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人救主在祂帶著神聖屬性之人性美德中的職事 四14~十九27
二 從加利利到耶路撒冷 九51~十九27
4 描繪自己為具有最高道德的好撒瑪利亞人 十25~37
10:25 看哪,有一個律法師站起來,1試探耶穌說,夫子,2我該作什麼,才可以3承受永遠的生命?
【注1】 見太四7注2。
【注2】 直譯,我作了什麼,才可以承受永遠的生命?
【注3】 見太十九29注3與17注3。
10:26 耶穌對他說,律法上寫的是什麼?你是怎麼念的?
10:27 他回答說,「你要1全心、2全魂、全力並全心思,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
【注1】 或,盡。原文在全字上有,出於你的。
【注2】 或,盡。全魂、全力並全心思,直譯,在你的全魂、在你的全力並在你的全心思裡。
10:28 耶穌說,你答得對,你這樣行,就必得著生命。
10:29 那人想要1稱義自己,就對耶穌說,誰是我的鄰舍?
【注1】 他必定是個自義的法利賽人。(十六14~15,十八9~10。)
10:30 耶穌接著說,有1一個人從2耶路撒冷3下2耶利哥去,落在4強盜中間,他們5剝去他的衣服,把他6打個半死,就7撇下他走了。
【注1】 只有路加敘述這獨特的比喻,帶著在救主完全救恩中崇高道德的原則。按救主的用意,這一個人乃象徵自義的律法師,(29,)是從平安的根基(耶路撒冷)墮落到咒詛(耶利哥)光景中的罪人。
【注2】 耶路撒冷意即平安的根基,(參來七2,)而耶利哥是咒詛的城。(書六26,王上十六34。)
【注3】 指明從平安根基的城墮落到咒詛的城。
【注4】 象徵拘守猶太律法的律法教師,(約十1,)用律法(林前十五56)洗劫像這自義的律法師一樣遵守律法的人。
【注5】 表徵猶太教的教師誤用律法剝奪人。
【注6】 直譯,毆打。表徵律法的殺害。(羅七9~10。)
【注7】 表徵猶太教的教師將遵守律法的人,撇在死的光景中。(羅七11,13。)
10:31 適巧有一個1祭司,從這條路下來,看見他,就從對面過去了。
【注1】 祭司當以神的律法教導神的百姓,藉此照顧他們,(申三三10,代下十五3,)但這祭司也從同一條路下來,無力幫助被打傷的人。
10:32 又有一個1利未人,來到這地方,看見,也照樣從對面過去了。
【注1】 利未人是幫助神百姓敬拜神的人,(民一50,三6~7,八19,)但這利未人也來到同一個地方,照樣無力幫助垂死的人。
10:33 但有一個1撒瑪利亞人,行路來到他那裡,看見,就動了慈心,
【注1】 象徵人救主,祂從外表看是個卑微的常人,為自高自義的法利賽人,包括這裡和祂談話的這一個,(25,29,)所藐視並譭謗作卑賤的撒瑪利亞人。(約八 48,四9與注1。)這樣一位人救主,在祂尋找失喪者並拯救罪人之職事的旅程中,(十九10,)來到被熱中猶太教的強盜打傷,悲慘垂死的遭難者所在的地方。祂一看見他,就在祂帶著神性的人性裡動了慈心,給他溫情的醫治和拯救的照顧,完全應付了他的急需。(34~35。)
10:34 上前把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1包裹好了,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帶到客店裡照料他。
【注1】 在34~35節,好撒瑪利亞人照顧垂死的人,每一點都描繪出人救主在祂帶著神性的人性裡,對律法定罪之下的罪人憐憫、親切、全備的照顧,將祂崇高的道德標準,在拯救的恩典上表明到極點:(一)包裹他的傷處─醫治他;(二)把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賜給他聖靈和神的生命;(太九17與注1,約二9與注1;) (三)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驢)─用低微的方法,低微的帶著他;(亞九9;)(四)把他帶到客店裡─把他帶到召會中;(五)照料他─藉著召會照顧他; (六)為他將所花費的付給客店─為他祝福召會;(七)客店所花費的,他回來必償還─召會在今世為主所拯救的人所花費的,救主回來時必要償還。
10:35 第二天,拿出兩個1銀幣,交給店主說,請你照料他;此外所花費的,我回來必還你。
【注1】 見約六7注1。
10:36 你想這三個人,那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之人的1鄰舍?
【注1】 自義的律法師以為能愛鄰舍,(29,)但因自義而盲目,不曉得自己需要一位鄰舍(人救主)來愛他。
10:37 他說,是1那憐憫他的。耶穌說,你去照樣行吧。
【注1】 或,那以憐憫待他的。這自義者得了幫助,曉得他需要一位有愛心的鄰舍(就如表徵人救主的好撒瑪利亞人)愛他,而不是他愛鄰舍。救主想要藉這故事向他揭示:(一)他在律法下已定了死罪,無能照顧自己,更不用說愛別人;(二)人救主乃是那愛他,並給他完全救恩的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