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 王的被棄 十二1~二七66
四 被棄絕的途徑 十六13~二三39
4 在耶路撒冷 二一12~二三39
d 受試驗 二一23~二二46
(一) 受祭司長和長老的試驗─關於祂的權柄 二一23~二二14
(3) 國度的婚筵 二二1~14
第 二十二 章
22:1 耶穌又用比喻對他們說,
22:2 1諸天的國好比一個作2王的人,為他2兒子擺設3婚筵。
【注1】 二一章葡萄園的比喻指舊約,其中有神的國;(二一43;)本章婚筵的比喻指新約,其中有諸天的國。
主在前一個比喻中,(二一33~46,)說明猶太人在神的國裡,要如何受懲罰,以及神的國要如何從他們奪去,賜給國度的子民。祂需要用另一個比喻,說明國度子民在諸天的國裡,要如何受嚴格的對付。這兩個比喻都指明,國度是一件嚴肅的事。
【注2】 王是神,兒子是基督。
【注3】 前一個比喻將舊約比作葡萄園,主要的重點是律法下的勞苦;這一個比喻將新約比作婚筵,主要的重點是恩典下的享受。
22:3 他打發1奴僕去召那些被召的人來赴婚筵,他們卻不肯來。
【注1】 這些是新約的頭一批使徒。
22:4 他又打發1別的奴僕去,說,你們要告訴那些被召的:看哪,我的2筵席已經預備好了,3公牛和3肥畜已經宰了,各樣都齊備,請來赴婚筵。
【注1】 這些是主後來差遣的使徒。
【注2】 主要的是指第一餐,在清早工作前吃的。
【注3】 公牛和肥畜都是指基督。祂被殺,使神的選民可以享受祂作筵席。
22:5 但那些人不理就走了;一個到田里去,一個作買賣去,
22:6 其餘的抓住他的奴僕,凌辱他們,把他們殺了。
22:7 王就動怒,發1兵除滅那些兇手,燒燬他們的城。
【注1】 這些是提多手下的羅馬軍兵,他們在主後七十年毀滅了耶路撒冷。
22:8 然後對奴僕說,婚筵已經齊備,只是所召的人1不配。
【注1】 猶太人的棄絕,使他們不配享受新約。(徒十三46。)
22:9 所以你們要往1岔路口去,凡遇見的,都召來赴婚筵。
【注1】 因著猶太人的棄絕,新約的傳揚就轉向外邦人。(徒十三46,羅十一11。)
22:10 那些奴僕就出去,到大路上,凡遇見的,不論善惡都聚集了來,婚筵上就滿了坐席的。
22:11 王進來觀看坐席的,見那裡有一個沒有穿1婚筵禮服的,
【注1】 這禮服是詩四五14的錦繡衣服所預表的,也是啟十九8的細麻衣所象徵的。(見該處注2。)這就是五20,得勝信徒超凡的義。(見該處注1。)那沒有穿婚筵禮服的人是得救的,因他已來到婚筵中。他已接受基督作他的義,使他在神面前得稱義;(林前一30,羅三26;)但他沒有活出基督作他主觀的義,(腓三 9,)使他能有分於諸天之國的享受。他已經蒙召得救了,但他沒有被選上享受諸天的國,那是單單為著得勝信徒的。
22:12 就對他說,朋友,你沒有穿婚筵的禮服,是怎麼進到這裡來的?那人無言可答。
22:13 於是王對1僕役說,把他的手腳捆起來,2扔在外面黑暗裡,在那裡必3要4哀哭切齒了。
【注1】 僕役應當是天使。(參十三41,49。)
【注2】 被扔在外面的黑暗裡,並不是滅亡,乃是受到時代的對付,因沒有憑著基督過得勝的生活,以致在千年國時期,沒有資格有分於國度的享受。那時,得勝的信徒要與基督一同在國度光明的榮耀裡,(西三4,)但失敗的信徒要在外面的黑暗裡受管教。(見八12注2。)
【注3】 直譯,有。
【注4】 見八12注4。
22:14 因為1被召的多,1選上的少。
【注1】 被召,是接受救恩;(羅一7,林前一2,弗四1;)選上,是得著賞賜。信徒都已經被召了,但將來選上得賞的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