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 王的被棄 十二1~二七66
四 被棄絕的途徑 十六13~二三39
2 到猶太境後 十九1~二十16
d 財主進國度的路 十九16~26
19:23 於是耶穌對門徒說,我實在告訴你們,財主進諸天的國是難的。
19:24 我又告訴你們,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1神的國還2容易。
【注1】 23節用「諸天的國,」在這裡卻用「神的國。」在主說這話的時候,諸天的國還沒有來到,但神的國已經在那裡,因此主用神的國這辭。
【注2】 這裡主的話指明,我們憑著天然的生命,不可能進神的國。
19:25 門徒聽見了,就極其驚訝,說,這樣誰能1得救?
【注1】 門徒和今天多數的基督徒一樣,把得救與進諸天的國混為一談。主對這青年人所說的話,是關於進諸天的國,(23~24,)門徒卻以為是說到得救。他們對得救的觀念相當天然、凡俗,並沒有領會主對進諸天之國的啟示。
19:26 耶穌看著他們說,在人這是1不能的,在神凡事都1能。
【注1】 我們憑著人的生命不能進諸天的國,但憑著神的生命卻能。這生命就是基督自己分賜到我們裡面,使我們能過國度的生活。我們憑著基督,就能履行國度的要求;祂加給我們能力,使我們凡事都能作。(腓四13。)
e 國度的賞賜 十九27~二十16
19:27 彼得就回答祂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了你,這樣,我們將來要得什麼?
19:28 耶穌就對他們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這些跟從過我的人,在1復興的時候,當人子坐在祂榮耀的寶座上,你們也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2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
【注1】 這是指主再來以後,要來國度時代的復興。(徒三21。)
【注2】 在要來的國度裡,得勝者要坐在寶座上,治理全地。(啟二十4。)頭十二位使徒,包括彼得在內,要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而其他得勝的人,要轄管列國。(啟二26。)
19:29 凡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姊妹、父親、母親、兒女、田地的,必要1得著2百倍,且要3承受永遠的生命。
【注1】 得著百倍的房屋、田地、親族,是在今世得著賞賜。(可十30。)這是指今天享受主裡的弟兄姊妹,連帶也享受他們的所有。
【注2】 有些權威古卷作,許多倍。
【注3】 承受永遠的生命,乃是在來世諸天之國的實現裡,得著神聖生命比在今世更豐滿的享受為賞賜。(路十八29~30。)
19:30 然而許多1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
【注1】 見二十16注1。
第 二十 章
20:1 1因為諸天的國好像一個2作家主的人,3清早出去,為他的4葡萄園雇5工人,
【注1】 「因為,」指明1~16節的比喻,是十九30的說明。
【注2】 指基督,祂是家主。
【注3】 這裡的清早,是早晨六時,指召會時代的最早期,那時基督來呼召門徒進國度。
【注4】 葡萄園,指國度。
【注5】 工人,指門徒。
20:2 和工人1講定一天一個2銀幣,就打發他們進他的葡萄園去。
【注1】 指主在十九27~29所講定的。
【注2】 見約六7注1。銀幣,指主在十九27~29,與彼得所講定,應許給他的賞賜。
20:3 約在1上午九時,他又出去,看見2市場上另有3閒站的人,
【注1】 直譯,第三時。希伯來時間。馬太、馬可、路加、行傳四書同。上午九時,指召會時代的第二期。
【注2】 市場,指世界。
【注3】 這話指明,凡不在諸天之國裡作工的,就是在世界裡閒站的。
20:4 就對他們說,你們也進葡萄園去,所當給的,我必給你們。他們就去了。
20:5 約在1正午和2午後三時,他再出去,也是這樣行。
【注1】 直譯,第六時。正午十二時,指召會時代的中期。
【注2】 直譯,第九時。午後三時,指召會時代的第四期。
20:6 約在1午後五時,他出去,看見另有人站著,就對他們說,你們為什麼整天在這裡閒站?
【注1】 直譯,第十一時。午後五時,指召會時代的第五期。9節者同。
20:7 他們說,因為1沒有人雇我們。他說,你們2也進葡萄園去。
【注1】 在神的國之外,沒有一個人是神所僱用的。
【注2】 甚至接近召會時代的末期,主仍在呼召人。
20:8 到了1黃昏,葡萄園的主人對管事的說,叫工人都來,給他們工錢,從2後來的開始,直到先來的為止。
【注1】 這是午後六時,指召會時代的末期。
【注2】 這與天然和商業的觀念相反,指明後來的工人得工錢,不是按他們作的工,乃是按葡萄園主人恩典的意願。
20:9 那些約在午後五時雇的來了,每個人都領了一個銀幣。
20:10 那些1先雇的也來了,他們以為必要多領,但他們也是各領一個銀幣。
【注1】 這些先雇的工人,包括彼得在內。他曾在十九27~29和主討過價。
20:11 他們領了之後,就埋怨家主說,
20:12 1那些後來的作了一小時的工,你竟叫他們2和我們這些整天勞苦受熱的一樣。
【注1】 他們並不知道羅九14~15、20。在主並沒有不義,祂要向誰施憐憫,就向誰施憐憫。他們是誰,竟向主頂嘴?
【注2】 彼得天然的觀念,代表所有信徒的觀念,是商業化的,不知道主恩典的意願。
20:13 家主回答他們1其中的一個說,2朋友,我沒有對你不義。你不是與我3講定一個銀幣嗎?
【注1】 主說的其中一人,必是指彼得。
【注2】 直譯,同事,同伴,合夥人。
【注3】 這是指主在十九27~29,與彼得所講定的。
20:14 1拿你的走吧;我1願意給那後來的,正如給你的一樣。
【注1】 這是指主在十九27~29,與彼得所講定的。
20:15 難道我不可隨我的1意思,用我的東西嗎?還是因為我1慈善,你就眼2紅了嗎?
【注1】 彼得在十九27與主講條件時,他的觀念全然是商業的,不按著恩典的原則,乃按著作工的原則。主答覆彼得時有力的指明,祂對跟從祂者的賞賜,不是商業的,乃是按著祂的意願和恩典。門徒要得著諸天的國,就需要撇下一切並跟從主,但主所要給他們的賞賜,超過他們所當得的。這不是按著商業的原則,乃是按著主的喜悅。這對跟從祂的人是個激勵。
【注2】 直譯,惡。參可七22注2。
20:16 這樣,1在後的將要在前,在前的將要在後了。
【注1】 在後的,是最後來的工人;在前的,是最早來的工人。作工時,最早來的人在前;但得賞賜時,在後的成了在前的。主就這樣使在後的成了在前的,在前的成了在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