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王的職事 四12~十一30
二 國度憲法的頒布 五1~七29
6 關於國度子民待人的原則 七1~12
第 七 章
7:1 1不要2審判,免得你們受審判;
【注1】 1~12節,是王在山上所頒布國度憲法的第六段,論到國度子民待人的原則。
【注2】 或,論斷。國度子民在國度屬天的管治之下,活在謙卑的靈裡,總是審判(論斷)自己,不審判別人。
7:2 因為1你們用什麼審判審判人,也必受什麼審判;你們用什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什麼量器量給你們。
【注1】 在國度屬天的管治之下,國度子民用什麼審判人,也必受什麼審判。他們若用公義審判別人,也要受主公義的審判;他們若用憐憫審判別人,也要受主憐憫的審判。憐憫原是向審判誇勝的。(雅二13。)
7:3 再者,為什麼看見你弟兄眼中的刺,卻不1想到自己眼中的梁木?
【注1】 我們是國度的子民,在國度屬天的管治之下,活在謙卑的靈裡,每當我們看見弟兄眼中的刺,就必須想到自己眼中的梁木。我們弟兄眼中的刺,必須使我們想到自己眼中的梁木。
7:4 或者,你怎能對你弟兄說,讓我去掉你眼中的刺,而你自己眼中竟有梁木?
7:5 你這1假冒為善的人,先從你眼中去掉梁木,然後你才2看得清楚,從你弟兄眼中去掉刺。
【注1】 見六2注2。
【注2】 只要梁木還留在我們眼中,我們的眼光就饃糊,不能看得清楚。
7:6 不要把1聖物給2狗,也不要把你們的1珍珠丟在2豬前,免得它們用腳踐踏珍珠,並且轉過來撕裂你們。
【注1】 聖物,必是指客觀的真理,那是屬於神的;你們的珍珠,必是指主觀的經歷,這是我們的。
【注2】 狗沒有蹄,也不倒嚼;豬雖分蹄,卻不倒嚼。因此,二者都是不潔淨的。(利十一27,7。)根據彼後二12、19~22,腓三2所啟示的,這裡的狗和豬是指那些信奉宗教,卻不潔淨的人。
7:7 1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
【注1】 首先是求,然後是尋找,最後是叩門。求是普通的禱告,尋找是專一的懇求,叩門是最接近、最情迫的要求。
7:8 因為凡1求的,就得著;2尋找的,就尋見;3叩門的,就給他開門。
【注1】 在本節,王這部分的應許,適於國度子民為著遵守國度新律法而有的禱告。他們為此而求,就必得著。
【注2】 王這部分的應許,適於六33。國度子民尋求父的國和祂的義,就必尋見。
【注3】 王這部分的應許,適於14節。國度子民叩門,窄門就要向他們開啟。
7:9 或者,你們中間有什麼人,他的兒子向他求餅,反給他石頭?
7:10 或求魚,反給他蛇?
7:11 你們雖然1不好,尚且知道把好2東西給兒女,3何況你們在諸天之上的父,豈不更把4好東西給求祂的人嗎?
【注1】 直譯,邪惡。
【注2】 直譯,贈品。
【注3】 這是一個大的應許,確保國度子民是在他們諸天上之父的看顧和供應之下。因此,他們足能成全國度的新律法,並活在國度的實際裡,使他們能進入國度的實現裡。
【注4】 在與本節平行的路十一13,不是說「好東西,」乃是說「聖靈,」因為路加所著重的是福音的福,其中心乃是那靈。(加三8,14。)馬太所強調的既是諸天的國,「好東西」就該是指國度實際的福,如五~七章所啟示的,作贈品贈給國度的子民。
7:12 所以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因為這就是1律法和申言者的總綱。
【注1】 國度的新律法並不牴觸律法和申言者,反倒成全,甚至補充。