人身體的肉,是無益的。至終,祂所要給人的乃是賜生命的靈,就是祂在復活裡的自己。

 你所接受的是怎樣的基督?你所接受的是在肉體裡的基督,還是成為那靈的基督?使徒保羅說,有人從前按著肉體認過基督,如今卻不再這樣認祂了。(林後五16。)現在他們認識基督是那靈。(林後三17。)在主死而復活以前,主成了肉體,乃是在肉體裡;在祂死而復活以後,祂從肉體變化形像成為那靈。(林前十五45。)因此,我們現今所接受的基督,並不是在肉體裡的基督,乃是那是靈的基督。當我們來到約翰二十章時,我們會看見在祂復活的晚上,祂來到門徒們那裡,向他們吹氣說,『你們受聖靈。』(約二十22。)那就是祂復活後的自己,因為祂在復活後變化形像成了那靈。祂不再在肉體裡,像祂在釘十字架以前那樣。如今祂是那靈,因此他們必須受那靈。在祂受死以前,當祂在肉體裡的時候,祂所能作的只是與門徒同在,並在他們中間,但不能在他們裡面。現在成了那靈,祂就很容易在我們裡面了。

 今天我們對主無需有形的接觸。因著祂是那靈,我們能在裡面接觸祂這靈。祂乃是賜生命的靈。祂既是那靈,我們就能接受祂,吃祂,以祂為我們的食物。

 當我們接受主耶穌,我們就得到賜人生命的靈。我們用呼求主耶穌之名這事,就能證實這點。當我們呼喊:『哦,主耶穌,』我們便接受了那靈。我們呼求的是主耶穌,領受的卻是那靈。為什麼?因為主耶穌今天就是那靈。我們呼求耶穌的名,就得到那靈,這事實有力的證明主耶穌今天乃是那靈。無論誰說,『主耶穌,』他就是在靈裡。(林前十二3。)耶穌是名,那靈是人位。那靈就是耶穌的人位。在這一點上,我們需要讀約翰十四章二十六節:『但保惠師,就是父在我的名裡所要差來的聖靈,祂要將一切的事教導你們,並且要叫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父在子的名裡差保惠師,就是聖靈來。那靈是在子的名裡被差來的。誰是那靈?那靈就是耶穌的人位。因此,我們既有名,又有人位。得著那靈的最佳途徑就是呼求主耶穌的名。每當你呼喊:『哦,主耶穌,』你就得著這人位,這人位就是那靈。每當我們呼求主耶穌的名,我們就得著那靈。那靈就是親愛的主耶穌的人位。

  6 具體實化於生命的話

 作為生命之糧的基督,具體實化於生命的話。雖然那靈很美妙,卻太奧秘了。我們需要具體、可見、可摸的東西-生命的話。在六十三節主說,『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話是具體的。

 這節裡的『話,』希臘文,rhema,雷瑪,意思是實時、現時所說的話。這字不同於logos,婁格斯,常時的話,如約翰一章一節裡的『話。』這裡在靈之後題到話。靈是活的,也是真實的,卻相當奧秘,不易捉摸,叫人難以瞭解;但話是具體的。主首先指明,為了賜人生命,祂要成為靈。然後祂說,祂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這表明祂所說的話,乃是生命之靈的具體化身。現今祂在復活裡是賜生命的靈,而這靈又具體化於祂的話。我們運用靈接受祂的話,就得著那是生命的靈。

 話是在我們之外。當我將這話接受到我裡面,話立刻成為靈。當我把話說出去,靈又成為話。當你將這話接受到你裡面,話又成為靈;當你說出這話,靈再次成為話。我們傳福音時,實在是傳那話。人相信福音,就是相信話。這似乎相當希奇,當人接受話,這話在他們裡面實實在在就成為靈。比方說,你若藉著約翰三章十六節來到主面前,也許你禱告說,『主,我感謝你,你如此恩待我。你已經將你的兒子賜給我。』當你相信這些話時,你裡面發生了什麼事?當你相信這些話時,在你裡面就有個東西被點活,成為活的。我不是說,你在頭腦裡領受了什麼知識;乃是說,在你的心裡、靈裡,有個東西變得非常活。你相信主的話,卻領受了那靈。那在你外面的話,成了在你裡面的靈。它原是外面的話,卻成了裡面的靈。當你聽了話,並領受了話,你也多少接受了靈。這是非常奧秘且美妙的。

