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生命讀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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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及註解:路加福音 十八1~8及注

第四十篇 人救主在祂帶著神聖屬性之人性美德中的職事-從加利利到耶路撒冷(十八)

認識神關於禧年的經綸
不義的管家與不義的審判官
教導恆切禱告
今天邪惡的世代
受我們對頭的逼迫
神似乎不義時我們當如何
殉道聖徒的恆切禱告
向主宰的主恆切禱告



第四十篇 人救主在祂帶著神聖屬性之人性美德中的職事-從加利利到耶路撒冷(十八)

 讀經:路加福音十八章一至八節。

 路加福音的記載相當包羅。路加在十七章論到許多事,特別是與神的國有關的事,然後接著在十八章再論到幾個點:教導恆切禱告;(路十八1~18;)教導進神的國,(路十八9~30,)包括降卑自己,(路十八9~14,)像小孩子,(路十八15~17,)以及撇下一切跟從人救主;(路十八18~30;)第三次揭示祂的死與復活;(路十八31~34;)醫好耶利哥的瞎子。(路十八35~43。)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來看主關於恆切禱告的教導。

認識神關於禧年的經綸

 救主從加利利往耶路撒冷去的時候,訓練祂的跟從者認識神關於禧年的經綸。禧年實際上就是基督作神具體的化身給我們享受。這樣的話在路加福音裡找不到,但是這種基本思想就在那裡:禧年,就是神的國,乃是基督作神的具體化身給我們享受。

 為著禧年的緣故,基督必須受死,完成包羅萬有的救贖,然後進入復活。藉著神包羅萬有的救贖,基督已經為我們履行了要求,使我們得釋放脫離各樣的轄制。現在我們能夠得釋放脫離罪惡、撒但、世界、自己和舊造的轄制。我們需要看見,基督必須受死,釋放我們脫離這轄制。然後祂必須復活,積極的帶我們進入對神聖產業的享受。這產業就是三一神經過過程,成為包羅萬有的靈給我們享受。

 這樣領會路加福音裡關於禧年的基本思想,不是照著天然心思的觀念。相反的,這種領會是與新約,特別是與使徒行傳、書信、啟示錄裡的啟示一致。換句話說,新約各卷書,從使徒行傳到啟示錄,乃是路加福音中之異象的說明、解釋和發展,這異象是關於基督的死成功了完全的救贖,釋放我們脫離一切消極的事物,以及基督的復活積極的帶我們進入對三一神的享受;三一神已經經過了過程,現今是包羅萬有的靈給我們享受。這就是禧年。

不義的管家與不義的審判官

 主同著門徒在往耶路撒冷的路上時,門徒一點也不明白所發生的事,也不明白人救主所教導他們的。我們讀那段旅程的記載,看見許多不同的事,其中有些事裡藏著許多難解的點。

 我們已經看見,主在路加十六章告訴門徒不義管家的比喻。現在祂在十八章一至八節告訴他們另一個不義審判官的比喻。十六章裡不義的管家表徵我們是主的管家。十八章裡不義的審判官是指公義的神。所以主用了兩個比喻,一個指我們,另一個指神。

 不義的管家表徵我們事奉主,不義的審判官表徵神給我們伸冤。我們多多少少已經看過不義管家的比喻。我們在本篇信息裡要來看,用來表徵公義之神的不義審判官,所陳明的問題。

教導恆切禱告

 十八章一至三節說,『耶穌又對他們講一個比喻,是要人常常禱告,不可灰心,說,某城裡有一個審判官,不懼怕神,也不尊重人。那城裡有個寡婦,常到他那裡,說,我有一個對頭,求你給我伸冤。』三節的寡婦表徵信徒。就某種意義說,基督裡的信徒在今世是寡婦,因他們的丈夫基督(林後十一2)不在他們這裡了。

 在三節寡婦求審判官給她伸冤,因為她有一個對頭。伸冤,也可譯為取得公道。

 主在這個比喻中指明,基督裡的信徒有一個對頭,就是魔鬼撒但,對這對頭我們需要神的伸冤。我們應當為此恆切禱告,(見啟六9~10,)不可灰心。

 照四節看,那審判官多時不肯為寡婦伸冤。然後他心裡說,『我雖不懼怕神,也不尊重人,只因這寡婦常常攪擾我,我就給她伸冤吧,免得她不斷來纏磨我。』(路十八4~5。)接著,主說,『你們聽這不義的審判官所說的。神的選民晝夜呼籲祂,祂縱然為他們忍耐著,豈不終久給他們伸冤嗎?我告訴你們,祂要快快的給他們伸冤了。然而,『子來的時候,在地上找得到信心嗎?』(路十八6~8。)主在八節的話指明,神報復我們的仇敵,乃是在救主回來的時候。

 信心,是指一種使我們恆切禱告的恆切信心,就像這寡婦的信心。因此,這是主觀的信心,不是客觀的信仰。

今天邪惡的世代

 我們需要在長篇記載主從加利利到耶路撒冷旅程(路九51~十九27)的全文裡,來看十八章一至八節的比喻。主在這段旅程上施教的過程中,論到許多方面的事,與禧年、神的國、以及祂自己作我們的享受有關。祂說到祂的死、祂的復活、祂的救恩、要來的賞賜、國度時代、邪惡的世代、以及法利賽人的光景。這些事都直接或間接與神的國並對基督的享受有關。

 今天邪惡的世代能打岔我們,使我們無法享受基督。這世代設法麻醉我們,叫我們昏醉,使我們對所發生的事沒有知覺。整個世界已經被麻醉,世人已經昏醉了,對於他們被帶離對三一神的享受,沒有知覺,沒有感覺。

