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生命讀經

回目錄 上一篇 下一篇

經文及註解:路加福音 十四25~35及注

第三十三篇 人救主在祂帶著神聖屬性之人性美德中的職事-從加利利到耶路撒冷(十一)

恨自己的魂生命
背著我們的十字架
傾倒我們所有的以跟從主
失了味, 被扔在神的國外面
恨所有打岔我們享受基督的東西
對忠信信徒的賞賜
三個地方



第三十三篇 人救主在祂帶著神聖屬性之人性美德中的職事-從加利利到耶路撒冷(十一)

 讀經:路加福音十四章二十五至三十五節。

 路加十四章給我們看見神的救恩,這救恩帶給我們今世對禧年的享受。然後這章接著啟示來世享受禧年的條件,就是在千年國時進入國度的條件。我們會看見,主在十四章二十五至三十五節論到這事的話是強烈的。

恨自己的魂生命

 路加十四章二十五、二十六節說,『有好多群眾和耶穌同行,祂轉過身來對他們說,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恨自己的父親、母親、妻子、兒女、弟兄、姊妹,甚至自己的魂生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在二十六至三十三節,主向與祂同行的群眾揭示跟從祂的代價。接受救恩就是得救;(路十三23;)跟從主就是享受祂作神救恩的福分。這需要我們捨棄一切,甚至我們的性命,並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路十四27,33。)

 我們也許認為主耶穌只教導我們要愛,但在二十六節祂教導我們要恨。這不是宗教,這是神經綸裡的事。按主這裡的話,我們應當恨我們所愛的人,不是恨我們所不愛的人。我們特別需要恨我們自己,就是我們自己的魂生命。

 我們在自己裡所愛的,主要的不是我們的靈或身體,乃是我們的魂。比方說,你上館子也許不是因為愛你的身體,乃是因為愛你的魂,要享受生活,就是使你的魂有享受。事實上,一切形式的消遣、娛樂、享樂都是為著魂的享受。在十四章二十六節,主清楚的說,我們若不恨自己的魂生命,就不能作祂的門徒。我們已經接受神的救恩,但我們必須履行二十六節的條件,以接受賞賜。

背著我們的十字架

 在二十七節,主接著說,『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十字架的目的不是叫人受苦,乃是將人了結。在基督裡的信徒,已經與祂同釘十字架(被了結-加二20,羅六6)。他們藉信與祂有生機的聯結以後,就當留在十字架上,將他們的舊人一直留在十字架的了結裡。(參羅六3,西二20~21。)這就是背起他們自己的十字架。基督是先背十字架,後釘十字架。(約十九17~18。)但在基督裡的信徒是先釘十字架,後背十字架,使他們留在舊人的了結裡,因而經歷並享受基督作他們的生命和生命的供應。

 我們需要對這事實有深刻的印象:背著自己的十字架,意思就是留在十字架上,將我們的舊人一直留在十字架的了結裡。基督已經把我們釘了十字架,我們信徒已經接受基督,已經與祂有生機的聯結。我們既然與基督有生機的聯結,就必能有分於祂的釘死。當我們留在這釘死,這了結裡,我們就是背著自己的十字架,經歷並享受基督作我們的禧年。

傾倒我們所有的以跟從主

 在二十八至三十節,主接著說,『你們中間誰想要蓋一座樓,不先坐下計算花費,能蓋成不能?恐怕安了地基,不能完工,看見的人都嘲笑他,說,這個人開始蓋造,卻不能完工。』這話與二十一節的話指明,在我們跟從主的一生裡,需要我們把一切所有和所能的擺上;不然,我們就會失敗,變成失味的鹽,從榮耀的範圍,被扔到羞恥的範圍裡。(路十四34~35。)

 我們不該認為跟從主耶穌是沒有意義的事,跟從主應當是我們一生的經歷。我們一生既跟從主,就需要把一切所有和所能的擺上。

 在三十一、三十二節,主說,『或是一個王,去和別的王打仗,豈不先坐下酌量,能用一萬人去迎戰那領二萬人來攻打他的嗎?若是不能,就趁敵人還遠的時候,帕特使去求和平的條款。』這例證也與跟從主的代價有關。我們跟從主,需要傾倒我們一切所有的。

 在三十三節,主說,『這樣,你們每個人,若不捨棄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問題不是我們有多少,要緊的是,我們跟從主必須傾倒我們的一切。我們要作祂的門徒,就必須捨棄一切所有的。

失了味, 被扔在神的國外面

 在十四章三十四、三十五節,主接著說到鹽:『鹽本是好的,但若是連鹽也失了味,可用什麼叫它再鹹?或用在田里,或堆在糞裡,都不合式,只好扔在外面。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鹽在性質上是一種殺菌防腐的元素。對敗壞的地,主耶穌的跟從者應當就是這樣的元素,防止地完全敗壞。

 主指明鹽可能會失去味道。主的跟從者失了味,意思就是他們失去了鹽的功能。他們變得和屬地的人一樣,與不信的人毫無分別。

 在基督裡的信徒是地上的鹽,為神所用,以消殺地上的腐敗。他們的味道,在於他們對屬地事物的捨棄。他們捨棄地上的事物越多,味道就越強。他們不願捨棄今生一切的事物,就會失去味道。若是這樣,用在田里就不合式,田表徵召會是神的耕地,(林前三9,)帶進要來的國度;(啟十一15;)堆在糞裡也不合式,糞堆表徵火坑,宇宙中的污穢之地。(啟二一8,二二15。)他們要從神的國裡被扔出去,特別是在千年國時,要從國度的榮耀裡被扔出去。他們已經得救,免去了永遠的沉淪,但他們沒有捨棄屬地的事物,失去了他們在神國裡的功用;因此他們不適合於要來的國度,需要被撇在一旁受管教。