 主是靈和話。復活的基督乃是那靈,那靈就是話;話是靈,靈又是給我們享受的復活之主。現在我們知道祂的所是與所在。因此,當我們在靈中接觸話,實際上就是接觸主自己這活糧。當我們在靈中接受這話,我們就是接受基督自己作豐盛生命的供應。如今一天過一天,我們有分於這奇妙復活的基督作我們的食物、生命、並生命的供應。祂乃是賜人生命的靈,祂也是生命的話。

 在六十八節西門彼得說了非常有趣的話:『主阿,你有永遠生命的話,我們還歸從誰?』這一章結束於生命的話,這話是接受主惟一的路。今天問題歸結於話。你若接受話,你裡面就要得著靈;你若在裡面得著靈,你就有基督作裡面生命的供應。

 我們已經看見,基督為著使祂自己便於給我們接受,經過了六個步驟-成為肉體、釘十字架、復活、升天、成為賜生命的靈、並具體化於生命的話。主已經成為肉體、釘十字架、復活、升天、從肉體變化形像成為那靈、並且具體化於話。話乃是主的靈的具體化身。你不能說你不知道如何接觸主,因為主已經具體化於話。祂是靈,也是話。你若接受話,就有那靈作你對基督的享受。

 現在我們可以辨別,人的觀念與神的思想之間的差異。人的宗教觀念,就是猶太人在二十八節所問的:『我們當怎樣行,才算作神的工?』在整本聖經中,只有在這一章裡,宗教的猶太人問了這漾旳問題。宗教的教訓總是勸勉我們行什麼,作什麼。人的觀念就是行,神的思想乃是信。

 神所要、所預定我們作的工,乃是信入祂的兒子。在二十九節,主耶穌並不是告訴我們要『信祂,』乃是要『信入祂。』約翰六章給我們看見兩種信法-信祂,與信入祂。當主答覆了他們的問題之後,猶太人在三十節反駁主的話說,『你行什麼神跡,叫我們看見就信你?你到底作什麼工?』他們說『信你,』但那並不是主所說的。主告訴他們要『信入』祂。這裡的介係詞,與羅馬六章三節『浸入基督』所用的介係詞完全一樣。我們已經看見,『信祂』的意思就是信祂是真實的,並且信關於祂的一切都是對的。但『信入祂』的意思是接受祂,並與祂聯結,相調為一。你信入祂的時候,你與基督之間就有了一個聯結和合一。換句話說,你已進入祂裡面,也將祂接受到你裡面。按照神聖的思想,我們沒有什麼要作的,只要信入基督,並且天天將祂接受到我們裡面。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住在我裡面,我也住在他裡面。』(約六56。)對我們來說,作神的工就是吃基督,接受祂,因祂活著。我們必須調整我們為神作工的屬人觀念。每天我們必須吃基督,好叫我們因基督活著。在這一章裡,主好幾次說,吃祂的人要因祂活著。(約六51,57,58。)今天的問題不是作工,乃是生活。你是過怎樣的生活?你滿意於你所過的生活嗎?你若不吃喝基督,你根本沒有生命。你若沒有生命,你怎能活著?五十三節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裡面。』神聖的觀念不是為神作工,乃是接受基督作我們的食物和飲料。藉著吃喝基督,我們就被基督充滿。然後我們才能正確的為神而活。

 五十七節是整本聖經中最強烈、最奇特的一句話:『活的父怎樣差我來,我又因父活著,照樣,那吃我的人,也要因我活著。』那是全能神,創造宇宙者的主勸我們吃祂。人絕不可能有這樣的思想。主若未曾說過這話,我信我們沒有人會有足夠的膽量說,我們必須吃主。當然,我們能說,我們必須敬拜主,敬畏主,信靠主,順從主,向主禱告,為主作工。我們可以用好些動詞解釋我們必須為主作什麼,但是我們會害怕想到我們該吃祂。我們一天必須吃三餐,好叫我們能以活著。換句話說,我們是憑吃活著。照樣,我們必須吃主,好叫我們能憑主活著。約翰六章全章最重要的點就是:主是我們的食物,是生命的糧。吃祂不是一次永遠的事,乃是天天的事,甚至是時時刻刻對主的經歷。無論東方還是西方,人都是不斷的吃,使人可以活著。因此,我們都必須接觸主,並吃主。我們不僅僅是軟弱的人,更是飢餓的人,需要主作我們生命的供應。主是可吃的,因為祂是生命的糧。祂像糧一樣,是給我們吃的。我們必須運用我們的靈,從祂這話這靈得餵養。然後我們就要將祂接受到我們裡面,消化祂、經歷祂,並且時時刻刻應用祂。這就是一切-再沒有別的了。我們必須忘記我們的作,我們的行,並學習吃基督,且憑我們所吃的活著。這就是我們日常生活所走的神聖、生命的路。

約翰福音生命讀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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