 三一神是給人享受的,但是墮落的人類對這事完全沒有觀念,完全沒有知覺。世界的人忙著嫁娶、買賣、栽種、蓋造。(路十七27~28。)他們沒有想到神是他們的享受,因為他們都被麻醉了。所以,主在從加利利到耶路撒冷的漫長旅程上,幾次論到這件事。比方,祂在十四章告訴門徒,他們必須恨惡這世代的事物,甚至需要恨惡自己的魂生命,因為凡打岔他們享受基督的事物,他們都該恨惡。在十七章主又說到,被麻醉的世代阻止神的百姓享受神聖的產業。主在十八章再次論到這件事以前,向我們揭示與我們享受禧年有關的另一件事,就是從我們對頭來的逼迫。

受我們對頭的逼迫

 我們需要領悟,我們這些神的百姓,在這被麻醉且麻醉人的世代中,就像寡婦一樣。就某種意義說,主,我們的丈夫,已經不在了。不僅如此,我們有一個一直在逼迫我們的對頭。

 在主耶穌上十字架,完成祂包羅萬有的救贖以前,祂從許多方向揭開帕子,向祂的跟從者顯示直接或間接與他們享受祂作禧年有關的事。他們需要看見,最打岔的事就是現今的世代,連同其一切組成成分。邪惡世代的組成成分麻醉世人。

 主也向祂的門徒啟示,當我們尋求祂時,需要恨惡任何阻撓我們享受祂的事物。不僅如此,我們在享受祂時,會遭受逼迫。這逼迫來自我們的對頭,他是神的仇敵,也成了我們的仇敵,因我們站在神這一邊。

 十八章一至八節的比喻指明,當主表面上不在的期間,我們從我們的對頭所受的苦難。實際上主沒有離去,祂與我們同在。但當祂表面上不在的期間,我們是寡婦,反對我們的人一直在攪擾我們。

神似乎不義時我們當如何

 當反對我們的人逼迫我們的時候,我們的神似乎是不義的,因為祂允許祂的兒女遭受不義的逼迫。比方,施浸者約翰被斬,彼得殉道,保羅下監,約翰被放逐。歷世歷代以來,千千萬萬誠實、忠信跟從人救主的人都遭受過不義的逼迫,甚至今天我們仍遭受不義的錯待。我們的神似乎不公平,因為祂不來審判並表白。

 我們時常禱告神為我們表白,但是許多同工,許多忠信的人卻下在監裡,甚至被處死。活神、公義的神在那裡?祂為什麼容忍這種光景?祂為什麼不審判那些逼迫我們的人?因著這種光景,人救主在十八章一至八節用一個不義的審判官,表徵那似乎不為祂受逼迫的百姓作些什麼的神。

 當我們在受逼迫的光景裡,而我們的神似乎不是活的、同在的、或公義的,我們怎麼辦?從這比喻我們要學習作個煩擾的寡婦, 一個恆切向神禱告的人。

 許多時候,我已經厭倦禱告主來表白祂的恢復。似乎我越求主表白,就越少表白。表面看來,主不同在、不關心,祂似乎是不義的。但是我已經學知,我們需要在禱告中煩擾主,我們應當向祂恆切禱告,不可灰心。

殉道聖徒的恆切禱告

 在啟示錄六章九至十節我們看見,殉道聖徒的魂所作這種恆切的禱告:『我看見在祭壇底下,有為神的話,並為所持守的見證被殺之人的魂。他們大聲喊著說,聖別真實的主人,你不審判住在地上的人,給我們伸流血的冤,要等到幾時?』就表號說,祭壇是在帳幕和聖殿的外院,外院象徵地。因此,在祭壇底下,就是在地底下,殉道聖徒的魂所在之處。這是主耶穌死後所去的樂園,(路二三43,)乃是陰間裡得安慰的部分,(徒二27,)亞伯拉罕就在那裡。(路十六22~26。)在此我們看見殉道聖徒的魂喊著說,『主人,要等到幾時?』他們似乎在說,『主阿,你要靜默到幾時?你似乎不公義要到幾時?你是公義的審判者,你怎能容忍地上仍在進行不義的逼迫?主阿,幾時,要到幾時?』這是來自看不見之範圍的禱告,就是樂園裡殉道聖徒的禱告。

向主宰的主恆切禱告

 在十八章一至八節,我們看到來自看得見之範圍的禱告。這樣的禱告與我們享受禧年有關。

 忠信跟從主之人的兒女常常問父母,為什麼他們遭受逼迫。他們也許問說,『我們這麼愛主耶穌,為什麼必須受苦?』作父母的通常不知道怎樣回答。作子女的似乎覺得他們父母所跟從的主不公義。我們也可能不明白,我們既然愛主、跟從主,為什麼受苦。十八章一至八節的比喻回答了我們的問題。

 當我們的丈夫表面上不在,留我們在地上如同寡婦的時候,我們的神暫時好像是不義的審判官。雖然祂看似不義,但我們仍要向祂求訴,恆切禱告,一再的煩擾祂。

 我們要明白路加十八章一至八節所記載的這類比喻,需要謹慎,不該想用天然的方法。一方面,這比喻指明那審判官主宰一切,就是說,祂審判不審判全在於祂。表面上好像沒有理由,祂聽不聽寡婦都可以。這比喻啟示祂是主宰的主,祂揀選什麼時候,就在什麼時候審判。

 另一方面,這比喻指明,我們需要恆切禱告來煩擾主。我們需要對祂說,『主,禱告在於我,不在於你,你從來沒有告訴我不該禱告。相反的,你囑咐我禱告。因此,主,我現在禱告,求你表白。』

 這個比喻的意義很深奧,我們都需要認識這裡所啟示的神。我們也需要看見,這裡所描述的那種禱告,幫助我們享受禧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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