 我們已經指出,田表徵召會是神的耕地,帶進要來的國度,糞堆表徵火坑。信徒若失去鹽味,就不適合於今天召會生活的田地,更不適合於要來的國度。因此,這樣的信徒在千年國時要從神的國裡被扔出去。

 十四章以打破老舊宗教規條的事件開始。(路十四1~6。)在十四章十五至二十四節,主教導神救恩的事。救恩乃是我們接受神的邀請,並領受神一切的供應。我們得救以後,需要保守自己正確且忠信的享受基督。

恨所有打岔我們享受基督的東西

 在十四章二十五至三十五節,主教導如何跟從祂。按祂在二十六節的話,我們需要恨惡所有會阻撓我們或打岔我們正確享受基督的人事物。主的心意不是教導我們恨任何人,祂的心意乃是教導我們恨那些阻撓和打岔,恨一切會打岔我們或使我們不能享受基督的。主當然教導我們愛人。我們不僅應當愛我們的家人,甚至應當愛我們的仇敵。事實上,我們也需要愛我們自己。因此,主教導我們愛每個人。

 那麼,為什麼祂在二十六節,表面看來是教導我們恨父親、母親、妻子、兒女、弟兄、姊妹,甚至我們自己呢?這裡祂這樣教導,原因是這種愛時常阻撓我們正確且忠信的享受基督。我們要恨的,應該是阻撓,而不是任何人。主沒有教導我們恨人,但祂的確教導我們恨各樣的打岔、阻撓、攔阻和障礙。祂教導我們恨一切使我們不能忠信跟從祂的。我們若不恨一切阻撓我們享受基督的,就沒有資格享受來世的禧年。

對忠信信徒的賞賜

 我們不該遵從今天普遍在基督徒中間糖衣的教訓,那些教訓告訴我們, 一旦我們相信了主耶穌,就不會有任何問題。毫無疑問,主的救恩是永遠、完整而完全的。我們一旦得救了,就永遠得救。關於永遠的救恩,我們不會有任何問題。但是在神的經綸裡,在祂永遠而完全的救恩裡,插進一千年的時間,這就是要來國度的一千年,作忠信信徒的賞賜。神在祂的智慧裡,插進了這段為期一千年的時代,作為獎勵,鼓勵祂的兒女忠信的享受基督。祂要我們忠信的享受祂在基督裡所給我們的豐富預備。

 因為我們的父知道祂的兒女也許會頑皮,沒有忠信的享受基督,所以祂將祂完全救恩的一部分當作獎勵和賞賜。來世千年國的賞賜應當是個獎勵,鼓勵我們,警告我們,題醒我們,今天要保守自己享受基督,並且在這享受裡行事為人。不然,我們就要受管教。這不是說,我們會滅亡,我們會失喪。我們既已永遠得救,就永不會滅亡。但是有些父的兒女來世需要受管教。那些來世遭受父管教的兒女,不會不再是祂的兒女。他們當然仍是父的兒女,但他們是需要受管教的兒女。新約裡清楚的教導,神對祂兒女時代的管教這件事。

三個地方

 許多基督徒沒有看見,十四章三十五節有三個地方─田、糞堆,以及那用在田里,或堆在糞裡都不合式之鹽所丟棄的地方。真得救卻不忠信享受基督的人,或用在田里,或堆在糞裡都不合式。那麼,這樣的信徒將要在那裡?按主的話,他要被扔在外面,被擺在一邊或外面。在這章裡,主耶穌沒有將新約別處可找到的細節都說出來。但是有一件事很清楚,就是失了味的鹽,或用在田里,或堆在糞裡都不合式,卻要被扔到第三個地方去。

 我們已經看見,田表徵神的耕地,就是召會,召會將帶進要來的國度。糞堆─宇宙中最污穢之地,表徵火坑,火湖。當然,沒有一個得救的人適合於這樣的地方。但是主耶穌回來以後,你適合於什麼地方?你當然不適合於火坑,糞堆,因為主的血已經洗淨你,你已經得救了。那麼你適合於國度嗎?你的良心可能不許可你說你適合於國度。倘若這是你的光景,你就不適合於火坑,也不適合於國度。這就是說,你適合於第三個地方,管教的地方。這裡主的話清楚而明確的教導這事。

 我們是鹽,應當保持我們的味道,醃這個腐敗的世界。不論我們在那裡,我們都應當消殺世上的腐敗。不過,我們有可能失去鹹味。倘若這是我們的光景,當主耶穌來時,我們會在那裡?我們或在國度裡,或在火坑裡,都不合式。或用在田里,或堆在糞裡都不合式的鹽,要被扔在要來國度的榮耀之外。『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路十四35下。)

 主在路加十四章的話清楚的啟示,除了神的救恩,還有要來國度裡的賞賜。救恩是給我們今天享受的,賞賜是給我們來世接受的。接受救恩是無條件的,但接受賞賜是有條件的,就是我們今世要不計代價,忠信的享受基督。不然,我們就沒有資格得賞賜。也許我們今天在禧年裡,但我們若不履行主所定的條件,我們就會失去來世的禧年。我們需要注意這件事。

 十四章的內在素質是禧年。禧年與老舊的宗教毫不相干,反而打破宗教的規條。其次,禧年要求我們接受神的邀請,接受祂所供應我們的,使我們可以得救,享受祂豐富的基督。現在我們需要忠信的享受基督。我們今天若不忠信的享受基督,就沒有資格享受要來的禧年,就是千年國裡的賞賜。

路加福音生命讀經

回目錄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